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物業能取消嗎?

乄對酒當歌


物業管理能取消嗎?能的!

有的人對物業管理的工作一知半解,事實上很多人,只相信自己看到的東西,包括一些物業從業人員,他們認為物業管理工作只是看看門掃地,再配一兩個收費員,就齊活了!能有啥難的?


看到每個月家裡一二百塊錢的物業費開支,再看看覺得一般般的略有粗魯、時不時有不禮貌舉止的保安大哥,手慢腳慢的保潔大姐,覺得付出那多物業費有點心疼。

繼而有人想到,何不取消物業?由業主自治自管呢?

小區如果實行自治自管,只要業主大會投票表決通過,想好後續的小區管理措施,從技術上沒什麼難度,從法律上也是認可的。

那麼小區取消物業公司管理,真的可行嗎?

筆者先拿汽車保養舉例子。

汽車能不能不進廠\\由自己保養維修?能的!

一群人湊錢買了輛汽車,講好了大家共用,這群人中有些能人,所以講好了不到汽修廠保養車子,自己搞保養維修,小毛病自己搗鼓,這樣可以省一大筆費用,最多花點零件錢。

甲乙是汽車行業的從業人員,懂得維修,只要不是車動機有問題,其它問題都能對付,是甲乙主要承擔了維修保養的責任,雖然沒貼什麼大錢,但大把的時間可貼進去了,過了兩三年,所有人都漸漸地認為車輛維修是甲乙的本職,丙丁戊三人有時候臨時用車,車卻沒修好,還把甲和乙好一頓責怪,有一次丁開車卻在半道拋了錨,在電話裡把甲好一頓數落。次數一多,甲乙不樂意了!憑什麼總是咱倆幹活?該是咱倆的活嗎?當初講好是大家出力的?憑什麼只怪我們倆?吃力不討好!

這小區自治自管如同上面這個修車例子,如果這車子是老款桑塔納和捷達,還是化油器的那種,大家商量商量,自己修修弄弄還能頂得住,但如果是現在流行的一鍵啟動,自動測胎壓的自動檔的轎車,就不是那麼簡單啦,私人拿一套汽修扳手工具什麼的,未必能修的了,還是需要到專業化的工廠\\4S店檢測後才能拆卸維修。


這個車輛維修保養,裡面就產生了兩個問題:一個是你願不願意自己搞,另一個是你能不能自己搞?

不是誰都願意自己動手,也不是誰都能夠自己動手!

物業管理工作確實不是需要高精尖的技術,也就是普通的機械機電、智能化電子技術等算是技術工種,一般的專業技術人員是可以勝任的,消防值班員也算。其他的保潔\\保安\\綠化,只要有一些從業經驗,也是能夠對付的,大不了邊學邊幹唄。 物業管理工作的難點是綜合管理:

1、怎麼帶好流動性高、低收入人群組成的隊伍。

2、怎麼處理好參差不齊、五花八門的客戶需求。

3、怎麼用最少的錢,辦理好環境衛生、安全護衛、設施設備保養等瑣碎繁雜物業管理活計。

這是考量一個物業公司的管理服務水平高低,這個才是物業公司內在的競爭力。

物業管理不是門有人看、地有人掃這麼簡單表面的工作。事實上,物業管理工作有50%以上業主是看不見的。就是這背後50%的工作做的好壞才是衡量一個物業公司水平的關鍵所在。

對於一個獨幢樓盤,小面積的多層小區,住戶少,公共設施設備也少,沒有電梯,沒有智能化設施,沒有地庫,這種小區(樓盤)由於費用收入少,缺少規模化,一般不也受物業公司青睞,如果業主自治自管是可以的,再說,再差能差到哪去?這個就是前面說的表面上的50%,誰都能看明白,誰都能比劃兩下。

對於一個有電梯、消防系統、智能化、地庫的高層住宅建築的大型社區,如果實行小區自治自管,難度極高!這個差別就是前述物業管理中那看不見的剩下的背後的50%,有沒有能力管好。

試問:

1、怎麼選出一部分有專業技能、管理經驗的業主志願管理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品質怎麼把握?

2、怎麼能保證這一部分志願業主的工作連續性、長效性?有一部分人隨時撂挑子怎麼辦?

3、如果自治自管、經營小區沒有達到降低物業費的預期,即經營失敗,大多數業主是否還能夠給予信任?

4、給這些志願人員多少授權,在信任與監管的平衡度上才保持平衡?

5、出了安全事故,是所有小區業主共同承擔嗎?還是志願管理者們承擔責任?

無庸諱言,提倡小區自治自管的人多數是不願意每月支出一兩百塊錢物業費,甚至為每月50\\80塊的停車費喋喋不休。

這些鼓吹之人為了表明小區自治自管的美好將來,畫了一張好大的餅。甚至大言炎炎,說什麼請小區的老黨員、老幹部出面,請社區居委會管理小區等等不著四六的話。今天在頭條中一文中看到一個詞:聖母婊,筆者覺得有趣。這些“聖母"們別的本事沒有,卻經常問也不問當事人同意與否就安排別人幹這個幹那個,拿不是自己的東西慷慨地送給另外的人!



你鼓吹的小區自治自管那麼美好,你怎麼不出來挑頭幹?安排老黨員,老幹部掃地看門管理小區,你家老爺子為啥不去呢?

在這個物業管理的理念尚未釐清的社會;在這個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認知普遍存在社會;在這個為三塊五塊有人能夠斟酌半天的社會。

你是不是想多,感覺太好了?


老包有時不在線


目前來看,物業和業主的矛盾越來越大,其實都是錢鬧的。物業要賺錢減配,業主覺得服務不好要拒繳。這就造成了矛盾。



那麼取消物業可以嗎?

其實,目前來說整體取消是不可能的,但是對於小區物業很差的小區來說,成立業主大會,罷免物業是可以實現的。


但是,罷免物業之後該如何呢?究竟是自治還是再找物業呢?自治可能會有業主不願意出力,效果也不好。在招物業可能還會遇到坑的,害怕。

那麼該如何呢?

老J認為,現在物業的反客為主都是業主慣的,這不好那不好都是裝的“打一頓”就好了。

所以,業主要首先擺正自己的位置。業主是小區的主人,不是監獄的犯人。業主強硬了,物業才能把服務做好。

那麼,健全的規定才是讓物業做好服務的關鍵。


首先,業主應當成立業主大會,罷免不滿意的物業。

其次,公開招標,物業費競標。招標成功後按年簽訂合同。實行物業費月付制度。物業費先由業主大會保管,開戶計息。

同時利用小區的公共區域廣告收入補貼物業費。

每月結算物業費前如遇物業服務不到位一旦屬實,扣除當月相應物業費。

最後,製成規章制度,要求業主做到自己的主人義務。要求物業盡到自己的服務責任。落實到位,互相監督。


房產老J


要不要物業,那就要看你找不找得到,一個負責的物業公司,作為一個物業的維修工,你們看下我們的工作日常,看下物業有必要存在不,做為一個有10年期的老小區,房屋,管道消防,公共照明,水泵都已經過了保修期,老化嚴重我們管理1980戶,商鋪620戶,有136個單元,4個水電工。水泵房每7天1次保養維護,路燈每15天1次維護,樓頂太陽能巡查維護7天1次,消防栓15天1次保養,內外圍汙水管沉落井清濤,每月1次,1次需要4天遇到開飯店的那一條商鋪,更加怕淘,抄水電錶2天,水費由物業收取,配電室15天1次(電已遺交南方電網)電錶以外,但從來不搶修。監控15天1次巡查,健身材器材每月1次;單元門,門禁每月1次

4+2+4+2+4+2+2+2+2+1@25天,休息4天,每月做報表開會1天, 24小時電話開機搶修,每天各種報修少到20+次多到50+次

可以說是上管天堂,下管地府,中間還管雞毛蒜皮

這就和找對象一個樣,看誰要對誰負責。誰對誰理解。


明月惜清風


能取消,必須取消,方能實現《物業管理條例》所講的“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的目的。

強烈呼籲修法取消物業的管理,迴歸社會管理。取消小區,居民出門就是市區,什麼問題都解決了!

首先,物業公司不能賦予管理權。所有需要管理的,迴歸政府部門管理,例如治安,應該歸公安直接管,監控全覆蓋,巡邏全覆蓋。物業公司是服務公司,是靠服務取得收益的,不可以賦予管理權,一旦擁有了管理權,他就必然濫用管理權力謀取利益。例如,物業的保安應當熟悉小區內的每一位業主,這樣就能對每一位非業主進出小區進行登記,方便業主進出小區。想掙這份錢,就要具備這個能力!這就是憑能力掙錢,憑服務掙錢。而現在的物業不在這方面下功夫,卻在電梯的按鍵上安裝門禁系統,名義上是為了安全、管理,防止非業主進入,真的起作用嗎?實際上是以此為名義,巧立各種名目向業主多收錢,還給業主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便,當遇到緊急情況的時候,如需要急救,沒有門禁卡會怎樣?

其次,應該取消小區的概念,業主出了家門就是市區。這樣,衛生歸環衛,綠化歸圓林。正規化用人,正規化就業,正規化工作,免得打掃衛生的幹完活沒處要工資!

再次,也沒有所謂的公共服務,誰都知道:交了水費,自來水就到家了(即使沒交水費,自來水公司也不會斷水,人性化服務,因為水費是連續的,只是早交晚交而已);供電、供氣、供暖等等,我交費了,電、氣、暖就應該供到戶,中間有多少環節那都是相關的單位的事。戶內有問題用戶自己僱人維護自己修。這中間沒有任何必須要物業服務的環節。房子大修、電梯維修等歸政府專設的部門直接統一管理,有管理,有監督。也不用經過物業,還得申請資金什麼的,它在中間還得扒皮。關鍵是錢到手了活幹不幹還不一定!!!

總之物業所服務的各種具體事項都應迴歸社會的相關的服務單位;本來就不應該歸物業的管理權,也應迴歸相應的政府部門,沒有的部門政府可新設置,老百姓生活確實需要的管理部門政府就應該設立,執政為民。根本就不需要物業公司的所謂的管理!!!

如果誰真的需要用物業打掃衛生,用物業維修等等服務,物業公司應該與需要服務的業主分別單獨簽定服務合同,單獨議價,有了糾紛也好單獨解決。

所以強烈呼籲修法,取消現在的小區,取消現行的物業管理!!!

如何實際操作修法,敬請大家獻計獻策!!!


有話好說29


物業發生的糾紛數不勝數,毆打業主,霸道專橫,不講道理,業主還得每年為他們買單,為什麼不取消呢?

成立業主委員會,自己管理不是非常好嗎?輪流打掃衛生,每家兩天,每年可以節省很多錢不說,還不用天天和他們慪氣了,何樂而不為呢?花錢買生氣根本沒有必要,這些人除了會嚇唬人以外什麼也幹不了。

還有很多不講道理的物業,賴著不走,最後業主起訴才得已解決,這種狀況也不在少數,大家共同負起責任來,這樣不是更好嗎?

大家看看有幾個物業是負責任的,監守自盜的現象也不在少數,現在的物業儼然成了禍害 ,大家還是清醒一點吧,別為了省事破壞自己的心情,不就是打掃打掃衛生嗎?現在科技也發達了,可以設置自動門,自動識別,不是小區的禁止入內,特殊情況必須有業主帶領。

其實很好管理,關鍵是責任,大家都負責了,什麼事情都好辦,都是一個小區的人不好辦嗎?大家商量一下就行,小區的老人負責看大門,逢年過節給他點東西,不用發工資,大家沒有看報道嗎?有個老人義在小區打掃衛生十多年,一分錢的報酬沒有要,一個小區老人還是有的,反正也沒有什麼事,看看大門老有所養。

希望大家坐下來商量一下,開除物業是最好的選擇。


大海傳媒


我認為物業不應該取消。

大家先別罵我,我也是業主,站在中立的角度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

業主主張取消物業,主要理由

1.覺得交了物業費,物業卻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

2.覺得找物業解決問題,物業態度不好,不把業主當上帝。

3. 物業費到底是怎麼核算的,花在哪裡了,不知道,錢交的不明不白。

4. 物業的門面租金,廣告收入都去了哪裡,是不是用在了物業管理上。

5. 物業限制人員進出

所以,大家覺得應該取消物業,業主自己的小區由業主來管理,成立業主委員會,對外招標,購買服務。有人認為保安有警察,保潔有街道辦,綠化有園林部門等等,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小區管理機構等。



但是,大家想過沒有,業主委員會的人雖然是業主自己選出來的,那麼這些人是專職的,還是兼職的。

如果是專職的,那不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物業公司嗎?業主委員會為了工作開展,也需要成立具體部門,也需要給一堆人發工資,也需要管理門面租金,廣告收入,車位租售,處理業主反映的問題,也需要固定的辦公地點等等。這和物業有區別嗎?這些專職的業主是不是具有物業管理的知識,是不是具有管理小區的能力,這些都不好說。



如果是兼職的,那麼這些人平時都有自己的工作,就不會有那麼多時間處理小區的事務,一個小區每天的雜事一大堆,誰來處理?

業主委員會一樣要徵收物業費,物業費的徵收標準一樣會被大家質疑。

當你有問題找業主委員會的時候,發現他們根本不在崗位上,怎麼辦?再選一個業主委員會嗎?結果還是一樣的。

我覺得,一個小區必須有物業管理,業主對物業公司有意見,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提出,如果物業太差,可以更換物業公司來管理。大家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公佈物業費的徵收依據,公佈物業費的去向,公佈物業的收支情況等等,但是取消物業管理確實有點不現實。


三開其口


當然不能取消。國人的素質決定物業還正當令著。

物業一般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安保;二是保潔;三是水電管理。

先說下安保,保安是物業重要的組成部分。外防偷盜,內維護秩序。是物業第一線的防火牆,快遞物品一般都放小區保安室,好歹有監控,總比人不在放別的地方安全。雨雪大風天氣,保安人員還充當防損員,救急搶險。晚上巡邏防盜,白天停車指揮,有空閒幫助有需要的小區居民。可見好的保安對小區有多重要,假如取消就得不償失,相當於你少了第三隻眼。

再來說下保潔,我們說工作不分貴賤。保潔員很辛苦,小區的衛生基本全靠他們來維護,花草樹木的修剪,樓梯公共衛生間的打掃哪個都少了他們。假如你自己懶打掃,又不想生活在垃圾、蒼蠅、惡臭的環境下,那麼保潔必不可少。

最後說下水電管理,小區的公共設施需要有人來管理,路燈,公共門鎖,消防設施等。

平時看起來可能是隱身的,神龍見首不見尾,其實他們很忙,為啥,因為人少唄,一般只有1-2個人,要管理個小區,事多呢,不是這個水龍頭壞,就是那個電線被老鼠咬了,小到螺絲,大到家電。當然自家的電器修理是要付錢的,不過方便你不再聯繫別人,自家小區服務當然是快,修不好投訴也快,呵呵!總之他們大部分時間不是在忙,就是在忙的路上,是小區管理幕後的功臣。你有本事去掉試試,萬一回家路燈壞了可就一片漆黑了。

也許未來物業將被人工AI所取代,可現在物業雖不是萬能的,但是離開物業是萬萬不能的。


人能弘道


我個人認為就目前階段來說,物業是不會取消的。

首先說、小區的物業管理從以前計劃經濟的行政管理變為現在市場化運作,以前好多小區都是由各自工作單位管理,做什麼、要什麼都不需要錢,現在的物業管理都會涉及錢,人們思想一下子轉變不過來。

第二、業主把物業企業的責任想的無限大,其實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有相應的規定,市場化的物業管理就只是服務公共區域、公共部位、公共設備的。屬於業主自有的部分應由業主自己負責。

第三、物業沒有執法權,沒有強制讓業主做什麼,不做什麼的權力,比如業主放在公共區域的雜物,物業沒有權力清理,只有通知、勸告的責任,強制權的還是要相應的行政部門來做。但是就是因為有的業主就是說物業不清理雜物,就說物業不作為,這個是不對的;再比如說小區遛狗的,具體執法權也在行政部門,物業也只能勸告通知或者提示。好在現在中國的個人素質也在慢慢提高,相信這樣的事情會越來越好的。

第四、供水、供電、供暖、供氣、通信等的專業性的工作應由專業公司來做,我不知道其他城市怎麼樣,拿石家莊來說,以前是由物業負責的,但是現在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現在正在慢慢的轉變為專業公司操作。但是舉個例子來說,我居住小區前年已經把暖氣二次供熱站全部交給供暖公司,暖氣不熱的時候,好多業主還找物業公司,不過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慢慢推移,這個事情會慢慢責權利變清晰的。

第五、目前好多物業公司的做法也確實不行,一切把利益放在第一位,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這樣不利於自己公司發展,也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也不利於整個物業行業的和諧發展。

第六、物業管理就像是一把雙刃劍。舉個簡單的例子,一線知名的某個房地產開發商,他們的房子貴口碑好,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物業的服務好,使業主很滿意。即使在同一個區域,這個小區的二手房價格還是會比周邊略高一些。這是為什麼呢?物業服務好佔了很大的優勢,大家自然對小區的口碑好的更青睞,那麼這樣的二手房自然就能賣得更好。相反,如果攤上了服務態度差、收費貴的物業管理公司,那麼二手房自然出手價格不會太貴就罷,還不好出售。

拿石家莊來說,好多以前的老小區,因為小區原來的企業已經不管理或者倒閉了,車位管理、衛生管理都比較亂,從2016年到現在,把無人管理的小區整體招標,推向物業市場化。總體來說效果還是不錯的,肯定比以前無人管理要好,但是業主就要付出金錢,畢竟物業公司還是要盈利的,至少還是要維持下去。

最後,物業行業要發展,就要消除相應的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就拿我在的城市石家莊來說,物業協會每次會上都會提到一個詞“質價相符”,目前物業管理的現階段來說,主要的還是要加強管理,提供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物業公司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做好自己該做的,做好自己應做的,不做出不合理的承諾,不能服務不好,也不能無限擴大自己的服務。物業不能取消,但要加強管理。

我認為我們應該尊重每個行業,特別要尊重自己小區的管理,人都是互相的,你尊重別人別人也就尊重你。


i熒光


中國的物業管理行業是伴隨著國家改革開放和房改政策而興起的新型產業,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起到了政府無法實現的部分社會作用,是基層社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品。

物業管理起源於19世紀60年代英國,中國自1981年第一家物業公司——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截止目前中國約13萬家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約1500多萬。

物業管理的實質就是通過專業科學的綜合管理活動,讓小區業主的物業(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環境)保證、增值。

任何一個小區多數業主有權決定是眾籌付費聘請專業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及服務,或者不要物業公司由業主自治自管。但是千萬不要抱有不花錢或者少花錢由來社區來提供管理及服務的幻想。如果政府或社區能解決這個社會問題,那一開始就沒有物業行業存在及發展的必要了。

任何哪個人或者哪部分人都無法代替多數人的意見需求,需求決定市場,無論你喜歡或者拒絕,物業管理就在你身邊。

多看看有物業管理和無物業管理的小區情況,看看物業費高的小區和物業費低的小區情況,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物美價廉,質優價廉的事情不存在。市場經濟原則就是質價相符,一分錢一分貨。10年不漲物業費,高檔小區貶值為中檔小區,中檔小區就貶值為老舊雜亂小區。表面上看業主們好像少出了物業費,佔到了多大的便宜似的。其實整個小區的持續貶值讓所有的業主損失更大。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不要對法規一知半解,也不要對一個行業的積極社會作用故意視而不見。中國只會加大城鎮化發展建設,不可能回到農耕原始社會。在農村的私宅確實不需要物業管理。只要是城市的商品房和密集居住的房屋都離不開物業管理。無論是專業的,還是非專業的自己玩兒,總得有人做。

每個小區的多數業主有權決定是否聘請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來進行管理,請與不請,結果自然不同,時間可以證明。

多到網上看看物業公司因為虧損等原因撤場後的小區業主生活是什麼狀況再慎重發言!只要一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撤場了,這個小區就臭名遠揚了,很難再有其他物業公司會進駐,即使有那也是必須上漲物業費才行的。物業公司必須盈利才能生存,沒有利潤哪來管理及服務?這不是學雷鋒做慈善。

物業公司也好,業主也罷,都有好有壞,普遍來看,大多數物業公司和大多數業主還是好的,不要極端肯定和否定任何一方,沒有任何意義,雙方都要遵規守法,合法維權,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楊君波2018


物業管理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取消,那就是在部隊,只有部隊能夠從上到下一直聽令。要是在社會化的小區,恐怕沒有了物業管理,估計這個小區也癱瘓了。從幾個方面來說明一下這個因素:

1.業主的特性使然,註定是一盤散沙,自私自利的個體。一個缺乏約束,沒有統一目標的散沙結合體,自然是不可能為了整體利益而做出奉獻,能奉獻的都是很少數人。取消物業公司,註定小區樓道是垃圾成堆,蚊蠅飛舞。

2.在物業公司和業主關係緊張的今天,業主仍然能夠漠視自己的權益被侵犯,而沒有哪個小區能夠保證全員參與。那些喊取消物業的有多少真的為了小區公共利益奔走過,努力過?真的取消了物業的小區,這些人就是亂丟垃圾的頭號人物。

3.作為社會化的管理,物業公司的存在也是一種社會矛盾的轉嫁。因為有了物業公司的存在,雖然物業做的不好,最起碼小區樓道垃圾清理了,垃圾桶乾淨了,小區樓道也定期清掃了。不會因為這家門口沒掃那家門口沒拖,而導致矛盾頻發,鄰里大打出手。所有的矛盾都指向了物業公司。

4.在當年社區管理的時候,曾經有過鄰里互助的管理方式,和目前的自管模式差不多。每個樓道每天安排一個人,樓道里所有人家輪流排出,結果沒超過一個星期,矛盾來了。今天張三家有事,請李四家代打掃一下,明天劉五家沒人忘了,沒人打掃,還說一句“天天打掃的樓道哪有必要天天弄啊。”後天王六家一看前兩天都沒人弄,我也不弄了,他們不打掃給我弄啊?

5.如果成立業委會實行自管,那也是需要成本的,除非小區公共收益足以支付物業管理成本。否則,只要是向業主收錢,自然不可能百分百有人繳費,不交費的部分誰來填補?小區不交費的刺頭很多。

6.物業公司的社會化商業化是必然的結果。只不過,我們的物業公司走的道路變味了,成了行政和商業的結合體。只有物業可以違法對付業主,而業主卻是投訴無門,相互的勾結,讓物業成了無法無天的行業。

物業公司今天的結果,也是有關主管單位的放縱和勾結造成的,更是業主的自私和麻木造成的結果。業主真的能團結起來,沒有哪個物業公司,也沒有哪個主管單位敢不管事。除非,物業公司不想幹了,主管單位的領導也不想幹了。任何時候,洶湧的民意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才能夠促進行業發展和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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