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浙商银行调降非“限购”城市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至20%

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2月24日,财联社记者从浙商银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近日浙商银行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调降至二成。

这是今年以来首家调整个人房贷款政策的银行。

日前,河南省驻马店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将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

“从目前来看,各类稳定楼市的做法有很多,这都体现了政策吹春风的现象开始增多,但是直接涉及商业银行贷款的政策还不多。目前没有其他银行做出调整的情况下,浙商银行此类通知具有非常强的影响力。”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如果浙商银行政策落地,那么或也说明后续商业银行贷款政策降首付也会成为主流。

根据此前监管文件,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近期,央行多次公开表示,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 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月20日,央行公布了新一期的LPR:1年期下调10BP至4.05%,5年期以上下调5BP为4.75%。不少观点认为,5年期以上LPR的下调对于个人购房者是利好。

不过,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解读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时表示,LPR下行基本上不影响个人房贷利率,房住不炒仍然是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主导方向,银行可通过LPR加点方式确定个人房贷利率,基本保持原有水平。

此外,在疫情的影响下,不少银行机构加大了对受影响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2月24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表示,“银行贷款要真正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违规流向房地产、违规流向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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