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濟南首例惡勢力團伙一審判決

威脅、打人、砸車、噴漆、

堵鎖眼、潑機油

只因無法取得代理權便惱羞成怒

實施了一系列犯罪行為


近日,商河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胥某傑、王某、王某鑑、張某、張某周、陳某勇、張某某等7人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案,經商河縣法院依法審理,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9個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據悉,這是濟南首例涉惡案件的判決。


尋釁滋事!濟南首例惡勢力團伙一審判決



被告人王某的妻子李某經營某品牌手機業務。2016年5月份,王某意欲取得該品牌手機商河地區的代理權(以下簡稱代理權),由於資金、人脈不足,便找到被告人胥某傑希望由其出面取得代理權,被告人胥某傑此後開始運作此事。

2017年5月初,被告人胥某傑同李某找到負責某品牌手機銷售的總經理曾某輝,表達了其想取得代理權的意向,因該公司經營模式為直銷模式,故曾某輝拒絕了胥某傑的代理要求。胥某傑意欲通過關係向曾某輝施壓,並讓其在一週內答覆。

2017年5月12日,被告人胥某傑和曾某輝電話溝通後因得知無法取得代理權而惱羞成怒,和被告人王某商議通過給負責該品牌手機銷售的某公司商河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製造麻煩的方式進行報復並迫使曾某輝同意其取得代理權。後胥某傑找到被告人王某鑑,讓其聽從王某的安排,王某鑑同意了胥某傑的安排。

2017年5月至7月期間,被告人胥某傑指使被告人王某,王某又糾集被告人王某鑑實施了一系列持械隨意毆打、恐嚇辦事處員工以及用膠水堵辦事處辦公室門鎖鎖眼、打砸員工車輛等任意毀損財物的犯罪行為。

經統計,堵鎖眼8次、打砸員工車輛4輛,造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6793元,威脅、恐嚇員工不得 繼續在辦事處工作,嚴重影響員工的工作、生活及辦事處的經營,持械隨意毆打他人,致使被害人楊 某凱2次輕微傷等,這一系列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該行為屬於“惡勢力”。

檢察官認為,該案使得某品牌手機員工人心惶惶、安全得不到保障,無法維持正常經營,嚴重影 響社會秩序,引發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尋釁滋事的客體要件。

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胥某傑在獲取某手機商河代理權未果後,遂對該品牌手機代理商進行報復 ,糾集人員形成以被告人胥某傑、王某為糾集者,以被告人王某鑑為骨幹成員,被告人張某、張某周 、陳某勇、張某某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團伙,通過堵鎖眼、打砸員工車輛、持木棍毆打威脅辦事處 員工等方式,多次針對辦事處及員工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在商河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故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 |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微信號jns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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