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我市明確採煤塌陷地治理“路線圖”

本報記者 宋娜

近日,《濟寧市採煤塌陷地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稱“方案”)出臺,明確了塌陷地治理路線圖。計劃到2020年,煤炭企業治理已穩沉採煤塌陷地的80%以上,新增塌陷地實現同步治理;地方政府治理歷史遺留採煤塌陷地達到80%。

截至2015年 全市採煤沉陷區為76.31萬畝

根據《方案》安排,到2020年,全市治理採煤塌陷地38.45 萬畝,包括歷史遺留採煤塌陷地10.55萬畝。其中,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治理採煤塌陷地27.36萬畝,歷史遺留採煤塌陷地6.74萬畝。2018—2020年全市治理採煤塌陷地11.24萬畝,歷史遺留採煤塌陷地為3.35萬畝。

據統計,截至2015年,全市採煤沉陷區(因採煤導致地表沉降超過1釐米的區域)為76.31萬畝。其中,採煤塌陷地(因塌陷造成減產、絕產的農用地和受影響的建設用地及未利用地)為61.92萬畝,涉及鄒城市、微山縣、兗州區、濟寧高新區和曲阜市等12個縣(市、區);歷史遺留採煤塌陷地為12.61萬畝,分佈在微山縣、兗州區、鄒城市、曲阜市、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和魚臺縣。經預測,2020年全市採煤沉陷區將達96萬畝、採煤塌陷地為78萬畝、穩沉採煤塌陷地近48萬畝。

作為典型的煤炭資源型城市,我市一直將採煤塌陷地治理作為資源型城市轉型的重要內容,積極探索“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治理模式,取得良好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此次《方案》進一步明確採煤塌陷地治理的時間節點,釐清了治理責任主體,建立定期監測與應急監測相結合的市、縣和煤炭企業三級監測體系,推進採煤塌陷土地的源頭預防機制,最大限度減緩採煤塌陷地增速。

實施的各類項目 優先吸收當地農民務工

《方案》就全市採煤塌陷地治理任務表、路線圖作出部署,明確輕度塌陷區主要採用農業復墾方式,中度塌陷區實施上糧下魚生產格局,重度塌陷區則採取生態治理方式。對面積較大且程度中度以上的複合型塌陷區,採取產業綜合治理,發展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光伏發電以及旅遊觀光等適宜產業。

在治理配套政策方面,研究制定無法復墾採煤塌陷地的開發利用政策,推進採煤沉陷區各產業協調發展;完善採煤塌陷地流轉政策,引導採煤沉陷區土地規模化經營;探索建立允許治理主體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商業開發治理歷史遺留採煤塌陷地並享有其開發治理地塊優先受讓權的機制和途徑。

在規範實施各類治理項目方面,高起點規劃設計、高標準實施綜合治理項目,復墾的耕地建成高標準農田,提高農作物收成,形成的坑塘水面兼具經濟、生態和景觀功能,鄰近城鎮的治理區重點突出對城市的綜合服務功能;跨縣級行政區界實施的採煤塌陷地治理項目,應整體設計,分縣(市、區)實施。

此外,《方案》高度重視維護礦區群眾合法權益,要求各個縣(市、區)根據當地產業發展實際,有針對性加強職業技術培訓,提升礦區群眾在本地的再就業能力,提高收入水平;加強管理引導,保證採煤沉陷區實施的各類產業項目優先吸收當地農民務工;施工過程中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及時公告,群眾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及時予以吸收採納,確保項目區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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