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抗疫企业丢了货款支票即将停工 通州法院促付款方再开支票

销售抗疫医疗物资的企业突然弄丢了货款支票,买家表示,在按照法律程序对支票宣告无效之前,不可能第二次付款。没钱就无法继续开工,火急火燎的企业找到了通州法院,法官向银行送达停止支付通知书并办理公告后,在24日,经过与买方的长时间沟通后,对方终于同意,不需等到60天公告期届满,现在就再次开出支票。

抗疫企业丢了货款支票即将停工 通州法院促付款方再开支票

“您好,请问是通州法院么?我们公司是做医疗物资销售的,不小心把货款支票弄丢了,拿不到钱,企业马上要停转了,怎么办啊?”2月18日下午,北京通州法院服务副中心中小企业值班热线电话接到了一个紧急求助,打电话的是通州区一家从事医疗物资销售的中小企业,咨询支票丢失后应该如何处理。

在电话沟通过程中,智耀军法官了解到,这家企业以销售手术器械、口罩、防护衣等医疗物资为主要业务。目前医疗防护需求激增,他们从春节至今一直在忙着调配各种医疗物资,供应给各个医院、乡镇卫生所等机构,可忙中出错,刚刚把客户交付的转账支票给弄丢了。若不能取出钱来,将面临较大资金缺口,企业曾多次与付款方沟通,希望先付货款以解决燃眉之急,但付款方坚持按照法律程序对支票宣告无效后才能付款。

问题是时间不等人,再拿不到钱,就该停工了!企业着急上火被迫与试着来联系通州法院前不久刚开通的服务副中心中小企业的值班电话。

了解情况后,智耀军法官说,企业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宣布支票失效后要求付款方支付货款,并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将申请书邮寄至法院。20日上午,智耀军法官收到了企业寄来的申请书,之后,马上与银行取得联系,赶在银行当天下班前办理了停止支付手续,并完成了公告程序。此时,距离法院收到申请还不到12个小时。

抗疫企业丢了货款支票即将停工 通州法院促付款方再开支票

但是,法定的公告期是60天,按照法律规定,公告期结束后,支票在法律层面上才算真正的无效,付款方才能重新出具支票支付货款。可是,在这疫情吃紧的关键时期,60天对于一家销售医疗物资的小企业来说,时间太长了!

“我试试吧,也许我能说动他们。”智耀军法官决定主动与付款方联系,希望付款方可以尽快支付货款,帮助企业解脱困境。拿起电话,智法官和买家连续沟通一个多小时,释法析理。终于,付款方对支票丢失后的法律风险及公示催告程序有了清晰的认识和判断,也了解到了这家参与抗疫的小企业的艰难。2月24日,销售企业的负责人给法院打来电话,表示付款方已经重新开具了支票,马上就能收到货款了!“谢谢智法官给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通州法院表示,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法院更会想方设法在法律许可的空间内,尽力为中小企业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为保障中小企业生产发展提供精准保障。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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