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家長群成“罵戰群”,某些家長也是需要教育的孩子

評論君說

很多人都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同理心,但對於“己所欲,也勿施於人”的邊界理解,就稍微欠缺了些。

家长群成“骂战群”,某些家长也是需要教育的孩子

紅星新聞 圖

作者 |與歸

家長群多了,什麼樣的家長都有。最近,廣西玉林市玉東三小一個家長群內,一場罵戰持續了4個小時。起因是,一位家長看不慣群內“聊酒”,大罵一些家長是“陪酒女”“戴綠帽”云云。由於場面過於激烈,連群內兩位老師都退群了。

家長群成了“罵戰群”,一地雞毛。你要說閒聊不應該吧,爆粗口似乎更加不對。近年來,家長群可以說是一座新聞富礦。這裡有戲精、槓精,偶爾還會有“害人精”,比如著名的“嚴夫人”。家長和教師的衝突,家長和家長的衝突,群內現象與公共價值的衝突,不時成為輿論談資,有的甚至上熱搜。

我稍微統計了下家長群的別稱,大家感受下:“馬屁群”“攀比群”“助教群”“廣告群”“曬娃群”“負擔群”“誇誇群”“作業群”“集贊群”“拉票群”……別稱的背後,暴露出的正是家長群的各種亂象。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群成員“因群際會”,總要有一些規則和秩序,來保障各成員的權利。對群外人來說,他人的

微信群是私人領域,但是對於群內人來說,這就是個公共區域。很多人都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同理心,但對於“己所欲,也勿施於人”的邊界理解,就稍微欠缺了些。

家長們的素質參差不齊、性格迥異,都是正常、客觀現象。正如現實中的公共場所需要文明共識,一個群裡也需要。對於那些既需要接受有用信息,又不想被垃圾信息騷擾的群成員來說,他們的權利需要得到尊重。

本著“誰建群誰負責”的原則,群主或者管理員應把管理的責任擔起來。在建群之初,班主任或教師就可以將“醜話”說在前面,提前立下群規以及相應的處罰標準。在網上,很多網友整理出了不少版本的“家長群實用群規”,大可以參考。

素質是需要慢慢培養的,甚至有時候就是“罰”出來的。如對於閒聊的家長,可以先給予警告,多次警告後不改的,可以踢群處理;對於爆粗口的家長,更是可以直接踢群。若有必要消息需傳達,大不了單獨通知。更何況,沒有微信時,學校也能正常運轉。

此外,還要認識到,一般的爭吵,或許還看不出責任歸屬,一旦發生違法犯罪行為,責任就自然凸顯了。前不久,江蘇如皋市高新區實驗學校一個班級家長群內,就有人冒充老師收費,二十多位家長掃碼支付。如果錢款追不回來,這個責任誰負?回到玉林這個家長群事件,如果家長們的線上對罵升級為線下鬥毆呢?

因此,無論是從防範於未然的角度考慮,還是本著解鈴還需繫鈴人的原則,當家長們的素質一時難以提升時,群主或管理員就應多一些管理智慧,多一些責任意識。他們是孩子的家長,但又何嘗不是文明言論場裡的孩子?無論是教育還是教訓,不應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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