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特朗普退出或廢除了不少協議,美國現任總統可以隨意不承認上屆政府對外簽定的條約嗎?

用戶5801291531


從法律程序上來講,這沒毛病!尤其是像TPP這種沒有經過美國國會立法確認的。

伊核協議就更有意思了,反倒是特朗普宣佈退出還能在美國國內法律上找到依據。根據美國國會2015年通過的《伊核協議審查法案》,如果認為伊朗沒有很好的執行協議,美國總統是有權宣佈退出協議,以及不根據協議進行制裁豁免的。

為什麼國際關係領域有霸權一說,就是因為在遇到不遵守國際規則或者國際法的國家時,國際法並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因此,當一個國家強大到它不遵守了國際社會也不具備對其進行集體約束和懲罰的能力時,也就只能徒奈其何。

這是國際法的尷尬和無力之處。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沒有強制執行力,就沒有約束力。畢竟,一國政府或者領導人的簽字,就至少代表著一個國家的承諾,以及賦予了這項承諾法理意義上的約束力,即便不能強制執行。因此,如果一國領導人因為政府換屆就可以隨意毀約,這不僅對達成協議的國際組織或者國際協調機制產生極大的破壞力,也需要毀約方用國家公信力去埋單。

對於特朗普來說,在美國優先”層面利益上作出的選擇是否短視,會讓美國付出多大的公信力下滑的代價,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給出相對明確的答案。

這也是很多反對特朗普動不動就毀約的美國人的擔憂之處:特朗普究竟會給美國的未來帶來多大的不確定性?


涵一


國際協議分為很多種,特朗普目前下手的幾個協議,協議性質各有不同。

比如說,動靜最大的《巴黎協定》。巴黎協定之所以能得到幾乎全世界各國的支持(尼加拉瓜剛加入現在只剩美國和敘利亞沒有籤),就是因為它本身不是強制性質的,不具有約束力,每個國家可以根據國情根據經濟和就業情況自己制定減排的目標,達不到的話UNFCCC聯合國氣候框架委員會也不能/不會拿你怎麼樣。因此巴黎協定主要是一個全球一起表決心的協議,這樣的協議,特朗普當然可以退,而且說退就退。即便有程序要走,美國表了態了,這事也就到此結束了,因為除了美國的世界領袖形象受損,並沒有實質性的後果或他方損失。

特朗普另一個一直在試圖撬動的是《北美自貿協定》NAFTA,這個就不同了,這個對他方有影響,對美國經濟也會有即時的影響。北美自貿協定旨在促進加美墨三國貨物流通,1994年起關稅就很低了,2008年徹底消除關稅。但是和巴黎協定這樣象徵性的協定不一樣,NAFTA對退出有程序性的要求,協定第2205款(你沒看錯,這協定長得嚇人……)規定任何一方要退出,要有六個月的提前知會期。而這個和英國脫歐也不一樣,NAFTA屬於你說了要退但可以不退的,更何況這裡還有個細節。1993年北美自貿協定通過,是國會通過《執行法案Implementation Act》由克林頓總統簽署,NAFTA才開始生效。換句話說,總統並不具備單方面拉美國離開NAFTA的權限,必須再走國會。在目前國會兩院共和黨佔多數建制派佔多數的情況下,自由貿易仍然是基本主張,因此走保護主義路線的特朗普其實嘴上喊得響,實際上還是要看國會臉色。

至於特朗普口中“史上最爛”的伊核協議,一口一個要撕毀,他手裡的權力其實更有限。2015年奧巴馬政府在進行談判的時候,共和黨國會為了限制行政權,要求政府每九十天來向國會彙報,所以最近美國媒體一直在提certify這個詞,就是總統向國會作保證。說是要撕毀,其實特朗普上臺之後已經不情願的“保證”過了,到了這第三次終於不想再延續這個當時承諾的協議了。然而,即便總統不再作保,伊核協議也不會立刻廢除,不再作保,協議就會進入國會審核的程序。然後會發生三種可能,一是看看是不是需要增補條款,充啟多方會談;二是單方面認為伊朗違反協議,重新實施制裁,這時候協議破裂,但並不意味著協議中其它各國也要制裁伊朗,它們仍然可以與伊朗繼續貿易,德國法國已經表態了會繼續呆在現有協議框架之內,那美國單方面制裁不是吃虧了麼,所以這樣做對美國沒有任何好處;第三種可能就是國會啥也不幹,這協議就這樣晾著,總統不作保(表示監察伊朗行動都停止了),國會也不動,這樣的話到了下一個九十天的時候這個協議就又回到特朗普面前等著他作保了…………

所以,簡單的說,特朗普揚言著揚言那,其實手中的權力沒有太多,能說撕就撕的也只有TPP這樣原本就是美國牽頭、而且在國會一直不太受歡迎的那種協議。我們看待美國孤立主義風潮的時候,還是要著眼美國內政中的諸多細節才是。


沈辛成


天欲令其滅亡,必先讓其瘋狂。

無邀請

有意思,川普當家後,其行事風格越來越像一個獨裁者。這個獨裁者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獨裁者,更像讓美國成為一個獨裁者。也許我輩眼界太小,無法窺其戰略全貌,不過目前看,川普所帶領的美國正在用美國優先的口號讓美國從全球政治霸主演變為在水一方的世界政治旁觀者

有意思,從巴黎協定,到伊核問題,沒有美國參與的全球性問題,事實上在政治的層面並無大礙,但是,脫離全球政治中心的美國到底要做什麼,我們無從得知,但是,脫離全球政治核心的美國將自動變成全球政治的看客

有意思,川普的美國意圖通過自己強大的精力和科技力量,擺脫全球核心政治,也許重建一個新的政治秩序也未可知,不過這樣的努力企圖似乎不會成功。原有美國體系的成員在當前國際形勢下,會六神無主,全球政治體系成為了一盤盤沙,局面呼籲有一個主導出現

有意思,機遇和挑戰並存的當今世界政治秩序下,中國是否願意承擔起這個責任,這個責任的成本有多好,需要睿智的中國領導人定奪。

有意思,美國在強化自己的經濟實力,中國目前也在用一帶一路全球圈地,看來,新的秩序將在未來通過經濟實力重新構建,中國的全球領導者角色初現端倪,不過這個領導者成本很高,美元經濟石油經濟為核心的當前全球秩序下,中國到底重構一個什麼秩序才能讓新秩序建立,我們還需要有足夠的耐心和智慧來努力,不過,斷層期的全球政治體系用中國的中庸文化能不能讓其平穩過度,還需要時間。

川普的瘋狂在於什麼也不要的振興美國經濟,在於用商業的思維駕馭全球政治體系,在於洪水滔天管我毛事的理念指導美國經濟發展,相比政治體系穩定全球來看,這個手段會讓世界變成什麼樣子,目前還沒有歷史可以參照。

不過中國一直在希望改變的新官不理舊賬的做法被川普玩了個大發,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哎


慕容曉春


一、特朗普能夠任性退出或廢除協議,源自於奧巴馬做了6年“跛腳鴨”總統

在美國,如果總統所在的政黨不是國會參眾兩院的多數黨,則被稱之為“跛腳鴨”總統。因為美國是兩黨制,共和黨與民主黨互相拆臺已經成了美國政治運行的“潛規則”。2008年,奧巴馬成為了美國總統,是歷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國總統。2010年,在美國國會中期選舉中,共和黨擊敗民主黨成為了參眾兩院多數黨。於是,奧巴馬成為“跛腳鴨”總統。在接下來的2012年、2014年兩次國會中期選舉中,共和黨一直保持了參眾兩院多數黨地位。換句話說,奧巴馬整整做了6年“跛腳鴨”總統!

共和黨是典型白人政黨,主流價值偏向保守,對於奧巴馬這樣一位黑人總統,自然是特別的不待見。所以,奧巴馬時期的外交成果TPP、《巴黎氣候協定》都沒有通過共和黨控制的參眾兩院的的批准,沒有構成法律效力,屬於行政權的範疇,特朗普自然可以輕而易舉的退出。

特朗普與奧巴馬

二、下一任美國總統很難做到不承認特朗普簽訂的協議

首先,如果下一任美國總統是共和黨籍,會延續特朗普對外政策。在美國,兩黨輪替做總統是常態,一個黨連續執政是特例。例如,美國第40任總統里根被譽為“偉大的溝通者”,曾經被評為最偉大美國人第一名,任內讓“美國再次偉大”。因為里根政績過於突出,惠及了里根時期的副總統老布什。1988年,同為共和黨籍的老布什成為美國第41任總統。如果特朗普下一任依舊是共和黨籍總統,意味著特朗普實現“讓美國再次偉大”的競選口號,繼任者豈會推翻特朗普所簽訂的條約?

其次,如果下一任美國總統是民主黨籍,也很難推翻特朗普的對外政策。目前,共和黨依舊是參眾兩院的多數黨。而根據最新民調,共和黨在2018年國會中期選舉支持率不斷提升,將繼續保持參眾兩院多數黨位置。更為奇特的是,在共和黨黨內預選過程中,出現了“特朗普現象”,凡是支持特朗普的都勝出,反對特朗普的都失敗!由此可見,在特朗普接下來的兩年任期裡面,其所簽訂的條約,只要不太離譜,都能夠在國會通過。因此,下一任總統即使是民主黨籍,也很難推翻了。

所以,特朗普是一個特例,正常情況下,現任總統不會如此頻繁推翻上一屆政府簽訂的條約。


美國觀察室


嚴格說來,任何國際條約、協定,只要是走了法定程序,美國現任總統都可以退,但這並不是說美國現任總統可以隨意不承認歷屆美國政府簽訂的條約或者協議的。

首先,美國總統還擁有與外國締結條約的權力,但所締結的條約需經參議院的批准。立法機關擁有審查和批准條約的權力,這也是當今大多數國家採用的安排,但美國有兩條制度比較特別:一是參議院批准條約需獲得出席參議員的三分之二多數才能通過。二是憲法上的措辭是“總統有權經參議院的諮詢和同意締結條約”,因此美國締結條約不只是在事後經參議院批准,而且事先要徵求參議院的意見。根據這種制度,歷任美國總統與外國締結的所有國際條約,凡是經過參議院批准的,繼任總統就不能隨意的不承認,或者乾脆退出或者廢除。也就是說,這類協議,比如說《聯合國憲章》,特朗普他倒是想退出,問題是這是當時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批准的,他沒權力退出。當然,退出也可以,特朗普可以提出議案草案,參議院再經過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同意退出聯合國,然後美國再履行退出聯合國的程序,這也行。不過這麼折騰下來,以美國政府的效率,大概等真正搞定了,特朗普也該下臺了……

其次,總統除了締結條約外,還可以與外國簽定行政協定。行政協定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經國會授權總統簽定的,如貿易最惠國待遇協定,再比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這些行政協定,只是要求總統在締結後,也要像國會制定一般法律那樣,提交國會兩院,並在兩院以簡單多數通過即可。因此,像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特朗普他倒是想廢除,不過同樣獲得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簡單多數通過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所以,現在美國只是在與加拿大、墨西哥進行有關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而不是單方面的廢除。

另一種是不需要經國會授權的,這種權力在憲法上本無明確規定,但總統認為它產生於總統的使節權,只要這些協定沒有被國會撤銷,就成為“國家的法律”。行政協定不需要經過參議院同意,卻具有和條約一樣的法律效力,體現總統所制定的外交政策。這種行政協定當然就屬於總統行政權範圍之內的事情了,特朗普作為在任總統,他可以隨意廢止歷任總統簽訂的這類行政協定。當然,這類行政協定很多,而且很多都涉及到重大國際問題,例如,對戰後世界產生巨大影響的1945年雅爾塔協定、1972年《中美上海聯合公報》、結束越南戰爭的1973年巴黎協定都屬於行政協定……這些,其實特朗普也可以聲稱廢除,不過就是不知道他把這些已經當做國際條約來對待了……

因此,總體來說,對於歷任總統簽訂的不需要美國國會授權的行政協定,特朗普作為現任總統有權“任意”廢止,但對於經國會授權總統簽署的行政協定,以及總統簽署參議院通過的正式國際條約,特朗普想要廢除,那就比較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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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群、退群...”,退群已經成為川普上臺最喜歡乾的事兒,就連世界各國共同努力才談成的巴黎氣候協定都能退,顯現出川普做事耍無賴的性格。美國新任總統可以對上界政府簽訂的條約說NO。

奧巴馬在位時最受美國人認可的功績就是建立醫保制度,到特朗普上臺就將醫保取消。感覺特朗普的執政理念就是,不願意吃任何的虧,哪怕一點也不行。他就像朋友圈裡最摳的那個人,只要有一點便宜佔,就想把他佔盡,不願意讓給別人半點利益。他把有賺頭的都把握住了,這樣看似自己賺了很多,其實這只是戰術上的勝利,在戰略上卻會大輸特輸。

中國人都知道兵法,我們會為了更大的利益而放棄眼前的利益,正所謂放長線釣大魚,如果因為短期的蠅頭小利而讓自己眼光短淺,那終究會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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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停王者


美國現任總統當然不可以隨意不承認上屆政府對外簽訂、並由國會通過的條約,特朗普也不例外。目前看,特朗普上臺以來的一系列外交行動被認為是“退”字當頭,TPP、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美韓自由貿易協定、伊朗核協議、巴黎氣候協定甚至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可謂是一退再退。但這些做法如果細緻對比分析的話,幾乎沒有任何一個決策是超越了總統權限的。

首先,如果是國會批准的協定,特朗普當選不可能“一言不合”就退群。比如,1993年11月先後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通過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以及2011年10月分別由國會兩院通過的美韓自貿區協定,這些安排的徹底退出不可能由白宮單方面作出決定,即便要退出的話,也要遵循協定當中的相關條款、有步驟和既定時間表的加以實施。不過,特朗普的確具有在外交實踐中向相關方施壓,推進相關議題重談的權力和空間,但最終重談達成的內容也必須得到國會兩院的再確認,才能最終生效。

第二,對於原本在立法意義上就是懸浮狀態的協議,特朗普當選有權力說退就退。比如,TPP雖然在2016年2月被最終簽署,但當時的美國選舉政治氛圍不可能允許其在國會通過,進而特朗普面對這樣一個沒有得到立法確認的協定,完全可以宣告其終止的命運。又如,巴黎氣候協定,事實上只是由前總統奧巴馬在2016年9月3日以總統行政令方式加入的,並沒有立法審批,所以如今的特朗普完全可以通過廢除前任的行政令來宣佈退出巴黎氣候協定。而且這種“退出”,也是按照巴黎氣候協定的要求進行的,就是真正生效的時間將是2020年11月4日。在這個時間節點之前,特朗普還有充分的時間來因勢利導地調整決定。再如,伊朗核協議,本身的事實也是通過奧巴馬在2016年1月16日簽署的一系列行政令完成的,但因為2015年國會兩院高票通過的《伊朗核協議審查法案》而要接受國會的監視。如今,特朗普的做法其實是把協議按照《伊朗核協議審查法案》送回了國會;如果國會沒有行動,他再決定是否推翻前任的行政令,進而否認伊朗核協議。

第三,即便總統有權力決定退出,也要遵守退出手續和規則。正如上面談及的退出巴黎氣候協定的程序,退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是要按照該組織的程序進行的,於是事實上要在2018年12月31日才能生效。

總體而言,如今特朗普的“退”本質上是糾正奧巴馬時代的外交政策議題,也是因為奧巴馬時代相關政策的支點並不牢固,所以特朗普才完全可以有更多空間來單邊決定。但這種單邊決定也遵守了相關規則和組織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比如在伊核協議上的前後反覆,足以說明目前美國國內的所謂“否決政治”的確已經損害了這個國家在重大外交政策上的延續性。


刁大明


特朗普又不是第一個幹這種事的人。


之前美國出爾反爾的事情乾的少了嗎?

在美國,真正以條約形式形成國家法定文件的程序是相當苛刻、複雜和漫長的,它需要總統把條約文件提交參議院討論,取得三分之二票數通過後,總統簽字。事實上極少有能順利通過的條約。

我們熟知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美洲人權公約》、《婦女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等等,這些條約擱置在參議院長達十數年甚至數十年之久。這中間有很多本身就是美國積極推動的條約,談判完成之後它不簽字。

就算是簽了字的也是想撕就撕。從布什政府退出《反彈道導彈條約》和《京都議定書》,到奧巴馬政府致力於批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和推動全球氣候協議的達成,再到特朗普退出《巴黎協定》和伊核協議,美國簽署卻逃避條約責任、奉行雙重標準、堅持國內法至上的行為已經不是新聞了。

美國條約行為另一個突出特徵在於,它主要通過行政協定而非條約來明確國際權利和義務。比如說特朗普已經退出的TPP和威脅要退出的《北美自由貿易區協定》(NAFTA)就屬於政府間協定,可以不經過參議院批准,它屬於總統的簽約職權。既然是總統籤的,下一任總統不喜歡就可以推翻它。


現在特朗普的特點是,凡是奧巴馬支持的他全部反對,凡是奧巴馬反對的他一定要去搞。所以特朗普廢除奧巴馬籤的所有協議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老粥科普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有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需要參議院投票,2/3以上的票數方可批准。但總統與外國簽訂的一切行政協定不需要經過參議院同意。

所以美國很多總統為了省事快速推行自己的政策,往往用行政協定來代替締結條約,這也成為現在任總統可以任意推倒前面所有總統和他國簽訂的行政協定。

如果前面總統用的是締結條約和他國簽訂的協議,現任總統無權推倒,必須經過參議院2/3的投票批准。

其實國際上所有的協議都是建立在強權和利益上籤訂的。當初弱的一方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等他強大起來,一定會把這些條約撕毀。如果當初簽訂條約是因為有利可圖,現在無利可圖,而且還損害這個條約還損害到自己利益的時候,條約肯定也會被撕毀。

從這兩個角度來講,條約本身就是用來撕毀,不撕毀那是因為還有利益,維護條約那是因為對自己有利。當條約對自己不利時,只有我夠強大,撕毀了就撕毀了唄,你能拿我怎麼樣。

其實世界上的條約並不可信,強權才是真理,所以大家別迷信什麼國際條約,所有國際條約還不是世界上的大國說的算,說它是條約就是條約,說它不是條約那就不是條約,不服來戰便是。


一號風手


特朗普的一切活動都是以美國人優先,像什麼氣候協定,教科文等等對美國不利的美國基本上都會退出。特朗普想讓美國重回製造業大國,讓美國從入超變為出超國家。其實對中國來說不是啥好事,我國一直處於出超狀態,嚴重依賴歐美等發達國家。特朗普重振製造業的目標一旦成功,對外國將是毀滅性的打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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