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案情回放

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2018年07月11日17時許,張成(化名)開車行駛至市區道路一隧道口處時,被醉酒人員王軍(化名)將車輛無故攔停,王軍用手拍打、用腳踹張成駕駛的車輛,不讓張成駕車離開,張成隨即報警。張成下車後,王軍用手擊打張成身體,張成多次口頭勸阻王軍的毆打行為,稱其已報警,但王軍並沒有停止毆打張成,後引發張成與王軍發生打架,張成用右手在王軍前胸、肩膀位置打了一拳,用右腳在王軍腹部、胯部位置踹了一腳,致使王軍倒地,造成王軍嘴部受傷,同日在醫院口腔科門診診斷為:(1)11、21、22牙外傷性缺失;(2)23牙冠折;(3)31牙挫傷。2018年11月21日,經司法鑑定,王軍之損傷屬輕傷二級。

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是故意傷害罪,還是正當防衛?

本案中張成曾在王軍的前胸、肩膀、腹部、胯部等位置擊打,並致使王軍輕傷二級,那張成的行為是否構成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構成故意傷害罪,須具備四個條件。即①主體要件——已滿16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②主觀要件——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③客體要件——他人的身體健康權;④客觀要件——非法故意傷害他人並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的行為。

本案中,張成的行為看似符合主觀、主體、客體等要件,但其行為卻不符合客觀要件,因為張成的傷害行為不具有非法性。

為什麼打了人還不具有非法性呢?這要從我國《刑法》第20條第1款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說起,按照該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張成的行為符合該規定,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按照法學理論上正當防衛的認定,正當防衛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本案中王軍針對張成人身和車輛的不法侵害是現實存在的,且是一直持續的,本案中張成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

二是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本案中王軍酒後無故在馬路上攔截車輛,張成擔心撞到王軍,在路邊停車後,因不願讓王軍上車,王軍隨即對張成的車輛進行砸、踹,還對張成進行毆打,張成無奈之下對王軍進行了還擊,被害人王軍侵犯張成人身、財產權利的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張成有權實施防衛,其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

三是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即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前者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是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本案中張成認識到了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且為了保護其人身、財產權利遭到不法侵害而對王軍造成了傷害,故其具有防衛意識。

四是對象條件——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進行防衛。本案中張成的防衛行為正是針對不法侵害人王軍本人進行,符合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

五是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依據我國《刑法》第20條第2款之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此刑法理論認為,造成他人輕傷以及針對財產進行防衛的,一般不存在防衛過當問題, 本案中被害人王軍的傷情被鑑定為輕傷二級,張成的行為並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符合限度條件。

綜上所述,故本案中張成對王軍的毆打是在受到不法侵害時為保護自身人身、財產權利而對王軍進行制止而採取的行為,其不具有非法性,屬於違法阻卻事由,應認定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檢察官析案說法

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由於法律規定的比較原則,實踐中各地關於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不夠統一,2018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專門針對正當防衛發佈了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包括社會關注度很高的於海明正當防衛案共四個案例。以案例形式進一步釐清了正當防衛與故意傷害、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界限,進一步明確了執法標準,為司法實踐提供了重要參考。最高檢指導案例中陳某正當防衛案明確了在被人毆打、人身權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防衛行為雖然造成了重大損害的客觀後果,但是防衛措施並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依法不負刑事責任。“舉重以明輕”,對照本案,張成的行為更不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實踐中對正當防衛的認定要堅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但在行使的時候也要注意,在遇到不法侵害時如果條件具備應優先選擇公力救濟,即通過報警等途徑解決,如果公力救濟無法及時到達,情況緊迫時可以實施私力救濟,進行正當防衛,但要注意避開以下幾種防衛誤區:常見的比如客觀上不存在非法侵害行為,行為人誤以為有侵害實施防衛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假想防衛”;或者故意引起對方侵害而乘機以“防衛”為藉口侵害對方的“挑撥防衛”;侵害行為已經過去而實施報復的“事後防衛”,都不是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這些行為可能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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