借錢、還錢的,這些證據一定要保留

借錢、還錢的,這些證據一定要保留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

很多人不重視收集證據

導致能維護的權利維護不了

能收回的錢收不回

借錢的朋友注意了

下面四類證據一定要保留!

一、借條等書面材料

借條、借款合同、公證書、發票、擔保手續、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的憑證、還款通知書、還款付息憑證等書面材料都是傳統的證據材料。

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起訴時,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證據材料為複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所以,如果證據材料是複印件的,一定要說明來源。

二、證人證言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係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證明。

三、錄音等視聽材料

視聽資料是指用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

現在越來越多的視聽資料證據被當事人採用。比如,手機錄音,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很多時候,錄音錄像資料都是民間借貸糾紛有力的證據材料。但要注意,採集這類材料一定要合法,偷錄的證據雖然可以被法律接受,但必須證明,這種偷錄行為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如今,在審理民間借貸類案件中,已出現大量使用QQ、微信等聊天記錄及語音內容作為證據。

若雙方通過QQ、微信等方式溝通協商,在債權憑證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證據不是很充分的崝況下,提交相應QQ、微信記錄有時可以作為有力的佐證,甚至成為決定借貸事實成立與否的關鍵,故留存相應記錄,往往能夠起到有備無患的作用。

民間借貸需謹慎

證據一定要抓好

借錢還錢時

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通過轉賬少用現金。轉賬憑證是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

2、一定要有書面借據。一旦對方否認借款事實,存在敗訴的可能。

3、現金還款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收條。否則出借人否認還款,借款人提出的已還款的主張可能無法得到支持。

4、避免超過訴訟時效。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超過3年起訴,一旦抗辯訴訟時效已過,出借人又無證據證明催要過,有可能敗訴。

5、要約定保證期間。很多借款中有第三人提供保證,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一旦出借人無法舉證證明在6個月內向保證人催要過,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免除。

6、及時辦理抵押登記。約定用房產抵押的,按照法律規定,房產屬不動產,抵押權自房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時設立,所以借款人押存房本的行為起不到任何抵押作用,一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


借錢還錢時

別放鬆警惕

保留好證據

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

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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