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大通湖區檢察院依法對6名涉惡團伙成員提起公訴

【扫黑除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大通湖区检察院依法对6名涉恶团伙成员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大通湖区检察院依法对6名涉恶团伙成员提起公诉

4月23日上午,由大通湖管理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某隆、黃某華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一案,被告人王某貴、朱某文、劉某甲、劉某乙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在區法院公開開庭合併審理。

經查明,2018年5月,被告人黃某隆、黃某華在河壩鎮某酒店毆打他人致輕傷二級;2017年2月至同年11月,被告人黃某隆、黃某華、王某貴、朱某文、劉某甲、劉某乙等6人在湖南冰森生態養殖有限公司上班期間,以南縣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舵杆洲警務室協警名義,對在漉湖腹地舵杆洲打魚、打螺螄的群眾以威脅、恐嚇、毆打的方式實施罰款、沒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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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檢察官認為,2017年至2018年期間,6名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維護公司利益為由,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團伙犯罪。其中,被告人黃某隆、黃某華應當以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貴、朱某文、劉某甲、劉某乙等4人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扫黑除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大通湖区检察院依法对6名涉恶团伙成员提起公诉

受案後,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明確黃某隆、黃某華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一案由分管副檢察長親自辦理。案件辦理過程中,該院多次集中研究案情,承辦檢察官就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全面梳理,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完善證據體系。與此同時,多次與公安、法院溝通協調,統一辦案認識與法律適用標準,全面提升案件公訴質量,形成惡勢力犯罪打擊合力,依法、準確、從嚴懲治惡勢力犯罪,以維護轄區社會秩序平安、穩定。此次庭審持續6個小時,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是否構罪、是否屬於惡勢力犯罪等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辯論,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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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開展,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保持對黑惡勢力的“零容忍”,進一步集中優勢力量和資源,聚焦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黑惡勢力犯罪,堅持打早打小,除惡務盡,堅決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

審核:範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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