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解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解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1、 境外單位能不能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不能。按照現行的增值稅政策,境外企業不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應稅行為,都應該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由扣繳義務人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因此,境外企業不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

2 、小規模納稅人月超10萬一季度不超30萬是不是也免增值稅啊

如果是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麼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當月是無法享受免稅的;如果是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麼季度中某一個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是可以按規定享受免稅的

3 、2018年我們企業曾選擇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來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請問2019年還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嗎

可以。部分納稅人在2018年先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又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的,在2019年內,只要符合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條件,仍可以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只允許轉一次

4 、我公司是按季申報的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在同一個預繳地有多個工程項目,怎麼來判斷是不是需要在預繳地預繳稅款?預繳稅款的時候,允許從總包合同中扣除分包款嗎?如果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預繳了增值稅,但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預繳的稅款能退嗎?

按照政策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為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已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您公司在同一預繳地有多個項目的,應當按照所有項目扣除分包款後的合計銷售額判斷是否超過30萬元。如果不超過30萬元,無需預繳稅款。

5、如何理解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

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為劃分標準。凡辦理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為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都可以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則執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於按次納稅的起徵點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徵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徵稅。對於經常代開發票的自然人,建議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以充分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6、 代開專票的交稅,自開專票的怎麼收。都不超10萬? 根據現行規定,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稅額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7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是不是適用於所有的小微企業?

此次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免稅標準,政策的適用對象是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以下、身份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人,並無其他標準,與工信部等四部委《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的小微企業沒有對應關係

8、 小規模納稅人轉讓一項專利技術,按規定享受技術轉讓相關免稅政策。在確認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的銷售額時,是否計算轉讓專利技術的銷售額?

按照政策規定,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併計算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因此,計算銷售額時應包括免稅銷售額

9 、我公司是按月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對外提供建築服務,本月建築服務差額扣除後收入不到10萬元,可以享受免稅政策,請問在申報時需要注意什麼 按照政策規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申報表填報口徑有所變化,差額後的銷售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以下簡稱申報表主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差額部分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對應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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