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甘泉法庭通過“互聯網+審判”模式審理案件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確保特殊時期訴訟活動的有效開展,麥積區法院甘泉法庭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發揮“互聯網+審判”模式,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網絡平臺開展訴訟活動,有效避免了人員聚集引發疫情擴散風險,切實保障疫情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甘泉法庭通過“互聯網+審判”模式審理案件

原告趙某與陳某某離婚糾紛一案,法庭立案後,辦案人員通過電話溝通,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爭議不大,但是目前處於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法庭決定通過微信開庭審理。2月26日,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辦案人員建立微信群,主審法官、書記員以及原、被告均進群,對該案進行了線上審理。2月27日,法庭又通過“雲間”法庭庭審系統對蘇某與季某離婚糾紛一案進行了審理。

甘泉法庭通過“互聯網+審判”模式審理案件

法庭對上述兩起案件在網絡開庭審理中,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當事人雙方通過微信及視頻發表了各自訴辯意見,庭審過程完整順利。當事人也對法庭通過微信群及“雲間”法庭審理案件給出了積極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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