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收電梯費合理嗎?

袁洋666


業主所交的物業費當中是否已經包含了電梯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費是指物業公司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電梯屬於公用設施,我們注意到物業費中並沒有明確包含公用設施的使用費用,這是什麼情況呢?既然物業費中沒有明確指出包含電梯使用費,那麼物業還有資格收取電梯費嗎?答案是肯定的。物業費中雖然沒有包含電梯費,但是電梯作為小區公用設施,物業也要對其進行管理,包括照明、檢查、清潔等等,這點和物業費的作用相似,因此是可以收取電梯費的。

物業加收電梯費是否屬於重複收費?業主可以拒交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如果物業重複收費或者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業主是可以拒交物業費的。


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明白了業主是需要交電梯費的。現在爭議的焦點是物業費當中是否包含電梯費,根據司法實踐,這得看物業服務協議的約定,如果協議當中沒有包含電梯費,那麼業主就需要單獨繳納電梯費;如果物業協議中已經包含了電梯費,這時如果物業公司還要收取電梯費,那麼業主是可以拒交電梯費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我們小區是水一方+一塊,電一度+一角。電梯收費,衛生費,物業費收九角一平,每月下來不帶水電小200吧,要服務好我們也不說,小區總共就一個保安,還成天和外面商店的打麻將,物業買水電和收費一共就一個女的,也不經常在,有業主買水電了,打電話給她,過一會,才懶洋洋的來了,有時小區停電,呵呵,電梯不發電,有老頭老太太,上班族,上學的孩子,都是上面的不想下來,下去的不想爬樓梯,(共層高19),還有有時停水也不給業主通知,讓人連個廁所都不能上(沒能儲水),打掃衛生的,是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一個月打掃兩次,有的業主對這開始不滿意,一喊,馬上不給你賣水電了,然後,來一群描龍畫鳳的人,罵罵咧咧,推推搡搡,這真是自己掏錢僱了個大爺,生不的氣,人都麻木了,所以,我們小區堅決擁護取消物業管理,這是社會毒瘤,是廣大業主的噩夢,支持政府堅決取締!


秦地車神1


這個問題有時候我也會覺得奇怪。說他合也能說出合理的解釋,說他不合理吧我覺得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說一下說收電梯費合理的解釋吧。電梯作為需要專業性專業人員來操作和維修保養的特殊性行業,他的維修以及保養都是需要專業的人員來完成的。也就是說,小區的電梯在維修和保養上不能是物業人員來進行的,物業沒有那個資質和能力。從這點上來講,物業費裡所含的物業人員對公共區域的物品進行維修保養等的義務可以說不包含電梯的,因為電梯需要的是專業的電梯維保人員進行專業護理。

你要說它不合理吧,也有不合理的道理。所以這件事我覺得以後還是需要在物業合同裡特別的附加上就更好了。到底收還是不收,是含在物業費裡還是單獨收取最好以調解的形式標明,這樣大家能更加容易接受了。

關於收取電梯費來說,以後不敢說合不合理,但是就目前來說,如果沒有在物業合同裡特別標明,那麼應該是是合理的。同時,在現在的小區裡,可以說基本都是收取電梯費的。當然,在一些高檔的小區,物業費也會經過業主同意可能會高出其他部分小區的水平的小區,會存在不收電梯費的情況吧,並且有可能還會在電梯旁邊特意安排專人服務呢。不過把話說白了,其實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雖說明的沒收電梯費但是物業費高出來的一些已經包含了這個。也就是所謂的一分錢一分貨嘍。



天空散雲


不合理,可以協商解決,實在不行就到工商等部門解決。

物業單獨的收取電梯房是不合理的。因為電梯屬於公共設施,物業管理費用中已經包含了電梯的這一項費用。業主使用無需另外繳費。有一種情況可能除外,那就是這個小區的電梯都是後裝的,而物業收費標準中依然是以普通物業收費標準收費。

如果小區電梯是後加的,那麼這個費用是可以額外收取,或者在新一年的物業合同中增加。畢竟在有了電梯後,物業公司需要承擔電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檢修的責任。這一切都是需要費用的。額外增加電梯收費應該說是合情合理的。




深圳梁歌


我認為“不合理”!但不知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分享一下《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第十一條中明文規定的內容: (下面為:第十一條全文)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從文件中看:電梯運行費用和電梯維護費用都屬小區公共設施和設備的範疇,電梯運行和維護費己在物價部門制定小區等級和收費標準時,已被物價局納入“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標準中。而物業不按法規規定的條款進行收費,而採取巧列明目的辦法,將物業費進行拆分後重復收費、亂收費,這是違法違規行為,有的物業在收費上還存在涉惡涉黑行為,每年到了收物業費時小區內就會出現些紋身、光頭、八字鬍、長頭髮、帶粗頸鍊的人,三五成群香菸往嘴裡一叼,在小區裡來回轉悠,嚴重侵害了業主的利益行為。而小區業主都是來自四面八方的人群,大多數是進城給子女照看學生的五十多歲以的老人群體,這類人群為了各自的平安都以自保為主,很難組織形成一體,他們對物業亂收費的行為敢怒不敢言。如果政府不將小區的管理服務權限直接交由社區進行依法管管理和按規收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就無法得得到保障。


隨緣9968


物業單獨的收取電梯房是不合理的。因為電梯屬於公共設施,物業管理費用中已經包含了電梯的這一項費用。業主使用無需另外繳費。有一種情況可能除外,那就是這個小區的電梯都是後裝的,而物業收費標準中依然是以普通物業收費標準收費。

如果小區電梯是後加的,那麼這個費用是可以額外收取,或者在新一年的物業合同中增加。畢竟在有了電梯後,物業公司需要承擔電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檢修的責任。這一切都是需要費用的。額外增加電梯收費應該說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小區電梯是交房時就有的,那麼這項費用不應該單獨收取。物業費就是一費制,所有的公共設施公共面積公共能耗等,在物業投標或者洽談時都已經明確告知。物業認可了才能簽訂物業合同。既然認可了,就應該不折不扣的執行。

作為物業公司而言,應該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來執行。做好自己的服務,業主的繳費率自然會高。通過各種手段想要額外增加收入,自然會讓業主反感。不要說這個額外的費用收不到,就連物業費收取都會成為困難。

物業公司在進場前都是瞭解了小區的基本概況的,不是盲目的進入小區服務。事後以各種藉口想要收取其他費用,最終的後果肯定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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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物業收電梯費合理嗎?

呃,如果物業沒有重複收電梯費,就應該是合理的。沒有聽過物業公司倒貼電梯費這一回事兒。

電梯是商品化住宅小區重要的機電設備,所有高層住宅和部分多層住宅出行的必需,電梯費是保障電梯正常安全運行之必須。雖然很多省市執行的是物業一費制,將電梯費包含在公共物業服務費中,但是仍有不少的城市,將電梯費單列出來,收取標準一般是0.2-0.4元/平方月,也有的按年/戶收取,約3百-6百/年戶收取。極少一部分,物業公司採取的是以售卡的方式收取,每一張電梯卡收8元-10元/月,這種方式得到了一二樓業主的歡迎。

有關小區業主應該繳多少公共物業服務費,含不含電梯費用都會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給予約定,收多少電梯費,收取的標準如何,也應該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寫明。

如果物業合同中有關電梯費約定不明確,還一個諮詢確認的途徑,就是當地的物價部門,當地物價部門對於小區的收取的電梯費等都有一個明確的價格標準。對於不合法地收取電梯費也是由物價部門進行認定並查處。

電梯這一部分維修保養,是國家強制執行制度,無定期維保和檢驗合格,電梯是不得運行使用的。國內名牌的電梯公司,對於維保費標準都會有一個明確的指導價,一般來說,三年調整一次。針對電梯的型號,層站數不同,全國按區域分都有一個明確的指導價,同一個區域價格應該是相差不太, 收費之差距來自於當地的消費價格指數的不同。


現在回答提問人所說,收電梯費合理嗎?

電梯費是使用電梯的正常消費支出,主要用於電梯的月度維保和年檢費,還有一些零星的小配件。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此部分費用不含電梯電費,因為電梯電費一般歸於公共能耗支出。

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公共物業服務費中包含電梯費用,物業公司就不該另外再收取電梯費,反之則可以。


值得說明的是,關於電梯的中修和大修費用不在電梯費中開支,需要從公共維修資金或者從業主中臨時籌措資金支付。


老包有時不在線


……又在忽悠頭暈的人群。電梯!哪怕是後裝的,在沒有委託物業公司作為管理方也沒有什麼權利收取電梯的管理費。反過來說。物業公司的掃地人員還要使用業主的自裝的管電梯上下樓道。那這個費用怎麼算呢?是不是物業公司要交管理費呢?

……後裝電梯管理費往往是委託給電梯管理公司管理。憑什麼?電梯安裝啦。是業主掏的錢,而物業公司從中分享。哦,那按什麼算呢?又按月租一平方加多少錢嘛?這現在已經是作為爭論中心的物業費,在家裡的也計公攤總面積,也在他們收費範圍是屬於違規的。

……從這種討論議題中,可想而知現在的物業公司就是一幫神經病。他們沒有任何的分析的頭腦的理論依據。見什麼都想要錢,貪婪無恥。


城堡49594874


物業單獨收取電梯費合理不合理,要看電梯的維保、年檢及運營是否包含在物業服務成本里面,也就是如果你交的物業費裡面包含沒有包含這項費用,如果包含在內,那就不合理。

大部分城市都是這樣的,但是可能還會有部分城市的物業費裡面沒有包含電梯費的,這個情況下,電梯費是應該收取的。

說下,業主繳納的物業費裡面包含以下項目: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從上面可以看出來,電梯屬於公用設施,理應包含在物業費裡面的,但有些地方的政府價格部門在制定物業費標準的時候,涉及到未裝電梯建築,所以會把電梯費用這項單獨列出來。

所以說,合適不合適,看這項費用列在哪裡了,不過最終羊毛是出在羊身上的,此項費用最終會出在業主身上的。


i熒光


認為不合理的就別交唄,欠了電費,年檢費,維保費,那就停電梯,大不了都爬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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