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6月5日深圳發佈《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自98年取消福利房,開啟中國房改,20年後深圳房改迎來“二次革命”,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主要內容如下: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我們還是從供需的角度來看,深圳二次房改後,大家能不能買得起房?

住房需求端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截止2017年,深圳管理人口1800萬左右,常住人口1137萬,戶籍人口369萬,常住居民家庭住房自有率36%左右。常住人口中727萬人有購房需求。

  • 住房存量端

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一份《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報告》,報告稱目前中國自有住房擁有率高達89%,拋開這個數據,深圳未來住房自有率,按發達國家核心城市60%左右來計算,現有常住人口727萬有購房需求,目前中國家庭戶均人口3.02人,存量端缺口(727*60%/3.02)144萬套。

  • 住房增量端

深圳2035人口規劃還沒有數據,根據廣州市2035人口規劃不超過2000萬人來看,深圳到2035年基本與廣州持平的話(根據北京、上海經驗,以及國際上人口流動趨勢,2035深圳常住人口也許會遠超2000萬),未來18年,年均人口增量48萬,與近幾年人口增量相符,自有住房率同樣按60%計算。增量端缺口(863*60%/3.02)171萬套。

住房供給端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意見稿中說到“我們在統籌考慮未來新增人口對各類住房的需求基礎上,計劃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遠期三個階段,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意見稿中的170萬套,正好是增量端缺口,忽略了存量端的存在。

意見稿核心為,到2035年供應170萬套,商品住房供應70萬套左右,保障性住房100萬套,按此供應量,未來18年年均供應9.4萬套左右,其中商品住房年均供應3.76萬套,保障性住房年均供應5.64萬套。

我們回頭來看看近幾年住宅的供應的情況,據統計2011至2015年,深圳合計安排建設住房約60.3萬套。商品住房35.7萬套,保障性住房24.6萬套。商品住房年均供應8.9萬套,保障性住房年均供應6.15萬套。

從上述數據我們看出了什麼?

按此基礎未來商品住房供應下降60%左右,保障性住房增長10%左右。

未來按市場銷售的商品房供應大幅下降,保障性住房小幅增長。

且這170萬套供應,並未覆蓋144萬套存量端缺口。

你說房價是漲是跌?

住房價格以外的競爭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政策一出,你也許已經在想趕快出細則,趕快實施,終於可以用50%的價格在深圳安家了?

  • 人才住房,人才怎麼來界定?
  • 安居型住房,怎麼來核定條件?
  • 公共租賃住房, 低保戶,特困戶,是你想要的?

你是公務員?科研人員?教授?高知?關係戶?咱們靠什麼?

這三類房子都將面臨“萬人爭過獨木橋”的競爭。限價後,幾萬人搖號幾百套房的事我們已經經歷過了。你排隊爭取5年10年,爭取到了,商品住房的價格早已不知道漲成什麼樣子了。你通過這麼長時間得到的人才住房,安居型住房,一定有各種購買、銷售的限制條件在裡邊,這類房子的增值空間怎麼樣?除了價格你還會額外付出什麼其他的成本?

一個脫離了價格與市場的商品,註定需要通過市場以外的方式來競爭。

這種競爭成本或許更高

得與失,自己想。

新加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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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新加坡獨立,李光耀一手設計了組屋制度,組屋5年後可賣,擁有了第二套商品住房後,組屋出租受限制,只能賣掉。

現在有80%的國民住在組屋裡,大部分國民住房問題得到解決。

那另外20%的國民住在那裡呢?

如果一個人新加坡人告訴你他有兩間或以上的房子,當地人馬上就明白他起碼有私人產業,私人產業是沒有購買數量的限制的,但價格比政府組屋貴出很多,所以買得起私人屋子(商品住房)的算是那百分之二十里的有錢人。

那20%就是買得起商品住房的有錢人。

新加坡本國的商品房住房,房價甚至超過了北京、上海、東京等城市,摺合人民幣,超過10萬元/平。

妄想靠新加坡模式,香港模式,德國模式來拯救我們?

住有所居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意見稿中說到“希望通過完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努力讓深圳全社會對未來住房有良好的預期,實現住有所居。”

未來每個人都有房可住,不代表你可以享受房子帶來的增值收益。

你可以選擇單獨解決居住問題,或是解決居住問題的同時享受住房帶來的增值收益。

如果僅解決居住問題,像新加坡一樣買組屋,租公租房就可以,不用買商品住房。

這是居住權與財產權兩個方面的問題

限價限購讓剛需購買住房,兩套以上的不許再購買,實際上是在居住權的基礎上保障了剛需的財產權,解決居住問題的同時享受住房帶來的增值收益。

既然這樣還不行,依然抱怨房價高,不滿意,那咋們就只解決居住權的問題,可好?

財富積累本來是靠你自己奮鬥的事

我們相信二次房改能做到,讓人人“住有所居”

但你想想能不能讓我們都能買得起房?

借用網友的一句話:

看得見的雲淡風輕,從容前行。看不見的猶如一隻跛腳的驢,少不了顛簸,還有倔強。

新房改拉開帷幕,大家都能買得起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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