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長沙小車自燃,妻子逃生忘開車鎖,老公和兩個孩子身亡,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夜雨如書


對於這起案件確實有點讓人匪夷所思。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就是,正常情況下,如果自己的親人被鎖在車內,即使自己因為當時驚慌失措,僥倖逃出了,那麼第一反映也應當是想盡一切辦法來救自己的親人,而不是跑到一邊失聲痛哭。何況車裡還有自己的孩子和老公。作為一個母親,我認為當面對自己的孩子活活被燒死的時候,應當是失去理智的去救孩子,而不是失去理智的坐在旁邊哭,這個確實有點反常。



不知道大家了不瞭解曾經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咬人事件,當時老虎把一個女子叼走咬傷,但是她的母親卻不顧自己的安危,硬是衝上去,用鞋底去打老虎,結果反過來被老虎咬死卻救了女兒一命。我覺得這才是一個失去理智母親的做法。



所以我認為正常情況下,這個女子應當是不顧自己被燒傷或者燒死,也要回去救自己的老公和孩子。當然,在我們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女子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之前,也只能暫且相信她確實是失去理智了吧?



第二個疑點就是,這個車輛為什麼駕駛員的車門能打開,而後面的車卻依然鎖著?一般情況下,如果駕駛員的車門能打開,其他車門自然也能打開。是不是車輛也存在一定的設計問題呢?



第三個就是根據,根據報導,該女子並沒有發生非常嚴重的交通事故,不知道為什麼會輕易的自燃。

所以這些疑點都有待進一步調查。但是,終歸一個結論就是,如果女子在這裡面存在故意為之的情況,故意追求車輛的損壞自燃,在看到自己的親人被火燒的時候而放任不去救助,那麼她肯定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如果整個過程確實是一個意外,而女子也確實是因為當時面對緊急情況出現了崩潰,而不知所措,失去理智的情況,我們也只能遺憾的說,讓她節哀順變吧!


任律師工作室


很遺憾最終死亡三人,目前為什麼車自燃了的原因還在調查當中。

根據目擊者還原現場,目前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說女司機當時開車避讓不及,車子輪胎直接爆炸後,方向盤沒把握好,於是車就開到溝裡去了,最後碰撞起火。

另一種說法如下圖,下圖據說是當地人


而目前該事故也引發了不少大家爭論的疑點

疑點一,為什麼孩子和丈夫沒有逃出來

目前媒體給出了的原因是是因為她忙著自己逃生,沒有開車鎖,最後以至於三人出不來活活被燒死。

如果的確如此,其實個人認為這款車這樣的設計是不是也有問題,不是一般的車都是駕駛出去後,其他車門應該能打開嗎?


疑點二,女司機為什麼沒有立刻救援

看了現場視頻後,也有人質疑為什麼女司機當時沒有下車後想起車裡有人,立刻路邊用石頭敲窗

甚至視頻裡看見她都沒有參與救援,反而站的很遠?

圖片是附近村民在救火


疑點三,到底車為什麼會起火

我們先看下車燃燒後的狀況,沒有爆炸,後部分比前部分嚴重,引擎蓋似乎完好?

無論如何,如何起火,為什麼起火都是本案關鍵,畢竟雖然秋季乾燥,但是突然自燃,還是不正常。

目前由於事故還在調查,一切僅僅只是猜測,我想也許女子當時可能嚇的神志不清,以至於手足無措不知道想辦法救人,或者說也忘記了應該和大家一起潑水救人這回事也是有可能,再加上視頻也不見得完整。

我們不如靜等官方調查結果,在這裡只能提醒大家,車上備上滅火器,遇見事情務必臨危不懼啊,我這麼久在路上也真遇見幾次別人車自燃,但是司機和車上人都及時下來了。萬幸

圖片是我近期遇見的車自燃


廖彩琳律師


在這裡,我只能做這樣的猜測:

車子自燃後,女司機驚慌失措跑出車外,居然忘記了車子後面是啟動了兒童安全鎖的,因此老公與兩個孩子在裡面無論怎麼用力都打不開車門,活生生被燒死。



兒童鎖的功能大家都知道的,安全是有保障了,但一旦遇到類似事件,也是最大的安全隱患。

一切的悲劇,應該說都是由這女司機一手造成的,看她此生如何度過吧。



至於網上傳言的兩位老人也逃生了,確實不知該怎麼解釋了,難道兩位老人都擠在副駕駛上?

他們下車後,怎麼就不打開車門救救女婿跟外孫?

女兒傻了,難道他們也跟著傻了?



要麼就是有一種可能,車上壓根沒這倆老人。

網上現在有不少陰謀論拋出,因為這太不符合正常邏輯了,一個成年男人咋會就這麼被燒死,難道是在車後排睡著了,出車禍瞬間又被撞暈了?

唉,所有的猜測都無法挽回巨大的悲劇了,你說要說女司機擔責,如果不是故意為之,比如故意設局害死老公孩子,她怎麼擔責?

自己至親的人一下失去三個,這後半輩子不得在懊悔、痛苦中煎熬下去啊……


普了次法


中秋佳節本是闔家團圓的時候,發生這樣的慘案真的令人心痛。

9月24日下午,湖南長沙一小型轎車突然起火,女司機從前門跳車逃脫,但她卻忘記開車門鎖,導致其丈夫和2個孩子(女孩7歲和男孩4歲)身亡。兩名兒童的祖父母成功逃生,但有不同程度的傷情(雖然有媒體公佈,但此消息尚存疑)。



市民羅先生正好駕車路過,他描述稱小車當時失控,慢慢向溝裡溜去並碰到了石頭,隨後車輛引擎蓋部位起火自燃,女司機從車前門跳下後大聲哭喊呼救。羅先生想要上前救人,發現車內都是大火,於是趕緊撥打了119。這期間,附近不少村民也紛紛提著水桶前來滅火。

還有一位路人目睹了事故發生的過程,他稱看到那輛白色轎車是女司機駕駛的,她避讓不及時,車子輪胎爆裂。沒把握好方向盤,把車開到路邊溝渠裡,碰撞到了路基然後汽車起火。接著就看到女司機逃了出來,有村民滅火,但最終車內的一名男子和兩個孩子都被活活燒死。



據沙田鄉衛生院工作人員稱,車上一名35歲的伍姓男子、一名7歲女童和4歲男童均在事故中死亡。

目前所給信息有限,也引起了網友的猜想,有人發現兩個孩子都跟隨母姓,於是認為丈夫是倒插門女婿,並推測這裡面有陰謀。(說實話這個還得看證據,不是偵探推理小說,輿論會要人命的)

也有網友質疑為什麼女司機逃出來了,兩位老人也逃出來了,偏偏一個壯年漢子和兩個孩子沒有逃出來呢?兩位老人能逃出來,一人帶一個孩子也應該不難出去吧?(這個真的需要看調查結果了,車內是否有兩位老人還存疑,除了女司機,尚且不知道其丈夫和兩個孩子和分別坐在哪個位置,不好盲目推斷)



還有媒體報道女司機是把車停在路邊問路時,忘記拉手剎導致汽車溜了,這才發生事故。有自稱當地的網友留言進行了反駁。

問路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死者是我屋後面的,試想結婚七八年了,司機還不知道回公婆家的路嗎?何況五里堆到七里山那是唯一的直路,大塘那地方根本不存在岔路。

這些只是猜測,沒有依據,事故原因還要等警方的調查結果出來。

現在唯一可以確認的事實是,女司機逃跑時忘記了開車門鎖,最終導致了慘劇發生。那麼新的問題來了,如果女司機之前還存在違規操作,那麼她會不會因過失致人死亡而承擔法律責任?

這個還是要看調查結果了,如果女司機只是無心之失,不存在故意性,那麼這只是一起意外事故。喪夫喪子的沉痛打擊已經夠她受了,恐怕她會內疚一輩子。

如果這其中真有隱情,那就另當別論了。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而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在這件事中,如果女司機第一時間能夠打開車門鎖,顯然能夠避免慘劇的發生。但是由於她第一時間選擇了逃跑,即便不是故意的,也導致了丈夫和孩子沒能逃出來,最終被活活燒死。她的確存在過失行為,而且如果之前開車途中也發生了誤操作,那麼她的責任就大了。

其實這件事還有一個隱藏的可能性就是汽車出了故障,這個也要等調查結果出來才知道了。

回到現實生活中來講,女司機如果心理素質不過硬真的很可怕,類似事例就不再一一列舉了。秋冬季節氣候乾燥,是車輛自燃的頻發期。如果遇到車輛自燃,司機首先要保持冷靜,第一時間疏散車內人員,切記生命是第一位的。


夜雨如書


作為一個車齡不到一年的女司機,我來說說自己的感受吧。


1、我不知道這位妻子開車多久了,但很大的可能性是她對車不太熟悉

開過車的都知道,很多時候車門是落鎖的,駕駛座旁邊有各個側門的開關按鈕,如果副駕駛、後座左右的乘客要下車,是需要司機開鎖的。

但是幾個門的按鈕在一起,慌亂之中很容易摁錯或者忘記摁,或者摁了一下沒摁開,都是有可能的,反正我到現在,還沒分清那幾個按鈕都是啥,每次都要試兩次......


2、女性的應急反應能力較弱

出事了第一念頭是逃生,忘記開車門鎖,在慌亂下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發生的。遇到危險就慌神了,這跟個人的抗壓能力、應變能力有關,幾乎是本能反應,他連思考的時間都沒有了,你能奢望他做到什麼呢?在那一刻,什麼善惡、道德都沒有,因為根本就只剩下“逃命”這一個反應啊。

我不能說每個女性都比男性應急反應能力差,但大部分女性都比較差,這個應該沒人反對吧?


3、不要在極端情況下檢驗人性

“我掉水裡了你救我嗎”“地震了咱倆只能活一個怎麼辦”......我一直認為,極端情況下千萬不要測試人性,也千萬別以極端情況下人的反應來看待他(她)是否愛你——千萬不要。

極端情況下的反應包含本能反應,就像上文說的,那一刻可能善惡、道德、愛恨都沒有了,大家就不要奢望太多了。

如果遇到有人在極端情況下,情感、理智還能戰勝本能反應,那是他身體素質、思維反應能力以及心理素質強大;如果他本能反應占了上風,那也是人之常情,不必上綱上線。


就像這件事情中,很多網友苛責這位妻子、媽媽不顧丈夫和孩子逃命了,可你知道她當時慌亂之下還能想到什麼呢?你覺得她的理智和情感迴歸之後,她有多悔恨呢?她可能一輩子都會生活在悔恨中吧。


4、一點疑問

丈夫和兩個孩子死了,兩位老人成功逃生。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5、這位妻子是否要承擔責任

如果這件事是意外,要承擔什麼責任呢?承擔她臨陣脫逃的責任嗎?承擔她忘開車鎖的責任嗎?別開玩笑了,我也不知道題主是怎麼想的,問這種問題。

如果這件事不是意外,那就是有另外一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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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出悲劇!本是團圓的日子,卻成了這一家人生離死別的日子,再圓的月亮,也填補不了家人離去留下的空缺!

事發經過

事情發生湖南長沙寧鄉沙田。9月24日下午17時35分左右,一輛行駛在路上的白色小轎車突然起火,女司機跳車逃生,35歲的丈夫、7歲的女兒、4歲的兒子不幸遇難。據說當時車上還有孩子的祖父母,他們也成功逃生,但是此消息尚未得到證實。

事故原因

對於此次事故,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說是女司機不認識路,下車問路,但是忘記拉手剎,由於是下坡路,導致車輛溜滑,撞到路基,造成車輛起火;一說是女司機避讓不及時,車輛爆胎,她沒有握穩方向盤,致使車輛開進路邊溝裡。

但是根據目擊者羅先生的說法,當他開車行經事發現場時,發現車輛失控,慢慢向溝裡溜去,碰到了石頭,隨後車輛引擎蓋部位起火自燃,當時他看到女司機從車內跳下,還問她車內有沒有人。

按照羅先生的說法,女司機事發時也在車內,那說明下車問路一說不正確,而且有當地人反駁說,事發地只有一條路,而且女子是當地人,怎麼可能會不認識路?

事發時車內有幾人

有人說車上還有孩子的祖父母,他們成功逃脫了,對此筆者覺得不太可能。試想,爺爺奶奶肯定有一人坐在前排,而不可能兩人都擠在副駕駛位置上,要說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一人逃脫,還有可能,假如後車門被鎖死了,另一人怎麼逃出去的,如果她(他)能逃出去,為什麼孩子和其爸爸逃不出去呢?

所以,筆者認為車上就是一家四口的可能性比較大。

中控鎖

有的車,前面中控鎖把車門鎖起來後,如果中控鎖沒有打開,那麼無論是從車外面,還是從車內都無法打開車門,不過可以通過機械解鎖機構解鎖。但是家中有小孩,一般會用兒童鎖鎖住後門,以防止兒童在開車過程中突然拉開車門,在這種情況下,從內部是無法打開車門的,必須打開中控鎖,從外面打開車門。

據目擊者羅先生介紹,他當時試圖從車外打開車門,但是沒能打開,所以只好報警。

當時到底是什麼情況,現在也不好過多的猜測,還是以最終的調查結果為準。不過有三個疑問:

1、從照片來看,駕駛員一側車門是關著的,女子逃生時為什麼要把車門關起來?

2、女子跳下車後,既沒有積極參與搶救,也沒有報警,是什麼原因?正常人遇到這種情況,第一反應肯定是先把家人疏散出來啊?

3、女子可能心理素質不好,但丈夫當時在幹什麼,為什麼不指揮一下妻子,而且羅先生拉車門的時候,應該可以看到車內是否有人在呼救,為什麼還會問女子車內是否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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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到這個問題。可以很直接地回答,這是一起因為交通意外事故引起人身傷亡,如果說要駕車的妻子也就是司機的責任,那也是過失。

首先,所有的陰謀論先打住,且不說這個妻子有沒有可能用此種方式謀害丈夫和兩個孩子,就是有這種可能,她首先同時把自己也置於了和他們一樣危險的境地,她不能確保在製造事故後自己能安全逃離。

那麼,來分析這種情況發生的內在邏輯。

我自己開車。所以,搞得清女司機在本次事故中為什麼會有如此糟糕的表現。

第一,開車時,車子發動起來之後,一般會同時把各個車門上鎖,這是我的基本習慣。原因有二:一是防止在堵車或等紅燈時,有不法者強開車門劫財劫物;二是防止發生事故時車內人員摔出去(當年在《還珠格格》裡演香香公主的劉丹就是發生事故時從車裡摔出去死亡的),市內駕駛主要防止盜搶,高速公路主要防止摔出去傷人。

這位女司機看來也是這樣操作的,特別是有孩子,更要防止孩子亂開車門,她鎖死車門,是正確的方式。她甚至,有可能還上了兒童安全鎖,沒有成人幫助,車門打不開。

可是,意外發生了。她開的車爆胎了,溜進了溝裡,起火了。這時候女司機慌了,自己打開駕駛室的車門先逃出來,駕駛室的車門即便在全車落鎖的時候也是可以隨時開啟的,逃出來後,她在短時間內,忘記了其它幾個車門是上鎖的,車內人員、當然主要是她丈夫,也在慌亂之中,沒有在能夠逃生的幾秒鐘內打開車門逃出,悲劇就發生了。

就這麼一個經過。火災中死人,就是幾秒鐘的事,杭州保姆縱火案也是如此。所以這事,雖然從法理上可以認為這位可憐的妻子構成過失,但根據常情常理,更應該算是意外事故。

這位妻子已經夠悲痛自責,生不如死,但願不要再被網絡暴力所傷。


金粟


不得不說,現在人的創作欲是真強,一個社會事件生生搞出來了羅生門。

筆者調查這個事件起因的時候,看到了兩種說法:

其一是女子駕車因躲閃不及,緊急避讓的情況下車掉溝裡了,最終導致的自燃。

其二是女子下車問題,因為忘記拉手剎了,車子自己滑到溝裡了,最終導致的自然。

而且這兩個說法都是目擊者提供的,一個事件兩個目擊者,能說出兩個答案來,請問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目前唯一能確定的,就是車掉溝裡了

也就是說,汽車起火的原因很可能是因為碰撞導致的,而這方面之後自然後悔準確的定性,用不著咱們討論。

筆者只好奇一點,已經明確三條人命的情況下,竟然還有人出來造謠,出來編故事,到底適合居心?

在我們人類生存的環境裡,我們起碼要保持彼此之間的人性,才能得到最根本的尊重,這種造謠生事的行為,到底將底線置於何處?

對於這種人,希望你們能自己對行為有所警醒,否則不出事兒則以,一旦出問題,後果你根本沒能力承擔。

我們再來剖析下這次事件的法律責任

首先,我們不去探討為什麼老人可以逃出來,偏偏丈夫和孩子沒法逃出來。

因為我們不瞭解當時車裡的情況,沒人知道是否汽車發生傾斜而導致人被壓住,亦或者優先老人出逃是一種有訴求的選擇,再或者是可能孩子和丈夫此時正在睡覺。

在此時此刻,一切猜測都是看似合理的,但我們不能以合理性是判定事實,因為這一件真實發生的事兒,其中沒有“如果”。

而妻子,首先的問題就是棄逃,如果其獨自“逃離汽車”是事實的話。

其棄逃的行為,所要面對的問題就是“不作為犯罪”。

大家看這個名詞可能有些眼生,但這卻是一條真實存在的罪名。而妻子的行為,其首先有義務履行告知責任,同時,從監護人角度,其也有義務在有限的情況下,做出對孩子安全最大的保護。

但是,兩點她都沒有做,而是開車門跑了。

其次,妻子還有可能面對過失殺人罪。

也就是在問題描述中,所說的“忘記開車門鎖”。

其忘記行為等同於一種“過失”,繼而造成他人死亡的狀況,也無法定性為意外。

並且,妻子還需要舉證其自身是否進行了挽救行動,如嘗試打開車門等。

若無此類行為,必然“過失”和“不作為”並罰。

但是,縱然如此,這還不是最嚴厲的懲罰

因為對於妻子來說,孩子、丈夫如果真的是因為自己的過失而死亡,那麼她一輩子都會生活在自責和愧疚之中。

甚至可以說,在這樣的心理環境下,她也很難完整的活上一輩子。

對此,筆者也不想多說,也沒辦法讓大家體會這種心情。

我們能做的,只有希望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儘快有個結果,明確其中的責任。


小言詹詹


筆者覺得這個妻子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對於一些陰謀論的論調,沒有確鑿的證據,還是覺得有擾亂視線,無中生有的嫌疑。

1.作為女性來講,一直都是很感性的存在。遇到事情肯定是沒有任何的淡定,除非一切都是有預謀的行為,一切都是按照她所掌握的進程進行的。否則,作為女性驚慌失措,大腦一片空白,大呼大叫,這才是最根本的反應。

2.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縱然這個女人再狠心,也不會捨得對自己的親生孩子下手的,何況是兩個孩子一起呢。何況,按照這個經濟狀況來說,家庭條件並不差。沒有必要這麼做。

3.女子的父母都在車上,沒有必要讓自己的父母跟著冒險。能帶著父母一起的孩子,絕對不是一個狠心的孩子。有理由相信這個女子是孝順的,不會拿父母的生命來達成自己的啥目的。

4.不知道這個女子駕齡多少,就是老司機也免不了出車禍。只是老司機會相對鎮定一點,但是在危及生命的時候,也有很多事情是考慮不到的。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很淡定。

5.對於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人做過演練。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故。縱然你演練了,發生不同樣的情況依然是手足無措。

我們應該有理由相信這就是一場意外,何況,這一切發生的後果已經很嚴重,失去親人的傷痛是由妻子一個人承擔的。我們的陰謀論者能消停一下嗎?用溫暖的寬大的胸懷包容一個受傷者,這才是社會的溫暖。


說天評地鹽城哥


老公不救暫且不說,做為一位母親應該拿命保護兒女,而她一個人在旁邊哭而看兒女,老公活活被燒死,我只想說你不會別有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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