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券商場外股權質押全面暫停 2萬億元存量疏導是關鍵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券商處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向各大券商下發了《關於證券公司辦理場外股權質押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券商場外股權質押交易作出進一步明確。

目前,不少券商場外股票質押業務已基本被叫停。

通知明確:

第一,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及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不得作為融出方參與場外股權質押交易。但因參與場內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及本通知發佈前已存續場外股權質押回購交易業務而發生的補充質押除外。

第二,證券公司不得為銀行、信託等其他機構或個人通過場外市場開展上市公司股票質押融資提供盯市、平倉等第三方中介服務。

第三,通知自發布之日(5月30日)起實施,發佈前已存續合約無需提前了結,已存續合約約定可以延期贖回的,延期期限累計不超過1年。

券商場外股權質押全面暫停 2萬億元存量疏導是關鍵

業內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事實上,今年以來,監管層對股票質押業務的監管逐步加強,上交所、深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1月12日發佈《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 年修訂)》。並在2018年2月滬深交易所最近聯合舉辦的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培訓會上,監管層向各券商分管股票質押業務的高管和合規人員,梳理了場內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某中型券商相關業務人員表示:場外股權質押由於大部分都是非流通股,跟流通股質押相比,存在著一旦出現風險不能及時處置相應股權的問題,只能等待股東補充質押物,因此風險程度會高於場內。

此次協會發布的通知,承襲了2018年2月滬深交易所舉行的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會議中監管層領導關於“證券公司不得作為質權人參與場外股權質押”“證券公司不得為場外股權質押提供第三方服務”的表態,“可以認為是將前期的監管態度做出了一個明文的規定,從整體來看,新規並無超預期的因素”。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券商尚存的場外股權質押合約參考市值約2萬億元。

某券商分析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我們認為新規對券商新增股權質押業務影響有限。自年初2月的監管會議之後,券商基本已經按照監管口徑不再新增場外股權質押業務,在接近4個月後再次明確發文,對券商新增股權質押業務的衝擊並不顯著。”

該分析師表示,存量的疏導是關鍵。約2萬億元的合約在存續到期後如相關股東還有融資需求則需要更換融資渠道,對於存量的疏導是一個過程,本次規定也給出了“可以延期但累計延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口徑。因此,對於市場來說本次股權質押新規影響並不十分顯著,更多是對前期政策口徑的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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