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這六人已被拘留

近日,羅甸縣公安局不斷加大社會治安整治力度,本著“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工作思路,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快速偵辦一起尋釁滋事案件,依法行政拘留6人,嚴厲打擊違法嫌疑人的囂張氣焰,有力地維護了轄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

寻衅滋事,这六人已被拘留

2018年12月9日22時許,邊陽派出所接110指令稱:在邊陽某酒店的KTV內有人打架。接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開展處置工作,並將參與打架鬥毆的違法嫌疑人張某某、楊某某、黃某某、王某某、畢某某、許某某帶至派出所開展調查。

經瞭解,當晚系許某某與畢某某在酒店KTV包廂因瑣事發生口角,後雙方發生推搡,演變為畢某某與許某某、楊某某、張某某、黃某某、王某某等人互毆,導致楊某某頭部及鼻子破裂。

寻衅滋事,这六人已被拘留

2018年12月11日,涉嫌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人張某某、楊某某、黃某某、王某某、畢某某、許某某等人已被羅甸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打架成本高,下手需謹慎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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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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