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大保险公司保险到底该不该信?为什么?

神评者JohnWang


保险的任何产品和保险公司你都应该信任,因为央行和保监会替你把着关呢,保险公司的生存之道是拿着你的钱去赚钱,比如买一些收益更好的基金等,然后靠你的出现概率来生存。有本事的人自己赚钱才最保险


滋油瓶


很高兴回答楼主中国各大保险公司能不能信?为什么这个问题?

首先楼主既然已经问了这个问题说明已经开始对保险不信任了,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当今的保险充斥着各种欺骗,但是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楼主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欺骗消费者,但是保险业务员有可能会欺骗,目的就是卖保险,赚取佣金,所以我分几点说明。

1.保险业务员不是保险公司员工,是属于保险代理人,也就是说其实给我们卖保险人的人都是保险代理,他们有的全职,有的是兼职,都是为了赚取佣金去进行销售。经常是签合同说得一套,等到理赔时候又是一套。所以这就需要我们自身能仔细审核保险合同,提高保险水平,对保险代理人欺骗说不。

2.从保险条款来说,各保险公司设置的保险一定是趋利的。保险公司是要赚钱的,所以能拿到保险理赔毕竟是少数人。所以保险条款有的时候设置不合理,这就需要我们张大双眼进行辨别,货比三家,如果真是保险条款设置有问题可以进行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

3.保险做为一种风险转嫁手段来说,一定是可信的,而且像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都是属于国有保险公司,但是在买保险的时候还是要进行综合选择和辨别。



致三十岁努力拼搏的你


而中国各大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太平洋、平安、甚至安邦等保险集团都是经过国家严格审批,持有各类相关经营牌照并依照保险相关规定经营的保险企业也没有什么可以去质疑的。

然而,现实中,为何总有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产品被质疑的情况发生呢?

其实关键出在了保险的销售环节,我们知道保险销售尤其是寿险产品的提成比例其实是比较高的,这也是因为保险业务员的薪酬结构决定的,很多销售的底薪很低,大多数都是靠销售提成,这就导致一部分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故意夸大产品的收益率或者理赔的好处,而刻意忽略或者隐瞒理赔的条件,而保险产品本身的设计又来自于专业精算师团队,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其实是一门非常好的生意。

但是,保险的理赔条款实际上又是非常严格,毕竟市场里还有很多可以骗取保险的人呢,所以,考虑问题不能只站在一个角度,而要经常换位思考,大家其实可以想一想,如果保险理赔那么容易,投保人总是一本万利,那保险公司还能存在么?任何在商业上不可持续的产品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那在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规避来自保险的风险呢?

首先,我觉得作为一个现代人,不要刻意回避甚至憎恶保险,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不可取的,就每个个体来说,意外险、重疾险、个别财产险、社保都是非常好的险种,这肯定是需要的。

其次,要多学习一些基本的保险知识,什么样的保险应该买,什么样的保险适合我们,什么样的保险其实并不需要,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学习了解的,既然躲不开保险,那么就积极主动的学习,这才是正常的心态。

再次呢,最好有一位真正懂行的,保险专业的朋友。当然是家人也可以,毕竟每个专业都是每个专业的特点,有时候,我们即使再努力,一些行业的内部知识也是很难了解的。

最后,一定要学会自己研读保险产品的细节条款,不要怕麻烦,你付了钱,对方提供了服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约定都在条款里,不懂就问,现在咨询的渠道也很多。

所以说,保险公司其实没什么可怀疑的,我们需要改变的是买保险的方式而已。



投资和理财那些事儿


其实很简单,你想购买的险种自己首先得弄清楚:一,你想购买医疗保险,就是平时的住院报销和每日补助;二,购买的重疾险,就是在发生重疾的视乎申请赔偿;三,意外险,就是平常发生意外的时候才赔偿的;四,理财险,就是把一部分钱用来理财获取更高的性价比;五,分红险,就是孩子入的上完高中和大学之后领的分红保险。六,防癌险,针对现在高频率发生的癌症保险;举个例子:我孩子的姨夫买了一份重疾险,他当时是开十轮给人家拉土,某一天不小心从车上摔下来了,住了医院,打了钢板,当时入院的时候问他报销从哪报?他说有农村合作医疗和一份商业险,所以保险起见先报合作医疗。之后出院的时候想报商业险,但是不给报?我跟他们解释了,你入的重疾险,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就是不能报啊,只有在发生重疾的时候才报。但是他们打心眼里就认为保险不靠谱。你说这不就是销售员在销售保险的时候没讲清楚吗

.个人觉得保险指的信赖!


快乐阿修罗


人有五险一金保平安,保险公司有四金一险保安全。作为金融体系最强调安全性的分支,保险行业具有三大安全体系,即设立条件严苛、监管过程严格、事后预案完善。其中监管严格就是通过四金一险制度保障的,包括保证金、责任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金和再保险制度。所以没听过的保险公司也是靠谱的。


七彩鹿说保


说实话,这个答案我已经写了好久了,赞也不算多,所以一直没有什么修改的想法,而且就我个人而言,现在已经不从事这个行业了,也没什么谈及它的必要,但是今天偶然看了眼评论,觉得很多人还是没明白这个答案究竟要说什么。

保险好与坏,没人去定义,它仅仅作为一个商品独立的存在于这个社会。

养老保险被多少人吐槽,你看有几个人不交。保险当然是个好东西,但它说的是保险意识和保险行为,而不是某样产品,所以不要总提什么内幕啊,专业啊,要不你就把道理说清,要不你就无法停止普通人对保险的质疑。

以前,我就是卖保险的,直到有一天

一个卖的很好的险种被下架了,我以为是有什么条款上的漏洞,或者是逻辑上有问题,

然而,并不是,仅仅是在核算的时候,发现这个险种对顾客有利,保费设计偏低了。很多顾客都慕名前来,指定买这个险种。公司赔钱了....

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我水平高,也不是我对保险理解的透彻,仅仅是因为这就是一个好东西,所以才有人来买,以前我们都说顾客不懂保险,可是又有几个人懂证券?懂房产?懂投资呢?

保险产品再吹的天花乱坠,它最终就是一件商品,是商品就有价值和价格,价格符合价值就是一件好商品。

可能会有保险大V质问我,哦,那合着保险公司就得赔钱赚吆喝呗?

我不是说保险公司就得赔钱,可是为什么那么多可能发生纠纷的条款你们不去解决,有那么多明显是骗人的险种你们不去下架,有那么多水平不过关的业务员你们不去清理,偏偏一个让你们赔钱的险种,你们就急不可耐的下架了?

想起那个笑话,一个ATM坏了,不吐钱的时候,银行说明天来修,多吐钱的时候,银行马上就来了

在商言商,我在这里对保险业并不做 好 坏的评价,

10年前就有人说买保险被骗了,当时的解释是被骗者没看明白保险条款,

10年后保险条款越来越详细,可是还是有人说自己被骗,为什么?

保险就是个商品,合适自然有人买,不合适就没人买,所以你们不用再解释保险有多重要,有多好了,我们都知道吃苹果有益健康,可是如果一个苹果卖100块钱的话,那不会有人买的。



债务整理才先生


总体来说,保险产品本身完全是可以信任的,保险公司相对可信,但对保险公司的销售代理们要提起足够的警惕。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以下方面:

首先,保险产品都是采用合同的形式呈现的,白纸黑字详尽的表述了合同订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关保险的保障范围、赔付条件、缴费事项、赔付金额等等都逐条罗列清楚的,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当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保险产品本身而言是可信的。

其次,就保险公司而言,保险业务关联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从发起设立到正常运营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专业的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规范和管理,要求十分严格。

1.保险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有可信基础的。《保险法》第68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第69条规定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实缴资金,第70条规定设立必须向银保监会书面申请并提供可行性报告、筹建方案和财务会计报告。

2.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是有监管规范要求的。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保险资金不能用于存款在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不能进行创业风险投资、不能购买ST股票这从根本就确保了来源于投保人的保险资金不去进行高风险的运作。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每季度向社会公众披露偿付充足率,银保监会还会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指导。

3.一般保险公司还会给现有保险业务买保险,通过再保险业务合理的转移降低已有业务风险,确保风险不会集中爆发进而影响到整体的正常运营。

4.理论上可以破产,但实际上国家会采取事前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证金和事后接管等多项措施确保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保险法》第92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保险法》第100条规定,保险公司硬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用于被撤销或破产时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救济,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国务院制定。

《保险法》第97条规定,保险公司硬当按照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银保监会指定银行,专项用于清偿债务不能挪用。

综上,保险公司本身还是相对可信的。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其实中国保险行业一直以来的大量负面形象、负面评价和信誉受损都直接源自于保险公司独特的运作方式和极度功利化缺乏专业素养的从业人员们,与保险业务本身关系不大。

我国的保险业务发展历史较短,普通民众对于保险知识储备和认识了解很少,为了快速发展业务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直销模式和熟人营销的方法,过分重视销售结果轻视人员培养和培训,甚至一定程度上来说保险公司招员工就是在招客户,员工到岗后尚未对自身工作、产品有充分了解的时候就被灌输各种营销话术鼓励杀熟开单,再加以严酷的考核制度没业绩就走人,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保险从业人员不专业、故意误导甚至欺瞒客户购买保险的情况,很多人在人情面子的影响下稀里糊涂买了保险,发生风险进行理赔的时候因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而导致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在信息和知识储备不对称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对保险销售代理们保持足够的警惕,买保险应以充分了解保险合同为基础,少买人情账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地中没有海


保险可信,但保险业务员别轻信!

银保监会对整个保险行业的监管是一视同仁的,监管包括保险公司的安全合规经营,产品的精算设计等……

而《保险法》同时明确了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处理保险纠纷,一直是比较偏向“投保一方利益”的。

为什么业务员的话别轻信,一直以来,保险公司的绝大多数培训都是出于销售的目的,更多的是销售技巧而非专业知识,很多的业务员“讲公司,讲产品,讲自己”做的很好,但一问他条款相关问题,大多是一问三不知,对于条款把握不准。误导宣传,误导销售,夸大收益的违规现象屡见不鲜。



保而易见


车险、货险等财产保险是必须要买的,但人寿方面的保险我认为要慎重,目前的产品套路太深,偏向保障的一般人接受不了,不仅保费高,而且即使出险也是对社保的一个补充,除非死亡;偏向理财的就更不可信了,由于周期太长,那点儿收益基本就被通胀抵消没了,而且中途不能中止。再有一个秘密就是我在保险公司干过,保险公司培训新员工和传销差不多,组织架构也和传销一样,金子塔式的,而且买保险的通用手法就是先骗亲戚后骗朋友[捂脸]。不过如果资金富裕,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适当配置一些,保险是免遗产税的,注意不要让保险推销员牵着鼻子走就是了!


隆美尔4170361


保险公司和产品都是可信的,保险公司的设立、经营,保险产品的开发,定价,都有银保监会在监管,可以说,在监管层面来看,保险的可信度就如同药品一样,至少比食品是可信的。因为食品有很多的小作坊和劣质产品,而没有谁可以随随便便的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又随随便便的上市一个保险产品。

当然,用食品和保险来做对比是不恰当的,我只是想表达一个观点,他们都很重要,同时也是为了通俗一点。

那么当下的社会又为什么会对保险有这么多的质疑呢?首先我个人认为,消费者是没有大错的,重要的问题出现在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招聘的业务员身上。中国的保险公司其实发展的都没有多少年,而且过去的几十年都是中国经济的发展初期,那个时候人们刚刚解决温饱问题,而哪里有那么多的钱买保险。同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教育水平普遍不高,这样就造成了一个现象:保险公司为了业绩发展,给业务员销售压力。业务员为了业绩夸大产品条款,或者他自己都还压根不懂。客户看不懂条款而轻易的相信那个所谓的“熟人”。最后,发生理赔时,出现问题,找业务员,我都相信你,为什么没得赔?业务员说我不干了你去找公司,保险公司说不符合条款不能理赔。

所以,结果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经济发展了,全社会的教育水平也提高了,保险公司也认识到了以前存在的问题。那么,现在的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比以前高,消费者也更加理想,不会去听信业务员的一面之词。保险公司也在加强对业务员的监管和培训。

而为什么我上面会说消费者没有大错呢?因为很多人都抱着相信熟人的心态,自己完全不看合同,如果这个熟人是诚信的还好,不诚信的呢?所以这就是我说的小问题。在当下这个社会环境下,自己多学习一下保险的知识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就不会被某些无良业务员欺骗。就如同上面的比喻:当食品出现问题时,我们的“专家”们更多的是说教会大家辨别的方法,因为他们在短期之内没办法去规范所有的食品制作者,而吃的东西又是每天所必须的。现实如此,所以我们要学会基本的保险知识,学会怎么看保险合同,因为保险也是必须的,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身边的人被某些业务员骗了而拒绝整个保险行业,因为当发生风险的时候,如果没有保险,那么受苦受累的还是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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