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56張銀行罰單“跨年”披露 專家建言保持經濟平穩運行中“拆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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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年開始,銀保監會陸續披露2019年開出的罰單,這些“跨年”披露的罰單中,截止到2020年1月6日,開給銀行及其從業者的已有56張,處罰日期均在2019年12月底。
從這些罰單的處罰原因看,多張罰單劍指授信業務違規、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貸款實際用途管控不嚴格等。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未來幾年,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作為“三大攻堅戰”之首,金融監管從嚴、從緊的基調和原則不會改變。“從監管內容看,將繼續打好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表外業務、同業投資、支付業務、交叉金融產品等將進一步得到規範。從監管對象看,堅持‘兩手抓’方針,一手抓正規金融機構,一手抓非持牌機構。真正做到金融監管全覆蓋,減少風險隱患滋生,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56張罰單“跨年”披露
據記者統計,截止到1月6日,監管部門今年以來共披露了56張對銀行及其從業者的罰單,其中銀保監局本級披露26張,銀保監分局本級披露30張。從處罰的時間上來看,均為去年年底作出的處罰。
具體來看,上述處罰,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以及村鎮銀行等各類型銀行均有涉及,例如其中涉及3家國有大行,4家股份制銀行,1家城商行,11家農商行,3家村鎮銀行,此外還有2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從處罰的金額來看,不乏百萬元級罰單。例如,在寧波銀保監局開出的6張罰單中,有兩張罰單的處罰金額高達200萬以上,其中一張罰單的處罰金額高達380萬元。從銀行違規事由來看,主要包括內控管理較為薄弱、員工管理不到位、資產質量反映不真實、票據業務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審慎等。
信貸作為銀行傳統業務,其資金流向仍然是監管的關注重點。具體來看,某股份行天津分行因信貸資金辦理定期存單、存單質押貸款的違法違規事實,被監管部門作出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處罰;另一股份行天津分行因存在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以及部分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轉本行定期存款的問題,被天津銀保監局處以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在分支機構被罰的同時,與之相關的負責人同樣被予以處罰,共有4人被罰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或取消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其中,某股份制銀行大連分行員工因違規開展的小微聯保授信業務,被取消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和禁止5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
嚴監管態勢仍將延續
董希淼指出,2017年,我國拉開了金融嚴監管的序幕,從體制機制、政策措施、專項整治等多方面穩步發力。從建立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到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從銀行業“三三四十”等系列監管檢查,到一系列規章制度持續發佈,一場嚴監管、強監管風暴席捲而來。

近年來,銀保監會對銀行業開啟嚴監管模式,對違法違規行為絕不手軟,對市場亂象堅持“零容忍”。2019年銀行業強監管態勢依舊不減,監管政策、罰單不斷刷新。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去年銀保監會披露的銀保監會、銀保監局本級及銀保監分局本級對銀行及其從業人員開具的罰單超過3000張。
同時,自去年以來,銀行業監管政策不斷完善。去年10月份,銀保監會為完善行政處罰工作機制,嚴肅整治市場亂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就《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精準有效防範化解銀行保險體系各類風險。一是積極穩妥推進問題金融機構處置;二是有序化解影子銀行風險;三是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四是大力整治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五是增強抵禦風險能力。銀保監會指出,下一步將繼續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持續健全公司治理,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高級管理層有效、規範履職,全力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總體來看,今年銀行業工作主要有兩個重點:首先是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其次是防範銀行業自身風險。監管也將從這兩個維度展開。”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實體經濟的支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引導銀行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民營、小微、三農領域的支持力度。包括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按照銀行業工作要求,監管從這些方面進行相應地合規性檢查,引導金融機構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另外,在風險防控上,針對一些業務不符合監管要求、不符合業務規定的行為,監管部門也會加強監管和及時糾正。

董希淼指出,對於金融機構而言,“一方面要求繼續迴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加快資管業務和產品轉型;另一方面要求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提升綜合風控能力。要強化監管力度,彌補我國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短板,讓監管真正長出牙齒,實現監管的‘嚴緊硬’;要引導金融業從高速度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真正迴歸本源、專注主業,提升防風險的內生動力,實現健康穩健發展。”
其次,把握好力度和節奏是重點。金融市場具有脆弱性、敏感性和外部性,今年以來經濟金融指標變化已經充分反映出這些特點。因此,必須充分考慮金融機構和市場的承受能力,在保持經濟金融平穩運行中拆除“炸彈”,而不是引爆“炸彈”。未來一段時間,金融監管既要堅持決心和定力,又要把握好力度和節奏,堅決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對於具體業務和領域,“不採取‘一刀切’和急剎車的辦法,而應實行新老劃斷,區別對待:對於存量業務,給予一定的消化期和過渡期;對於新增業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規範,依法查處。”董希淼如是說。
除了常規的監管重心外,溫彬對記者表示,“監管還將從影子銀行、發展較快的信用卡業務、亂收費以及間接收費增加企業融資成本等領域,通過加強監管確保銀行各項業務有序進行,引導銀行實現穩健經營目標。”

“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在加強金融監管、構築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過程中,還要處理好合規和創新的關係。”董希淼直言,良性的金融創新,有助於提升金融業競爭力和防風險能力。但是,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出現的一些亂象,源於部分金融機構以創新之名行套利之實,根子在於“偽創新”。金融監管部門在加強監管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防範對金融良性創新活動的誤傷,保護好金融業創新發展的積極性。金融業要深刻理解監管部門整治工作的意圖和要求,妥善處理好金融創新與合規經營的關係。(彭妍)
保險監管機構拋出新年“開門罰” 有險企被停止相關業務一年 有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
2020年新年伊始,銀行保險監管機構持續監管高壓態勢,陸續披露了一批罰單。《證券日報》記者統計發現,1月2日至1月6日,各地銀保監局本級已經公佈了52張對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罰單;同時,銀保監分局本級公佈了17張對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罰單,被處罰的機構既有人身險公司,也有財險公司,還有保險中介機構。
從處罰金額來看,監管機構開出的針對保險公司的單張罰單最高處罰金額達80萬元,更關鍵的是,部分保險公司被停止相關渠道新業務長達一年時間,同時高管被撤銷任職資格,還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證。

監管機構的罰單既體現了保險機構違法違規的老問題,也反映了近兩年出現的新情況。例如,財務數據不真實,虛掛中介業務等老問題依然突出,同時,險企員工參與非法集資,從業人員微信虛假宣傳保險被罰等新問題也正在逐漸顯現。
內部管理混亂被罰
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暴露了保險行業的隱疾,其中,險企因為內部管理混亂而被處罰的現象值得關注。
根據監管處罰,利安人壽揚州分公司和揚州分公司的高郵支公司都存在管理混亂的問題。高郵支公司的問題集中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在上崗、面試環節亂收費;二是管理團隊存在親屬關係且人事檔案部分信息不真實;三是內部工作微信群存在彙報非保險理財銷售情況的現象;四是內勤人員和代理人管控不嚴,部分人員參與非保險理財產品銷售活動。
對這些問題,利安人壽揚州分公司在審計發現問題後怠於整改,同時,利安人壽揚州分公司存在內部員工管理機制不健全,員工涉嫌參與非法集資。
2019年4月份,銀保監會發布通知表示,堅決杜絕保險機構及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該通知指出,個別保險公司違反《中國保監會關於嚴格規範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要求,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形成風險事件,暴露出保險機構在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管理、從業人員管控以及風險處置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銀保監會指出,對這一現象必須予以堅決打擊,要求保險公司嚴格管理、全面自查並及時處置。

分析人士認為,從處罰情況來看,部分保險公司對該問題並未高度重視並採取有效措施,急需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規範行業發展。
至少5人因朋友圈言論被罰
微信朋友圈是自己的私人領地可以隨便說話嗎?當然不是,近期,銀保監局的罰單充分說明,在朋友圈宣傳保險也不能信口開河,否則同樣將受到處罰。
湖北銀保監局2020年開年就發佈了對至少5位保險公司員工的處罰,原因皆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不當言論。其中,某壽險公司隨州中心支公司營業部經理方某在朋友圈發佈信息稱,該公司的一款產品僅銷售10天,屬於不實信息,欺騙投保人,被警告並罰款3000元。同時,該公司長陽支公司業務員田某在朋友圈發佈保險產品信息,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傳保險產品並作收益類比,誇大保險產品收益,還存在以贈送保險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但實際並未贈送等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被警告並罰款5000元。
另一家銀行系人身險公司湖北分公司業務發展經理方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產品比較信息,共列舉了20家險企的產品價格,並稱:“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誰更優,一目皆瞭然。”湖北銀保監局表示,其將本公司保險產品與其他公司保險產品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對其進行警告並罰款2000元。該保險公司另一業務發展經理周某在朋友圈發佈信息:“鑫豐瑞。非常好的理財產品,重磅上市。”經查,鑫豐瑞為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而非銀行的理財產品,周某以理財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被警告並罰款2000元。此外,該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理財經理李某在朋友圈發佈信息,除了對不同險企的產品進行片面比較,還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凡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掛飾,可以掛在車裡或者包上,招財貓添好彩,我只有幾個哈!”,因此李某被警告並罰款3000元。

被停止車商渠道新業務一年
從各地方監管態勢來看,2020年開年以來,黑龍江銀保監局監管力度非常大,在開年至今的49張銀保監分局本級罰單中,黑龍江銀保監局佔了20張,多家公司及高管人員受到處罰,且該局僅針對保險公司的罰款就達1014萬元。
其中,被處罰最重的險企當屬人保財險哈爾濱市開發區支公司。該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依然是財險行業存在的老問題,即利用保險中介機構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和編制、提供虛假報表資料。對此,黑龍江銀保監局責令該公司改正,處罰款80萬元。同時,責令該公司停止代理渠道車險新業務一年(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止),並撤銷劉華偉高管任職資格,給予趙曉光警告並處罰款9萬元。
有業內人士曾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儘管監管處罰不斷,但財險行業的諸多老問題依然長期存在,原因之一就是處罰力度不夠大,企業權衡利弊之後仍有冒險的衝動,隨著監管處罰力度的加大,這一現象有望逐漸得到遏制。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發佈的行政處罰中,有一家車商被吊銷業務許可證。根據天津銀保監局消息,天津安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拒絕配合天津銀保監局檢查組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拒絕向檢查人員提供保險兼業代理業務檔案、臺賬、財務會計資料等材料,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決定對安泰汽車銷售吊銷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兼業代理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證後,不能繼續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保險公司也不能繼續與該類機構合作。


56張銀行罰單“跨年”披露 專家建言保持經濟平穩運行中“拆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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