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固始检方对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鑫 通讯员 吴晓军

记者从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文启、王新峰、李甲强、刘传贵、许军豹、刘坤恶势力犯罪集团批准逮捕。

以犯罪嫌疑人刘文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新棚社区范围内,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中获得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等条件,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将本起案件认定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经过审查后认为,以刘文启为首的犯罪集团涉案人员众多,重要成员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预谋地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固始县人民检察院遂对该犯罪集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刘文启是网络大v,其微博名为“固始县刘文启”,拥有粉丝数161479,发布微博数量为21601。其微博简介为“誓死举报河南固始县贪污腐败官员”。翻阅更早微博,记者发现,“固始刘文启”发布或者转发的微博大部分为举报性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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