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審判是一場兩種意志的暗自較量

卡夫卡是奧地利小說家,生前他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說天才,但死後他的聲名在世界各地激起一陣陣的“卡夫卡熱”。也引來了世界各國評論家和作家的高度評價,美國詩人和劇作家W·H·奧登曾說:“就作家與其所處時代的關係而論,當代能與但丁、莎士比亞和歌德相提並論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卡夫卡對我們至關重要,因為他的困境就是現代人的困境”。

卡夫卡稱寫作為“祈禱”,他通過作品來理解生活、探索人生與揭露變形、異化的社會本質。他在作品中一再重複同一主題:“孤獨的人在各種異己力量的控制下不斷掙扎,試圖去達到某種不甚清楚的目的,但結果卻是自己進一步非人化,甚至分裂、變形、死亡。”

長篇小說《審判》是卡夫卡的代表作之一,小說中的主人公K無緣無故被捕了,可是K到底犯了什麼罪?無人能給出確切的答案,因為就連律師也說:“一個人的定罪,往往出乎意料地取決於隨便哪個人偶爾講過的一句話”,而為了澄清自己的罪行,K四處走訪求助,但一年的奔波辯護並未為自己的案子帶來任何的效果,最終K被帶到郊外處死了。

從小說中我們看到了法的無處不在,也看到了法的矛盾:法總是挑選反抗性強的個體來體現自己,法慫恿罪行的存在,但最後又處罰罪行,甚至消滅這樣的個體。

《審判》:審判是一場兩種意志的暗自較量

法與罪的抗衡

法律為罪行所吸引,罪行滋養著法的存活

在一個晴朗的早晨,K無緣無故地被捕了。K到底犯了什麼罪?小說中並未明確的說明,甚至是法都是以模稜兩可的態度存在,但是通讀小說後我們又看到了無處不在的法和K時刻都犯下的罪行。

儘管K一直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有罪,更不願意屈服於法,但是從被捕的那天開始,表面上他是在東奔西走走訪求助為自己的清白申訴,也堅決地站在法的對立面反抗法,但實際上他時時刻刻都在犯罪,也一步步走進了法的圈套。

K最開始是對房東太太做了一番交代,但是我們從小說中得知,房東太太對他的被捕事件並不在意,重要的是K認為自己是清白、無辜的,但是為何他要在房東太太面前辯解呢?

事實是,K的這一動機顯然透露出他內心默認了法的存在,甚至潛意識中意識到自己是有罪的,所以他才鬼使神差地趁晚上只有房東太太一人的時候主動找她討論自己早上的遭遇,但是當交談過程中房東太太大肆誹謗畢小姐時,K又裝好人對房東太太大發脾氣並把她關在了門外,毫無疑問,K的這一舉動又再次證實了他的罪行,因為他本意是來懺悔的,但當他們談論到畢斯特納小姐時,他卻驚慌失措,喪失了理智,可見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罪行併為此恐慌,同時他也再次被法牢牢困住。在這之後,K的罪行便一發不可收拾地愈發增多。

一、他在畢斯特納小姐面前表演了一出拙劣的演出,以此來洗白自己的“冤屈”,但是適得其反,演出的效果不但糟糕還更加讓自己心裡沒底,並且在畢小姐的誘惑下,K昏頭昏腦地撲進她的懷裡冒犯了她,這也就為自己的罪行提供了有力證據。

《審判》:審判是一場兩種意志的暗自較量

二、在法庭上,K為自己的清白和執法人員的卑鄙與荒謬做了一番激烈的辯護,但事實上他的辯解是多麼的幼稚可笑,並且他的無知與蔑視已經嚴重觸犯了法,再次犯下了不可挽救的罪行:“今天你放棄了一次審訊將對被捕者肯定會帶來的全部好處”。

三、K在叔叔的助攻下找到了律師,睿智的霍爾德先生明白這場官司中的箇中底細,他也樂意幫助K把這個案子長久地拖下去讓他不受處罰地活著,但是執迷不悟沉迷於慾望的K卻只忙著和律師的女看護鬼混,從而怠慢了能為自己案件起很大作用的法官和律師。眾所周知,律師是法的代表,法離不開律師,在整個過程中,律師也不厭其煩地提醒、引導過K,也自願地陪K一道默默等待,但無奈於K誤解了律師的好意,還遷怒於律師,從而走上了單槍匹馬的絕路。

四、小說中出現的女人都是懂法的,但這些女人也是引誘K犯罪的罪魁禍首,她們一方面暗示K她們可以幫助K得到法的寬恕,但另一方面卻引誘K在慾望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K對慾望的放縱也是在一次又一次地加重自己的罪行。這些女人們在法的主宰下促使K意識到了法的同時又不自主的犯罪,致使K在法的陷阱中不斷地淪陷。

法離不開罪,如同魚離不開水。法並不阻止犯罪,甚至還慫恿犯罪。所以從法找上K的那個早晨開始,法就無處不在,並且還虛張聲勢,法看似面目冷酷、威嚴嚴厲,實則它一直在縱容K犯罪,並對K的取鬧、謾罵袖手旁觀,甚至還配合K的表演並鼓勵他繼續犯罪,但是當K的罪行積累到一定程度時,法也就達成了誘敵深入的目的,也露出了自己的猙獰的面目,並派來了劊子手對K執行了死亡。

《審判》:審判是一場兩種意志的暗自較量

理性與慾望的鬥爭

理性只是一時興起,慾望卻是生活的主宰

縱觀整部小說,我們看到K除了銀行裡的工作,生活的主要部分就是與不同的女人的調情,此外,當他每次遇到困難的時候,都會想到去求得女人的幫助,但是每次美名其曰的幫助並未給他的案子帶來任何的實效,相反他每次都在慾望的泥潭中不能自拔。

儘管K一直都不願意承認自己被捕這件事的存在,他也試圖將案子暫時忘卻,但是經不住火急火燎的叔叔不斷的提醒,K開始重視案子,並打起精神尋找辦法來化解案子,從小說中我們得知在叔叔的建議下K開始謹慎地分析自己的案子,並耐心地將案子的前後經過敘述了一遍,且心甘情願地跟隨叔叔找到律師霍爾德先生,可以看出,這個時候的K還是理性明智的,但是當K在律師家見到女僕後,所謂的理性瞬間瓦解:“K伸出兩臂抱住她,把她摟到胸前,她默默地把頭枕在他肩上。”

K是這個案子的當事人,但是當他盡力奔走的叔叔和小心翼翼的律師與法院書記官商量對策幫助他時,K卻明目張膽地任由自己放縱慾望,全然不顧眾人的看法,致使自己成為了一個失去理性,在法面前赤裸裸的發洩慾望的無恥之徒。

在K的眼裡,女人就是尤物,都有著致命的吸引力。他也樂於從她們身上獲得幫助和安慰,所以當他遇見門房女人時,再次心安理得地接受了門房女人的誘惑:“那女人確實把他吸引住了,他經過深思熟慮後,認為可以向這種誘惑屈服,沒有什麼站得住腳的理由不能這樣做”。

《審判》:審判是一場兩種意志的暗自較量

但是除了誘惑,門房女人還將法的骯髒的內情全展示給了他,然而K卻對這些內幕和自己此行的目的置之不理,只是想著和這個女人鬼混來滿足私慾,可笑的是他還打著“從法官手中爭奪女人”的幌子來自欺。

總之每次遇到女人,K總是身不由己,為此沉溺於慾望的K離自己理性的目標越來越遠,儘管每次他都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但是他的現狀仍舊沒有任何的改觀,而一邊總結,一邊重犯的矛盾掙扎讓他的理性意識最終敗於慾望的下風。此外,K在慾望的主宰下,逐漸做起了白日夢:他認為擁有了這些屬於法的女人,自己就能抗拒、報復法。但是無形中他與法的對抗變成了與自己理性的對抗,變成了一系列的鬧劇,最終他對法的對抗變成了與法的妥協統一。

自省與自欺的衝突

自欺是與法的對抗,自省讓他妥協於法

在法的面前,人的掙扎總是幼稚可笑的,而K的錯誤就在於他用一些不堪一擊的世俗材料來對抗法,甚至從始至終都在以自欺的方式對抗法。

你的審訊是卑鄙的,兩個粗暴的看守強佔了我隔壁的房間。此外,這兩個看守是道德敗壞的流氓,他們喋喋不休,震聾了我的耳朵,誘使我向他們行賄,企圖用卑劣的藉口騙走我的外衣和內衣,他們到處散佈我已被捕的消息,以便詆譭我的名譽,特別是動搖我在銀行的地位。

《審判》:審判是一場兩種意志的暗自較量

這是K在法庭上對法官和執法人員的口無遮攔的攻擊,當然也是在為自己的無罪做強有力的辯護,但是K的辯護是多麼的軟弱蒼白,所舉的例子又是多麼幼稚可笑,他那拙劣的長篇大論不僅讓他當眾出醜,還是自毀前途的自欺之舉。

把這個女人從預審法官和他的下屬手中奪走歸自己所有,也許是對他們最合適的報復。

這是K為了和女人鬼混給自己找的理由,在K看來,把為法辦事的女人佔為己有就是變相的打敗了法,也可以以此來鑽法的漏洞來揭露法的腐敗和荒唐,但我們都清楚這只是K的白日夢和自欺的藉口。

那人一副奴顏婢膝的樣子使K感到莫名其妙的憤怒,K便使出兩個手指,掐住那人的胳膊,像是要逼著那人相信他的話。這種可笑的叫嚷使K不能忍受,K和那人分手時,狠狠捏了他一下,把他推回到長凳上。

看到謙恭等待審判的被告,K憤怒地對他們羞辱推嚷,他試圖用自己的案例來為被告灌輸法的荒謬和不可信,從而抹殺法的存在,但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徒勞,只是令人發笑的自欺行為。

K從始至終的自欺只是為了揭露法的腐敗,以便有一天能推翻自己所受的指控,戰勝法。而法也是在時刻促使K揭開自欺的面罩,但是直到小說的最後,兩個劊子送K去處決的路上時,布爾斯特納小姐的出現才讓K徹底地完成了自省,此時的他才意識到自欺的活法不值得再繼續下去了,他也最終意識到了自己所有犯下的罪行,意識到自己的一生就是一個錯誤,結束生命才是必然的結果:

重要的是他突然明白了,反抗是毫無用處的,他即使反抗,給他的同行者製造些困難,靠搏鬥來奪取生命的最後一刻,也稱不上是英雄。


他對自己說:“我唯一可以接著做的事是,自始至終保持理智、鎮靜和富有分析能力,我總是想用二十隻手來攥取世界,我的動機也並非十分值得稱讚。

《審判》:審判是一場兩種意志的暗自較量

自欺是人的本能,在K的思想鬥爭中,自欺一直佔上風,直到同死亡晤面的瞬間,K還朝空中舉起雙手,發出一連串的提問。最終K帶著冷靜和尊嚴妥協了法,K死了,但他的死留給我們的拷問是該如何活,因為法並不是非要置人於死地,而是讓我們意識到靈魂深處的那個不可見人的黑洞。

結語:

讀完全書,我們對法和K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其實法和K代表著我們的兩種意志:法代表我們內在的我,而K則代表著外在的我,內在的我總是遵循邏輯,理性行事,而外在的我則是慾望氾濫,無視規定,非理性行事。因為有了兩種意志的分裂與較量,一場審判自我的內審也就相應而生。

但內審是一場嚴肅、持久的審判。小說中神父說過:“法院是不會向他提要求的,K來,法院就接待他;K去,法院也不留他”。因為法只存在於我們的潛意識中,如果對它忽略不計的話,外在的我就會不斷的犯罪,而犯的法越多,最後的處罰也就越重,所以內審的過程中,只有做到不斷的反省,揭開自欺的面具,拋開世俗的享樂,才能意識到法的存在和威嚴,才能與法融為一體,最終實現靈魂的純粹與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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