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辭退的湖北員工:封城無法返工,線上辦公遭拒,解僱賠償縮水,勞動仲裁要排到6月


疫情還未結束,有人已經先失業了。

2月27日,還在湖北荊門老家隔離的“90後”單身女生張凱琪(化名),收到了遠在深圳的單位下達的辭退通知書。公司解釋,因組織結構優化,要與張凱琪解除勞動合同。事實上,在之前斷斷續續的與公司的溝通中,張凱琪心中已經比較明確了公司的辭退態度——很堅決。

還差一個多月,張凱琪就在這家教育諮詢公司待滿一年了,原本的勞動合同要到2021年才到期。公司決定,補償張凱琪一個月的底薪,及疫情期間按照國家政策發放的工資。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且未發放“代通知金”,這讓張凱琪不能接受此補償方案,因而與公司的第一次協商以失敗告終。

代通知金,即平時所說的“N+1”補償方案中的“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企業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員工勞動合同,如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員工,則應以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該30日通知期的替代。

值得注意的是,2月27日下達的辭退書,卻寫著公司與張凱琪在2月20日解除勞動關係。公司的操作,著實讓張凱琪感到些許憤怒。

諮詢律師後,律師提醒張凱琪,微信消息並不能代表是公司行為,也可能只是個人行為。因此,張凱琪要求公司提供一份書面的辭退書,但是公司遲遲沒能發放。張凱琪還給仲裁院打過電話,工作人員告訴她,現在深圳市南山區的仲裁案子,至少要排到6月份。這讓張凱琪感到些許受挫。

被辭退的湖北員工:封城無法返工,線上辦公遭拒,解僱賠償縮水,勞動仲裁要排到6月

當前,全國疫情攻堅戰正進入最吃緊的階段,包括湖北省在內的多個省市都未解除封鎖,大面積的復工潮還未來臨。各行各業都在承受著疫情帶來的衝擊,儘管有關部門呼籲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儘量不裁員,不過,一些裁員事件已經悄然發生。被裁的員工,包括無法外出的湖北籍員工。

與此同時,在遭到辭退後,如何重新找到工作,也是張凱琪比較焦慮的地方。智聯招聘調查顯示,相比2019年同期,復工第一週(2月3日-2月7日)的招聘職位數下降了71.66%。

張凱琪的遭遇在因疫情而被解僱的湖北人中頗為典型,《鳳凰週刊》與還在湖北荊門隔離的張凱琪聊了聊她被公司解僱的經過。以下是張凱琪的自述。

封城無法返工,線上辦公遭拒,三次通知限期返崗,轉眼就被辭退

2月20日,直屬領導突然讓我把手上的客戶資源對接出去。我當時就很納悶,直接問為什麼,他才說實話,告訴我公司現在經營困難,需要壓縮成本,不然總部也撐不下去

我當時很反對這個決定,告訴他疫情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不過,並不管用。後面公司大boss就直接安排我的直屬上司,跟我溝通賠償問題。具體賠償是:第一,疫情期間按照國家政策來發放工資;第二,因為我工作沒有滿一年,只給一個月底薪的補償。

這樣的補償結果我並不滿意,因為我們底薪跟實際的薪資有較大差異。而且,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我,也沒有給我發放代通知金。所以,這一次協商未能達成一致。

這次溝通後,每隔兩天,我連續三次收到公司的“限期返崗通知書”,分別發生在2月21日、24日和26日。內容就是,通知我在2月27日前返崗工作,如果未能在期限內返崗,就按曠工處理,且公司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這期間,我反覆將荊門市發佈的官方防控消息發送過去,但是領導質疑,這些政府通知只能證明“外面的人進不來,不能證明你出不去”。

正因為如此,2月22日下午,我就去找村委去開了一個包含了我姓名、身份證號的證明。上面寫著所有交通工具停運,沒辦法不能外出,不能上班。當時,領導還給我回復說“幹得漂亮,歡迎後面回來上班”之類的話。

雖然給出了不能外出的證明,他還是隔幾天就給我轉發“限期返崗通知書”。到26日,我實在沒忍住,就問領導,每天發這樣的返崗通知的意義在哪裡?荊門是湖北省疫情比較嚴重的城市之一,我們從大年初二就實行封路,所有交通都停運了,我實在回不去。

我就質疑領導,是不是想以曠工的理由,讓我主動離職。他當時回覆“不會讓你主動離職”。


被辭退的湖北員工:封城無法返工,線上辦公遭拒,解僱賠償縮水,勞動仲裁要排到6月

回想起來,我被辭退前,公司已經有一些反常的地方。2月10日是公司復工的日子。開工前,直屬領導先私下問我能不能正常返回深圳上班,後又在工作群裡詢問有哪些人不能正常返深。我就告訴領導荊門封城的實情,不能按時回去。

收到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後,我才瞭解到,當時上報不能按時返深的人,都收到了辭退通知書。加上我一共4人,包括兩名在試用期的員工和一名已經工作一年半的員工。公司總共就20幾個人,只有我一個湖北籍員工。

公司正式上班前,我已經向領導請示,可線上辦公。但是領導拒絕了這一要求,他認為,我們的工作在線上辦公意義不大。實際上,我們的工作主要就是遠程對加盟商提供一些協助和幫助,在我看來,線上辦公是完全沒問題的。

後來我瞭解到,深圳規定,如果員工提供了正常工作,企業就正常發放工資;沒有正常上班就只發生活補助。不過,直到收到辭退消息前,公司都沒有給我一個明確的說明,是按照我的合同性質來發,還是按照深圳當地的生活補貼來發放。

我不知道公司拒絕我線上辦公,是不是一個藉口,這沒辦法界定。不過,這期間,我一直有線上回覆客戶的一些問題。

勞動局調解失敗,公司回覆直接走仲裁,但法院排隊已到6月

在2月27日收到解除勞動關係通知的早上,我們還在斷斷續續地溝通著。我就說,希望公司給我一個明確的回覆,到底是希望我去上班,還是確定辭退?如果是辭退的話,需要給我一個書面的通知。

當時領導就回復說,“你覺得不能接受目前給出的賠償,就繼續上班。”我繼續問,“你也沒問過我,願不願意繼續上班?”他當時沒有立即回覆我,隔了一會兒,他就直接說,“你不願意上班就走辭退囉。”

幾個小時後,公司層面就下達了一份非正式的辭退通知。我感到不解的是,明明是2月27日發的辭退通知,卻寫著2月20日與我解除勞動關係。相當於給我少算了7天工資。

我們公司一般是每月15日發一部分工資,過幾天再發另一部分。到目前,2020年1月份的工資是正常的。

從公司透露出辭退消息後,我就跟深圳市南山區勞動局取得過聯繫。直到2月28日上午11點,我才接到了深圳市南山區勞動局的電話,對方問我是怎麼想的,要不要繼續回去上班。我當時已經比較明確了公司的態度,就回復說不太願意,而且我確實走不了。誰也不知道,疫情還要持續多久。

工作人員說願意出面幫忙協調,掛完電話,他就給公司領導打了過去。等了不到一分鐘,又接到了勞動局工作人員的電話,告訴我,公司不接受調解,讓我直接走仲裁。

被辭退的湖北員工:封城無法返工,線上辦公遭拒,解僱賠償縮水,勞動仲裁要排到6月

我當時就想,既然公司態度如此堅決,那我肯定也只能走仲裁了。所以,我現在的主要任務就是收集資料,準備走仲裁。2月28日下午,公司領導又給我打了一個語音電話,但是我沒接到,後來,我發了消息說農村信號不好之類的,直到現在也沒有收到對方回覆。

這期間,我一直在諮詢律師。律師告訴我,微信消息並不能代表是公司行為,也可能只是個人行為。我還在協商讓他們出具一份正式的書面辭退通知書。

目前的遭遇,讓我覺得,公司非常沒有人情味。更讓我心寒的是,整個疫情期間,作為公司唯一的湖北籍員工,我沒有收到來自公司方面的問候。我有家人也在廣東工作,疫情期間,他們公司都是鼓勵湖北籍員工先不要返回,而且,還收到很多來自人事或者行政部門的關懷。當我預感到可能要被辭退的時候,就跟家裡人交流過,他們就說,為什麼我的公司奇奇怪怪的。

仲裁是肯定要走的,但我現在糾結的是,我到底在申請仲裁的時候,是選擇違法違約,還是經濟賠償。律師告訴我,可以嘗試去申請違法解約。但是,我的朋友勸我,公司其實也沒有太過分,還是凡事留一線、日後好見面。但是,我內心裡面還是覺得他們的處理方式,我沒辦法接受。

走違法解約的話,其實金額跟提正常解約的賠償金也差不多。因為我是2019年4月入職,籤的是三年期的合同,現在工作還不到一年,對我來說,“N+1”或者“2N”的賠償金額差不多。

除此之外,我給仲裁院打電話瞭解過,他們告訴我就算現在提交了,可能要排隊到6月份才能開庭。所以,我現在還沒確定好,到底怎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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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公司處境,但不接受違規裁員,擔心後續求職因適婚年齡遭歧視

我是湖北荊門人,很多親戚都在廣東上班,每到過年,我們都會回荊門農村老家過年。原本我是打算乘坐高鐵從深圳回荊門,但是沒搶到票,1月20日的時候,就擠著親戚的私家車回了老家。

坐高鐵回家,要在武漢轉車。現在看來,沒搶到高鐵票也是一件幸事。

回到荊門兩天後,也就是臘月二十九(1月23日),武漢採取了“封城”措施。當時,我和家人也已經意識到,疫情確實比較嚴重。原本計劃大年初一、初二去拜訪一些親戚的計劃也擱置了,因為親戚中一些是從武漢回來的,他們也主動說“你們不要過來了,我們也不過去了”。

到大年初二,荊門市也採取了封閉管理。因為我是黨員,村裡採取防疫防護的時候,我還以志願者身份幫助村裡去進行道路封閉等工作,比如設置路卡、執勤等。不過總體來說,因為在農村,新冠肺炎還不是特別嚴重,主要是鎮上出現了幾例確診病例。

目前,我們村不允許人員外出,連日常生活用品都是提前訂購,然後統一配送過來,2-3天配送一次。除此之外,除非是生病或者必須要出門,村裡才會放行。

我記得2月24日武漢出現防疫通告“朝令夕改”之前,村裡是給發放通行證的。不過,必須要求公司開接收證明,要求必須返回去,拿到公司的接收證明後,政府才給開具通行證。但是這也是有條件的,因為所有公共交通停運,只允許自駕的方式通行。現在的情況還不太清楚。

在與公司溝通離職賠償的整個過程中,我的情緒並沒有過多的波動。不過,說不焦慮也是不可能的,但是成年人要自己學會調節。疫情可能對個人的影響很大,但是說實在的,對很多公司的影響更大。

我們是一家教育加盟諮詢類的公司,主要為一些加盟商提供服務,以此收取服務費和加盟費。受疫情影響,加盟商或者有意向加盟的客戶肯定會減少,公司經營有困難,我也能理解,甚至做出裁員的決定,我都能接受。從我的角度來說,我同情公司的處境,但是我不能接受不合法合規的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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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現在具體的情況,我不太瞭解。前幾天,我委託一個同事幫忙,她告訴我,大家在最近都陸續回辦公室辦公了。他們之前一直在線上辦公。

我現在還沒有重新求職的打算,一方面,以我工作多年的經驗來判斷,近期招聘需求是很少的;另外,我現在還不能確定什麼時候能回深圳。

作為一名“90後”單身女性求職者,會不可避免地面臨企業詢問什麼時候結婚、生子之類的問題。這也是後續求職我比較擔心的地方。

來這家公司之前,去面試另外一家公司的時候,面試人員耗費了很多精力去問我的個人婚姻狀況,整個過程讓我有被冒犯的感覺。實際上,女性工作者的年齡和生育問題,肯定會影響到用人單位的最終選擇。以我現在的年齡,我再去找工作,還是感到比較恐慌。

儘管如此,短期內,失業並不會對我產生太大的經濟壓力,因為我現在在老家生活,成本很低。但是返回深圳後,就說不定了。回老家過年前,我退租了每月房租大幾千的公寓,這個臨時的決定,為我省了一大筆開支。

疫情結束後,我還是會回到深圳,再重新找一份工作。對我來說,現在最緊要的還是收集仲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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