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这六人已被拘留

近日,罗甸县公安局不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思路,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快速侦办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依法行政拘留6人,严厉打击违法嫌疑人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寻衅滋事,这六人已被拘留

2018年12月9日22时许,边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边阳某酒店的KTV内有人打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参与打架斗殴的违法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某、黄某某、王某某、毕某某、许某某带至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了解,当晚系许某某与毕某某在酒店KTV包厢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推搡,演变为毕某某与许某某、杨某某、张某某、黄某某、王某某等人互殴,导致杨某某头部及鼻子破裂。

寻衅滋事,这六人已被拘留

2018年12月11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杨某某、黄某某、王某某、毕某某、许某某等人已被罗甸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打架成本高,下手需谨慎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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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罗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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