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株洲縣打掉一惡勢力團伙5人獲刑

垄断经营/寻衅滋事……株洲县打掉一恶势力团伙5人获刑

庭審現場

株洲新聞網10月30日訊(通訊員 謝燕 記者 陽亞琳)一惡勢力團伙多次攔截他人車輛,欺行霸市、逞強耍橫,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10月30日上午,株洲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晏某甲、袁小某等五人尋釁滋事罪一案。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罰。

2016年8月16日,某建築公司東城大道項目經理部與袁某簽訂片石購銷合同,約定由袁某負責項目的片石供應,但協議明確了某建築公司有權選擇多家供應商供貨,可不由袁某專供。袁某的侄子袁小某等人想獲取此次生意,於是,就找到袁某協商。

8月29日,袁某與侄子簽訂了供應石料的協議,約定由袁小某負責東城大道片石的供應。袁小某自己沒有資金,於是,找到晏某甲、李某甲合作。三人商議後,由晏某甲和李某甲出資,袁小某出力,三人各佔三分之一的股份和利潤,開始供應東城大道的片石。

晏某甲、袁小某、李某甲知道晏某乙及其合夥人也開始送東城大道的片石後,為了排擠競爭對手、壟斷東城大道片石供應,於是,糾集被告人陳某、付某甲等人,形成了一股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團伙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在2016年10月至12月期間,共五次在道路上強行攔截晏某乙等人送片石車隊,不允許對方將石料運送和卸貨至項目部。其中,第一次攔截車輛致使他人輕傷,構成尋釁滋事犯罪,另四次攔截車隊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違法行為。

2016年11月28日,在第一次攔截車輛的過程中,晏某甲、李某甲、陳某、付某甲四人公然助威,袁小某持刀行兇,致使被害人李某乙輕傷一級,四人均構成尋釁滋事犯罪。2017年10月31日,由於袁小某在尋釁滋事過程中持刀刺傷他人,已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晏某甲、袁小某、李某甲、陳某、付某甲為壟斷一定區域內的經營,達到謀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多次攔截他人車輛,欺行霸市、逞強耍橫,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且在攔截車輛時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構成尋釁滋事罪。且綜合考慮主從犯、自首情節等情節,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規定,對五位被告人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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