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案件提起公诉

2018年9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对吕某某、潘某某、纪某某提起公诉。该案系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敖汉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8月份左右,吕某某等四人组建了以吕某某为首,以潘某某、纪某某、暴某某(另案处理)为骨干的恶势力团伙。2017年10月至11月,该团伙以“赤峰某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名多次流窜至吉林省长春市、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及敖汉旗当地,采取拦截车辆强行将车辆开走、强行拖车等暴力手段将贷款车辆收回,通过敲诈勒索及收取佣金方式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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