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觸式”申報、審核、調查評估——稅務總局優化出口退免稅服務

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記者鬱瓊源)記者2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瞭解到,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通知,提出“非接觸式”申報、“非接觸式”審核、“非接觸式”調查評估等徵管服務措施,切實便利納稅人辦理出口退免稅事項,確保疫情防控和助力穩外貿工作協同有序推進。

通知指出,納稅人出口退免稅申報事項可“容缺辦理”。疫情期間,納稅人提交電子數據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事項,待疫情結束後再補報紙質資料。已實現紙質資料影像化申報的地區,納稅人還可選擇申報時一併提交影像化資料,事後不再補報紙質資料。

為確保疫情期間及時辦理出口退稅,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非接觸式”審核的工作要求:稅務機關受理申報後,僅審核電子數據。審核無問題的,即可辦理相關退稅事項。審核發現存在涉嫌騙稅等疑點的,可要求納稅人通過微信、郵件等“非接觸式”途徑提供相關影像資料,待疑點排除後即可辦理。

通知明確,對於確需調查評估的退稅業務,稅務機關應採用案頭分析、電話約談等“非接觸式”手段評估。經“非接觸式”評估排除疑點的,要及時為納稅人辦理退免稅。

為便於納稅人及時瞭解退免稅事項辦理情況,通知要求,稅務機關辦結退免稅事項後,要通過網上反饋的方式及時將辦理結果告知納稅人。納稅人需要開具紙質證明的,可聯繫稅務機關郵寄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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