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一種買賣活動,既然是買賣,那就不得不說到一句俗語:“買方永遠沒有賣方精”。在房子的買賣中,格外重要。
開發商可謂是“一步一個坑、十步一個套”。以下這幾點,你買房時千萬要注意啦,不然,打水漂的就不是幾十塊錢,而是上萬,甚至是幾十萬。
陷阱一:先交首付款,過幾個月再籤合同。
這種情況,一般是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或者是有什麼其他想法,用各種藉口給你解釋的很完美。但是,站在買房者的立場,這事兒千萬不能幹,要考慮清楚了。你想想,啥合同都沒有,你就給了人家幾十萬塊錢。售樓部說你有付款小票為證據就可以了。一旦產生糾紛,付款小票是不能證明什麼的。
陷阱二:交4000元,抵10000元。
這也是購房套路,如果是有關係的買房者,這4000元肯定是不用交的。售樓部會說,這是優惠政策。切記,當你買房付定金的時候,你直接說:“你們的這個套路我知道,直接給優惠吧,4000元不交。”只要堅定,售樓部肯定會不收取的。
陷阱三:合同中很多條款缺失。
購房合同一定要仔細看,當然了,合同一般都是政府指導下制定的模板文件。但是,開發商有權修改一小部分。只要大體不變,依然會備案通過的。仔細看,你會發現,有很多空白合同條款,或者前後不一致的合同條款,這時,你一定要仔細研究和詢問。沒準哪裡發現了貓膩呢。
陷阱四:直接去售樓部的優惠少,找中介帶去的優惠多。
其實不然,如果有內部熟人,優惠力度肯定是最大的。除此之外,售樓部會稍微給予一點優惠。如果是中介帶去的,中介是要從售樓部收取中介費的。你想能優惠麼。
當然了,以上幾個問題,是購房中最大的陷阱,一定要記住。
還是那句話:“買方永遠沒有賣方精”,其他購房合同陷阱與購房知識,明天繼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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