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出口企業,你真的會開出口發票嗎?

目前全國大多數省稅務機關發佈了關於出口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勞務或服務應統一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有的省份還可以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那麼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開具出口發票(普通發票)時,具體有哪些規則呢?在開票系統中又該如何操作呢?

01

購買方各欄次的填寫規則

對於銷售到境外的貨物勞務或服務,購買方各欄次可用中文或外文填寫,其中名稱應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對於銷售到國內特殊監管區域的貨物勞務或服務,購貨單位各項目應完整填寫。

02

發票 的“稅率”欄目開具規則

出口貨物及勞務服務適用退(免)稅或免稅政策的,開具時選擇“免稅開票”選項。出口貨物及勞務服務適用增值稅徵稅政策的,開具時應選擇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03

發票 的“金額”欄目開具規則

出口發票“金額”欄以人民幣開具。外幣換算成人民幣時使用的匯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執行。一般情況下,出口企業應在“金額”欄填寫FOB出口金額(人民幣)。出口企業(含實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的試點企業)確需填寫CIF等其他作價方式出口金額(人民幣)的,應填寫《出口金額差異對照表》,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到辦稅服務廳進行現場申報,向稅務人員提供《出口金額差異對照表》及其相對應的出口發票。稅務人員經核對無誤後,予以“一窗式”比對通過。

04

發票 的“備註”欄目開具規則

若出口企業在出口發票“金額”欄填寫的是FOB出口金額(人民幣),應在“備註欄”填寫如下出口相關信息:“合同號:xxxxx”;如果“金額”欄填寫的是非FOB出口金額,應在“備註欄”填寫如下出口相關信息:“合同號:xxxxx;FOB出口金額(人民幣):xxxxx”。除填寫上述內容外,出口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按上述格式自行在“備註欄”添加其他項目。

另外,部分省份對於出口退(免)稅申報中關於“出口發票號碼”的填寫做了如下規定:

1、“出口發票號碼”欄目只填寫出口發票的發票號碼,發票代碼無需填寫。

2、一張報關單對應多張連續號碼的出口發票時,填寫該筆業務“首張發票號碼-最後一張發票號碼後兩位”,如:xxxx01-10

3、一張報關單對應多張不連續號碼的出口發票時,發票號碼分段填寫,發票分段之間以“;”分隔,如:xxxx11-15;xxxx22-25.最多隻能分兩段填寫。

下面貿小幫以百旺金賦的稅控盤為例,詳細給大家介紹一下出口發票的開具方法。

01

商品設置

登錄開票軟件,進入系統設置,點擊“商品編碼”——“增值稅類商品編碼”,如下圖所示:


作為出口企業,你真的會開出口發票嗎?


在“商品信息類別”中,進行出口商品添加或編輯(如下圖):


作為出口企業,你真的會開出口發票嗎?


(1)待開具發票商品之前未建立的,則點擊“增加”按鈕進行商品建立,增加商品之後,點擊“手工賦碼”,添加相應的稅收分類編碼;

(2)待開具發票商品之前已經建立,則選擇該商品,再點擊“修改”按鈕進行編輯(當然也可以直接用鼠標雙擊待編輯商品進行修改),並點擊“手工賦碼”,添加相應的稅收分類編碼。

無論是“增加”新商品還是“修改”原有商品,均會出現類似下圖所示界面。


作為出口企業,你真的會開出口發票嗎?


在上圖界面將“是否使用優惠政策”選擇為“是”,“優惠政策類型”選擇為“免稅”,“免稅類型”選擇“出口免稅和其他免稅優惠政策”,“稅率”選擇“0%”。點擊“確定”,保存即可。

備註:圖中只是突出免稅相關設置,除此之外注意選擇與實際商品對應的稅收分類編碼。

02

發票開具

在“發票管理”——“發票開具”界面,按發票開具流程,選擇上述編輯好的商品,稅率即為“免稅”,進行開具即可,如圖:


作為出口企業,你真的會開出口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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