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弟弟在繼母之前去世,現在繼母也去世了,請問,去世弟弟的老婆有權利繼承繼母的遺產嗎?為什麼?

加油大獅子


個人建議,如果弟媳沒嫁人,一個人帶著女兒,那她享有與弟弟活著的同等權利!

如果嫁人了,她女兒也應該得她應得的那部分!

你說你是繼子,那麼她女兒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周運勝


您的這個問題寫了一大篇,但其實並不是特別複雜,就是去世繼母的拆遷房,您以為弟弟可以佔份,弟弟不在了,而且早於繼母去世,那麼弟媳婦和侄女兒就不該分得份額。

您沒有提到生父,為了簡化、不至於使回答極其複雜,就假設父親先於繼母去世、遺產已無爭議地處理,不發生父親對繼母遺產的繼承問題。

陳群律師告訴您,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根據您介紹的情況,您弟弟和繼母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您弟弟先於繼母去世,所以繼母繼承了您弟弟的遺產。

弟弟去世兩年後,繼母也去世,她留下的遺產,因父母及配偶均先期去世不發生遺產繼承爭議,其沒有親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作為繼承人,則其遺產應由您兄弟倆繼承。現因您弟弟先於繼母去世,則您弟弟的應繼承份額應由他的晚輩直系血親,也就是您的侄女代位繼承。

您的弟媳婦,因她不是繼母的晚輩直系血親,也沒有對繼母盡主要贍養義務,所以不能繼承繼母的遺產。

也就是說,拆遷款跟弟媳婦沒有關係,跟侄女兒有關係,侄女兒有權參與分配。

不過,拆遷款並不是遺產,是由遺產中的房產轉化而來,有的地方對拆遷款的分配有跟戶口掛鉤的規定,但這種規定如果與《繼承法》相違背,則是無效的,仍然要按繼承法的規定辦。


陳群律師


你弟媳沒有繼承你繼母的遺產的權利。

法律規定,遺產繼承人第一順位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形成撫養贍養關係的繼子女)。很明顯,你弟弟已逝,不在繼承人之列。

也許你想知道,你弟媳是不是具有代位繼承的的資格,答案也是沒有。法律規定,第一順位去世後,他的血親直系可以代位繼承,你弟媳不是你弟弟的血親直系,更何況你弟媳對你繼母沒有盡過贍養義務。不過,你侄女具有代位繼承的資格。

下面再說一下你做為繼子,是否具有繼承資格。你做為繼子,如果與你繼母曾經形成撫養和贍養的關係,或者長期與你繼母生活在一起,並且對你繼母盡了贍養義務,你就具有繼承你繼母遺產的資格。而且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從描述上來看,很明顯,不管你繼母是否撫養過你,你都是具有繼承資格的。

關於你繼母的遺產如何繼承問題,有幾個情況先要弄清楚,一,你繼母有沒有外債。二,你繼母是不是有遺囑,三,你父親是否還健在。

如果你繼母沒有外債,也沒有遺囑,而你父親已逝,而你做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與你的侄女平分你繼母的遺產。如果你父親健在,應該先把你父親的財產分割出來,然後再與你父親,你侄女平均分配你繼母的遺產。


萍風竹雨123


你的這個問題非常簡單,你的弟弟與你同父異母,你弟弟的生母是你繼母。在你父親已經不在世的前提下,你弟弟去世,他的遺產由他母親和妻女繼承。你弟媳未盡到對你繼母的贍養責任。現你繼母去世這拆遷款按法定程序繼承。如果你和你的其他兄弟姐妹與你繼母形成了相互扶養關係,你和兄弟姐妹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肯定,你弟媳沒有繼承權。但你弟弟的女兒依法享有代位繼承權,也就是說,你這侄女應列入第一順序,對你繼母的遺產享有與你兄弟姐妹同等的權利。如果你和你的其他兄弟與你繼母只是名義上繼子女關係而無事實上的相互扶養關係(這種情況在當今的老年人的黃昏戀中常見),則你這侄女是唯一的繼承人,你繼母的遺產你們無份。


滄桑歲月3


丈夫是死了,不是離婚,有區別的,首先這遺產是誰留下的?繼母是什麼時候進門的,如果財產是父親與自己母親留下的,繼母是後進門的,這財產應該是父親與母親各一半,母親的一半歸兒子,父親那份繼母與兒子平分,也就是說兒子得四分之三,繼母得四分之一,因為繼母沒有撫養兒子,兒子不需要贍養繼母,兒子死了,財產歸妻子兒女,與繼母無關係的!


遇事先換位思考


弟弟的遺產繼母有繼承權,這證明弟弟與繼母不是親母子就是建立了撫養與贍養關係的繼母子。弟弟如果不去世反過來也是繼母的遺產的法定繼承人。

弟弟早於繼母去世,喪偶的弟弟媳婦對繼母未盡贍養義務,就不能繼承婆母(或繼婆母)的遺產。但是弟弟有子女,可以代位弟弟繼承繼母遺產。

題主對繼母遺產是否有繼承權要區分具體情況,首先要看繼母死前是否留下了有效的遺囑。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的規定,遺囑繼承優先與法定繼承。如果繼母無遺囑,則要看與繼母是否已經形成了扶養與贍養關係,雙方之間存在扶養與贍養關係的話,題主對繼母遺產也有法定繼承權利的。


泰山木32140178


弟弟是繼母的合法繼承人。

從母子關係而言,正常情況下,兒子是繼承人,母親是被繼承人。

法律規定: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被繼承人遺產中應當由先死亡繼承人繼承的遺產,由先死亡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先死亡繼承人的其他繼承人不享有代位繼承權。

題主所說的“弟弟的妻子”在弟弟母親遺產繼承中不屬於法定繼承人範疇,也不享有代位繼承權,在本案不享有繼承權。


不糊塗時塗糊不


根據我的常識,這要看弟弟媳婦是否與繼母一起生活了!假定,弟弟、媳婦夫婦倆原來與繼母一起生活!弟弟去世了,媳婦繼續與繼母一起生活,並照顧了繼母。現在繼母去世了,媳婦當然有權繼承繼母和弟弟的遺產。但問題是如果繼母還有親生子女,弟弟如果也有親姊妹活著,他們如果要來爭奪財產,那麼媳婦可能獲得的遺產會少許多,因為人家有法定繼承人。但媳婦因為生活關係也有繼承的權利。

但如果弟弟死後,媳婦改嫁,沒有再和繼母一起生活,那麼,就不能繼承。


京都老客41118


問題是她們不是中國人,這個繼承問題應由法院判定。


長相依不相忘


你繼母的財產你爸有繼承權,你沒有,你的繼承權從你爸那來。

所以,你繼母的財產與你無關,她兒媳婦肯定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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