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9月17日,经过近11个小时的庭审,由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本珊、段彪等6人 “恶势力”团伙涉嫌非法聚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由县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判决,当庭判处汪本珊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段彪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段家庆,蔡运林,汪永品各有期徒刑2年,汪永进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被告人被带入审判庭

该案是房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提起公诉并公开宣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是房县办理的首起组织非法聚集罪案件。

2017年12月以来,以汪本珊和段彪为首要分子、以段家庆、蔡运林、汪永品、汪永进为主要成员,为争取个人的私利,打着维护集体利益的幌子,以利益为诱饵,组织、煽动、串联、蛊惑当地30至100名不明真相的村民多次到化龙堰镇西川村矿山、村委会、镇政府非法聚集阻挠矿山开采、要求镇政府解决无端诉求、强行索要矿山开采业主财物、强行抢占他村耕地,多次安排群众到县、市、省、北京上访闹事,严重扰乱了化龙堰镇政府和西川村委会正常办公秩序,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矿山因无法施工而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破坏了当地招商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

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房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其确立为扫黑除恶“第一仗”,指派骨干检察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完善证据。案件移送起诉后,又从全院抽调政治素养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检察长柯昌宏亲自督办,靠前指挥;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李兵具体负责,统一调配;从公诉、未检、技术部门抽调6名干警组成办案专班,密切协作,无缝衔接。办案人员采取“白+黑”“5+2”的方法,加班加点工作,制定了一套科学完善的审查起诉工作方案,制作阅卷笔录达17000余字,修改质证提纲、公诉词、答辩提纲10余次,先后13次修订起诉书,保证了案件在检察环节实现快捕快诉、快审快结。该案在批捕阶段仅用时5天,在起诉阶段仅用时23天。

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公诉人发问

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律师参与庭审

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钟平参加庭审旁听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市县两级领导旗帜鲜明支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立新、市中院副院长王洪、市检察院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余书金专门听取案件办理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了办案方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祁国鹏多次组织公检法司四家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案件办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庭审中采用多媒体示证展示证据

庭审中,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对证据进行了生动展示,对汪本珊等6人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指控。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钟平亲自参加庭审旁听并提出指导意见;县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公、检、法、司相关人员、各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被告人家属等共计120余人列席旁听。

房县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判决 “恶势力”团伙6人领刑

公开宣判

通过此案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反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信心和决心,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有效扩大了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