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新冠病毒被重命名,新冠病毒仍然被命名為SARS-CoV-2

2020年2月11日,WHO將疾病重命名為2019年冠狀病毒病(COVID-19)。當天,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在bioRxiv上發佈了一份手稿,他們

建議將2019-nCoV重新命名為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SARS-CoV-2),這是根據相關冠狀病毒的系統發育分析得出的。

2020年2月19日,高福、姜世勃、郭德銀、石正麗等人在Lancet 在線發表題為“A distinct name is needed for the new coronavirus”的通訊文章,該文章認為基於特殊的臨床,病毒學和流行病學特徵以及新型冠狀病毒的不確定性,為避免產生誤導和混亂,並幫助科學家和公眾更好地溝通,建議重命名SARS-CoV-2為人冠狀病毒2019(HCoV-19)。這樣的名稱將病毒與SARS-CoV區別開來,並使其與引起的疾病的WHO名稱COVID-19保持一致(點擊閱讀)。

但是,在2020年3月2日,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在Nature Microbiology 在線發表題為“The species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related coronavirus: classifying 2019-nCoV and naming it SARS-CoV-2”的共識聲明文章,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對新鑑定的人類冠狀病毒(臨時命名為2019-nCoV)重命名該病毒為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2(SARS-CoV-2)

。CSG建議對單獨的分離株使用以下命名約定:SARS-CoV-2 / host / location / isolate / date。儘管尚需確定與人類SARS-CoV-2感染相關的臨床表現,但SARS-CoV和SARS-CoV-2的獨立人畜共患病傳播凸顯了需要在物種水平上研究病毒以補充研究重點。這將增進我們對瞬息萬變的環境中病毒與宿主之間相互作用的瞭解,並增強我們對未來爆發的準備。


新冠病毒被重命名,新冠病毒仍然被命名為SARS-CoV-2


病毒爆發後,重要的是迅速確定爆發是由新病毒還是先前已知的病毒引起的,因為這有助於確定哪種方法和措施最適合檢測病原體,控制其傳播,並 限制這種流行病的潛在後果。 病毒新穎性的評估也對病毒命名產生影響,並且在不同的時間尺度上有助於定義病毒學和公共衛生領域的研究重點。


新冠病毒被重命名,新冠病毒仍然被命名為SARS-CoV-2

與病毒分類學和由這些病毒引起的疾病有關的三個人畜共患疾病爆發期間冠狀病毒命名的歷史


對於許多人類病毒感染(例如流感病毒或諾如病毒感染),已經建立了公認的,國際認可的方法,標準和程序,以識別和命名這些感染的病原體,並及時向公共衛生當局和公眾報告此信息。 在涉及新出現的病毒的爆發中,情況可能有所不同,需要高度優先地建立或完善應對這些病毒的適當程序。


新冠病毒被重命名,新冠病毒仍然被命名為SARS-CoV-2

某些冠狀病毒的分類


在這裡,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對新鑑定的人類冠狀病毒(臨時命名為2019-nCoV)與已知冠狀病毒的遺傳相關性進行評估,並詳細介紹(重命名)該病毒為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2(SARS-CoV-2)


新冠病毒被重命名,新冠病毒仍然被命名為SARS-CoV-2

部分冠狀病毒進化支


CSG建議對單獨的分離株使用以下命名約定:SARS-CoV-2 / host / location / isolate / date。儘管尚需確定與人類SARS-CoV-2感染相關的臨床表現,但SARS-CoV和SARS-CoV-2的獨立人畜共患病傳播凸顯了需要在物種水平上研究病毒以補充研究重點。這將增進我們對瞬息萬變的環境中病毒與宿主之間相互作用的瞭解,並增強我們對未來爆發的準備。


參考消息:

https://doi.org/10.1038/s41564-020-069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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