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長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最長可緩繳公積金12個月

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記者 李永華)2月28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疫情期間階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的通知》明確,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在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2020年7月起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需要繼續緩繳的,應當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最長可申請緩繳12個月。緩繳期間,職工貸款和提取權益不受影響。

此外,據該《通知》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疫情防控需隔離觀察人員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的人員,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免收罰息(已扣罰息將退回至主借款人還款卡),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长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最长可缓缴公积金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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