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出臺住建領域穩企業促發展“十二條”舉措

  近日,寧波市住建局印發實施《關於防控疫情幫扶企業促進發展的通知》,全力幫扶企業促進發展。

重點舉措有:

一、全面推動復工

  對工程項目實行復工安全條件承諾審核制,對重點項目在防疫物資和建築原材料等方面優先保障。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只需以承諾方式辦理開工審批事項,醫療、防疫類工程建設項目只需履行告知程序後即可先行開工。

二、支持企業發展

  房地產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在按規使用的前提下,其支取和使用暫時不受重點監管資金額度限制。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每批次預售建築面積調整為不少於2萬平方米。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在合同約定總支付比例內,可增付一定比例材料預付款。物業服務企業因疫情防控新增支出,可在管理項目公共收益中列支。

三、統籌降本減負

  對新承攬業務的建築業企業暫緩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承租國家直管非住宅公房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個月租金。對參與疫情防控一線的醫護、環衛、公交、物業等行業公租房保障對象,承租公租房實物房源的減免1至3個月租金。

四、延緩事項期限

  建設工程因疫情停工3個月以上的,施工許可證無需辦理延期申請。有關企業資質延續、人員資格證書延期以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事項,因疫情未能按期辦理的可統一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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