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3604689877392
你弟弟既不是在工作中死亡,也不是在上下班途中死亡的,這種情況是不屬於工傷死亡的,那單位自然也不用賠償什麼了,
Agoni弋
我有一個曾經在一起工作的哥哥,就在今年2月份的時候,由於心臟病在單位發作。所以說單位勸他還是回家趕緊休整休整,然後等心臟病好轉再回來。可誰知我這哥哥在去往醫院的過程當中,人中途就心臟停止了跳動,離開了人世。這個哥哥去世以後,單位的領導也沒有推卸責任。工會組織和生產安全處的同志們經過反覆的調查瞭解,最後按比照工亡給進行了補償。給補償金86萬元。
這也算是一個企業對待員工的一種負責任的做法。也真的省去了,企業耍賴,然後工亡家屬跟企業打官司的那種讓人看著很揪心的場面。所以我說你弟弟是環衛工人只要是在單位中發病去世,當然單位的負責任了。
伊春美食美客
這應該不算工傷事故,勞動法規定正在工作時突然發病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算工傷,超過48小時就不算工傷。
無聊大閒人
弟弟是環衛工,晚上突然去世。之前沒有病狀,也不在上班時間之內,不能算工傷。如果弟弟單位有給他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你弟弟的兒女未成年,可以領取撫卹金。至於要求公司賠償免談吧!
老頑童168666666
首先是上班時間就應該是工傷,其次再談其它問題
用戶2590587863126
一定有,社會好人多,單位名單排班表。上班表很重要的請你記住!
馬書波
看死因
樸實
他上班都有用工合同,是有據可詢的,都是有規章制度的,不是某個人說了算的。
老楊紅
做個屍檢吧!如果是因為勞累過度死亡這些,可以去用人單位要賠償。如果是猝死這些就和用人單位沒什麼關係
愛S1種執著
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