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搶劫案在逃人員被公開起訴、審判

2019年4月1日,碑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在逃人員齊某某、萬某某搶劫案在碑林法院被公開審判,我院派出了兩名員額檢察官及一名檢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訴。

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搶劫案在逃人員被公開起訴、審判

被告人齊某某、萬某某系已經法院判決的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搶劫案在逃同案犯,經過公安機關的不懈努力,兩人分別於2018年12月16日、2019年1月19日被刑事拘留,並於2019年1月11日、1月22日移送我院審查批捕,同年1月18日、28日我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2019年3月1日,齊某某、萬某某被移送至我院審查起訴。受理該案後,我院掃黑除惡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在經過組織研判後要求承辦人按照辦理涉黑涉惡案件的相關規定,在全面細緻審查、從嚴把握證據的基礎上,從快辦理。3月8日我院就該案移送起訴。

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搶劫案在逃人員被公開起訴、審判

4月1日,被告人齊某某、萬某某搶劫案在碑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人在法庭上緊緊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詳實全面的證據,發表了論證清晰、充分到位的公訴意見,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的氣焰。

經過公開審判,被告人當庭認罪,此案將擇日宣判。

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搶劫案在逃人員被公開起訴、審判

案情回顧: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搶劫案於2018年9月29日由碑林分局立案偵查,11月22日我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12月7日移送我院審查起訴,我院即落實“七快機制”,僅僅四日後就將該案向碑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2月26日,對杜某某等惡勢力集團搶劫案九個被告人公開開庭審理。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碑林區的第一起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碑林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了檢察機關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並判處各被告人不同刑期及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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