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陌客56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事事以法律为准纯,其实就是一种公平,相反不依法办事,藐视法律的存在,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按照《社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不仅不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交,城镇在岗职工也不允许一次性补交,这是从我国养老面临的形势和基本国情出发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一,我国已进入老年社会

现在我国已进入老年社会,据相关资料显示,到2018年10月,我国退休人员已经达到1亿多人,而且每年以500万人的速度递增。

2018年,我国在岗职工为2.7亿人,抚养比为2.64:1,也就是说,2.64个在岗职工要养一个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非常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都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养老金将面临巨大缺口,如果都要等到临退休时在一次性补缴社保,那无论是养老金还是医疗保险基金随时都有断供的可能,同时对那些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将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二,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企业和个人应尽的责任

2011年7月1日,我国《社保法》正式在全国执行,将原来执行多年的《

社保条例》上升为法律,这是我国社保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充分说明了社会保险在社会经济,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社保法》对社保地位、作用、缴费形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全方位的规定。所以按照《社保法》来缴纳缴纳社会保险,共同来维护《社保法》的权威,主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每个企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重要的责任。

三、灵活就业人员也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社保法第十条 指出,“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员,应该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在年轻时,在有劳动能力之时,对自己未来的养老计算提前作好规划,积极缴纳社保,解除自己退休时的后顾之忧,这是利己利民的好事情。

总之,社保必须从参加工作之时,按照《社保法》的要求,按时足额逐月缴纳,是不能一次性补缴的。为什么不让?这是法律的要求,任何人没有随便改变的权利。

哈哈,我想这个问题应该回答很清楚了,不清楚的还是那句老话,评论区来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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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这部分人群没有正规单位缴纳社保,只能是以自己的身份缴纳社保,自己承担社保的所有费用。不管是自己缴纳社保,还是办退休都需要个人去办理。

很多人都想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然后在次月领取退休金,但是这样政策已经在2016年时取消,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规定,不再允许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来增加实际缴费年限的政策。

但是为什么会出台这样政策呢?我个人认为这样是因为不想让很多人占便宜,如果我们现在一次性都交15年了,保险,那么缴费基数是按照当年的缴费基数来进行计算,而不是现在的缴费基数,因为在当年那个时候,社会购买力的平均水平与现在是相差很大的。

在多年前就拿社保可能每个月就100元,200元左右,当时的物价水平非常低,100元,200元是一个大费用,但是到如今现在100、200元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有现在物价水平来缴纳当时的社会保险费用,对于个人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对于国家来说,这是不利的,所以就这样考虑就会取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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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是按所谓当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一次性交会出现两个问题,政府现在就是要堵塞这两个可能性:1,14年不交到第15年会不会交政府看不到确定性。2,交的总数是20%其中有12是进入公共账户的,如果交费的人在退休前死了,这12%是不退还给个人的,只退8%个人账户部分。一次性交保就有逃避12%充公的可能。


老鼠猪1


不是不让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是全面依法而已,全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同时也堵塞了在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上的一些投机行为。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国家人社部发文要求停止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问题,是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举措。

对于补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十分明确。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缴足15年的,可以延迟五年,缴满15年,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延迟五年仍然没有缴足15年的,如果是2011年7月1日之前缴费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延迟5年仍然没有缴满15年,且是2011年7月1日之后缴费的,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退还给本人,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15年,分段计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保险金。

因此,对于补缴养老保险问题法律法规规定是严密、严肃而且具体的。

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地方把从未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放宽到补缴15年。从严格意义上讲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并且是不允许的。国家人社部发文实际上是重申一些国家规定而已,并不是养老保险政策收紧。

目前在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上,有一个倾向是不可取不提倡,或者叫投机的,并误导了一些人对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认识。即补缴15年问题,就是养老保险只缴15年问题。

所以,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缴问题并没有收紧,而是依法补缴。如灵活就业人员从2011年7月1日以后至今年可以补缴,城乡居民没有满60周岁的,一次性可以补缴10年,等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仍然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管见了。











商世好


只要是以前参加工作的,中间空了几年没交的,可以补交,但是有利息的,如果从来没交过,到快退休了,看着身体挺好,社保待遇也挺好,交个 10要8万的,几年就能回本了,这样的小算盘谁都会打,这样肯定是不能一次性补交的,所有的保险都是有风险的,纯粹的单方受益谁都不会干的。


李红58409450


没什么为什么,社保制度是给大家定的,需要大家共同遵守,所有人都不能例外,开始不想交,快退休了,看到社保的优越了,想今天交完钱明天就领养老金?耍这样的小聪明?总想占便宜?那是不可能的。


牛佬爷


咱们国家的政策一时一变,原先行、现在确实不行了,但是,有一个办法你考虑一下可行否,就是挂靠在一个单位,办个职工档案,具体怎么操作我就不知道了,有单位的可以往前补缴,这是肯定的,你可以试一试。


晨一58005778


这个问题提得好,灵活就业人员是个大群体,工作没有固定时间,地点,补交养老金对这个群体应该起到人性化的作用。


陈润金1


为什么不让灵活就业人员按有害工种提前退休?


幸存者203701095


应该给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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