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和我闹离婚,3个月大的孩子被强行抱走了,也不让我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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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为什么想和你离婚,主要责任方在谁,如果在你就要想办法弥补挽回,如果想继续过下去的话要尽最大的诚意和力量去让对方回心转意。

如果责任方在你老婆,而她又这么决绝的话基本离婚已成定局,可以找对方父母好好聊聊,实在不行只能通过法律解决了。但是孩子比较小,抚养权基本会判给女方,但是探视权是有保障的。


俗人谈情


题主问,老婆闹离婚,3个月大的孩子被强行抱走了,不让见,该怎么办。

孩子才三个月,如果不是对男人不满意,女人不会提出离婚。所以,只能男人自己改变,去把老婆找回来。我们来分析一下哺乳期老婆闹离婚的原因,一般情况,大致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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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可能,男人出轨被发现。

孕产期是婚姻生活中离婚的第一个高发期。这时候的男人还没有自己手把手养育过,或还没有父爱满满到珍惜孩子他妈,最容易不知道珍惜女人。这个阶段,男人和女人的生活都被改变,女人身材走样,人变难看,有些女人脸上长斑,一身肉肉,又因为奶孩子不修边幅,还因为初为人母手忙脚乱,脾气变得特别差,会让男人感到婚姻不再美好。这个阶段,男人觉得自己被忽略,觉得自己特别委屈缺爱,特别需要关爱,如果外面有花花草草特别艳,还特别吸引人,不管主动还是被动动了心思,都容易生事端。

男人出轨被发现,男人在哺乳期提出离婚法律不会支持,所以一般男人不会提出,但如果男人出轨女人想离婚,女人就最可能在哺乳期提出,因为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归女人没争议,越往后拖争夺压力越大,孩子超过两周岁以后,如果比拼双方财力,男女可能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对薄公堂,所以只要女人想离婚想要孩子,就一定会在哺乳期内彻底解决。

第二种可能,女人有些产后抑郁。

很多女人会产后抑郁,或轻或重而已。生完孩子,女人突然当上新手妈妈,生活一团乱糟糟,还得什么都亲力亲为,如果她对婚姻生活不满意,或对经济条件和家庭环境很不满意,或男人老公和父亲缺位,既不关心产妇,又不帮忙看护孩子,女人的情绪会非常差。如果女人想脱离这种生活,很容易动离婚的念头,因为既然靠不住,不如彻底不靠,眼不见心不烦。

这种没有男人出轨的闹离婚,最初女人是因为情绪上不受控而对抗性解决问题,但如果男人不及时处理,离婚就一定会成真。女人抱走孩子闹离婚,就是告诉男人,你既然啥都不做,那孩子就与你无关,她对你的作为非常不满意。

第三种可能,夫妻关系或婆媳关系紧张,或有月子仇。

女人生产不管对夫妻关系还是婆媳关系都是个坎。不管生产前关系多么和谐,都有可能因为月子问题破功。女人在生产以后会性情大变,会很折磨人,但那不是她本意,她自己也受折磨,这个期间如果男人和公婆不会处事,就会结下月子仇。如果有带小孩和关系紧张两层压力,女人很容易放弃婚姻。

女人抱走小孩闹离婚,还不让男人见孩子,肯定是男人让女人非常不满,男人一定要找自身和自家原因,这个原因一定不会在女人身上。

产后才三个月的女人,如果性格内向软弱,她的情绪会比较低落。男人可以顺一顺女人的情绪,主动示好满足她的要求,给她一些承诺,多关心她,主动承担起照顾孩子和家务的责任,陪伴女人走出情绪低潮期。男人也可以带女人去看看心理医生,或主动承担家事,把老婆替换出来,让她抽空逛逛待见见闺蜜。

总之,女人能在孩子三个月就提出离婚,且不让男人见孩子,说明对男人非常失望了。能怎么把老婆追回来,只能男人自己想招儿,相时而动了。


胡姐姐聊情感


尽管离婚有各类理由,但本文认为还需要根据法定的离婚条件判断,毕竟一个稳定的家庭关系对社会有利。因此,你应当从离婚的实质条件判断,决定怎么办。具体分析如下: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上述五种情形并不能涵盖夫妻感情破裂的全部事由,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 (6)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的。

为了维护稳定的家庭关系,没有上述条件,本文不建议轻易提出离婚,或者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 抚养关系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原定的抚养方式可能因为父母抚养条件的变化和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方式,可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维护子女的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

探望权

探望权的主体

  • 《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亲一方或者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 探望权的主体注意事项: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依伦理解释,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应当有探望权。

探望权的行使

  • 探望权的行使包括行使的方式、时间及长度、地点、次数等内容。这些内容由当事人及离婚后的父母双方加以协商。协商可在协议离婚中进行,并应把协商内容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诉讼离婚的,可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内容应当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中,调解要求合法自愿。
  • 为保障子女利益,子女自己对探望权行使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对探望内容的想法;人民法院也有权对协议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

探望权的行使与实现

对探望权的行使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强制执行(拘留或罚款)。人民法院在具体执行探望权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1)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减少因父母离婚给予女带来的伤害为原则;
  • (2)依法执行原则;
  •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 探望权的行使与实现注意事项:一是禁止对子女强制执行;二是给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是探望权人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因权利的行使被中止而抵销。

探望权的委托行使

  • 探望权人在社会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如长期出差、患病住院、被限制人身自由、与子女一时产生隔阂而不方便或不能按规定的内容行使权利。为保证探望人权利与被探望人利益的实现,结合法律规定探望权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应准予探望权人委托他人行使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

父母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可能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 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因为探望权的行使主体客观上要求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否则极有可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 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 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探望权的恢复行使

  • 请求恢复探望权的主体,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在特定情形下,直接抚养人或法定监护人也可以出于维护子女利益的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权利人恢复行使探望权。请求恢复探望权的程序须依民事诉讼法进行。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本文就悟空回答列举了以上法律知识,供参考。本文的建议是不要轻易提出离婚,视具体的情形决定,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并不是唯一的根据,且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南京徐剑


作为一个女人,一位母亲,我不认为你妻子刚刚孕育完孩子,在孩子还只有三个月的情况下,会真心想跟你离婚。只要是正常的女人,就算对婚姻失望,也会尽可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从你描述的词语她“强行”把孩子抱走,那么可以想见你们在冲突中有多激烈,我有个疑问:题主有没有阻止你的老婆把孩子带走?如果没有,应该就不会有“强行”这个词。

孩子只有三个月,尚在哺乳期,即使你们真的走到那一步,就算不是为了你的妻子,为了孩子也不宜让他们母子分开

先不说你们夫妻之间产生了怎样的冲突,单就处理这次危机的方法来说,我认为题主还是欠妥的。

夫妻二人吵架在气头上,对方又刚刚生产完,无论是在心理还是身体上,都有巨大的改变。对于初为人母的妻子,在带孩子的时候一定有许多难处和困惑。

作为丈夫,应该和妻子一同去面对。在她需要你的时候站在她的身边,告诉她:有你在。而不是把她丢在一边,去应付所有的烦心事。

有些网友很喜欢说哪个女人不生孩子;或者说生孩子有什么了不起,过去的女人如何如何。首先,现在不是过去;其次,如果你希望婚姻幸福,就不要用这样的话去伤害自己的爱人。

一对夫妻,孩子的降生带来喜悦的同时,往往也会带来新的矛盾。很多相爱的夫妻最后走向决裂,就是因为不能处理好新生命到来带来的问题。

对于题主,即使不为别的,只为了那三个月的孩子,我都建议你不要采取强硬的态度去对待妻子。这个时候你越强硬,越会让你的妻子感到心寒,以致最终离开你。结婚不是为了离婚,更何况孩子才出生。

不管事情谁对谁错,先不要去辩个你死我活,如果你想给婚姻,给孩子一个机会,我建议你试试这么做:

1. 如果这个事情当时闹得很难看,或者你说了伤害你妻子的话,建议你先冷处理,但不要太久,最多一两天。这就让你的妻子有个时间冷静和缓冲。

2. 跟你妻子说几句软话,即使不是为事情本身道歉,也可以为自己的态度道歉。跟她说你不该在这个时候伤她的心,说你想孩子。

3. 去找她,见面三分情。女人心总是软的,尤其是当了妈的人,对着孩子的爹,有时候一个拥抱胜过千言万语。

4. 如果她一时想不通,不要强求,每天去看她,多带带孩子。相信她很快就能回心转意。

既然有了孩子,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到离婚那一步。

如果妻子带孩子回来了,建议题主:

  • 平时多多关心妻子,多带带孩子,帮妻子多分担。
  • 有空多陪陪妻子,多跟她说说话,多给她几个拥抱,让她知道你们的爱情没有因为孩子而改变。

女人刚生完孩子,激素水平的变化也会引起情绪的波动,如果这时你不能体谅她,甚至还当甩手掌柜,那么就算离了这个,以后还是会遇到相同的问题。所以,再努一把力吧,谁让咱是心胸宽广的男子汉大丈夫呢!

牵手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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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米Amy


注意情绪,不吵不闹,分析查找离婚原因,找准症状,对症下药,夫妻间最重要的相互包容,相互理解,有事好商量,用心经营,设身处地多为对方着想。只要想珍惜这段婚姻会有办法的!可以找德高望重的人先调和一下,为了孩子最好不离就不要离。如调和无用,万不得已可以走法律程序,一切按法律来,千万不要冲动做出不当行为!一段婚姻不容易,望三思而后行!


捭阖康徰


1、离婚是两个人的事,孩子还小,如果你不想离,就努力去挽回,挽回了感情,孩子的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多从小孩方面考虑考虑。

2、如果双方确实过不下去了,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到法院,争取小孩抚养权。但是小孩还在哺乳期,判给你可能不大,争取协议为主。

综上,建议努力去挽回婚姻,采取第一种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关注留言,乐于与大家交流一起解决疑难问题。


法法看世界


老婆和我闹离婚,3个月大的孩子被强行抱走了,也不让我见怎么办?

个人看法:

首先就是谈,谈一谈怎么改变现状,毕竟只是闹离婚,还没离婚,如果有那么一点点机会,你也要争取,毕竟才刚有3个月大的孩子,你老婆不为你想,肯定也为孩子考虑,退一步讲,你真的希望你的孩子叫别的男人爸爸吗?原因未知暂且不谈谁对谁错,很明显的离婚是对孩子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其次就是行动,如果谈好了,肯定下一步就是行动,要让你老婆知道你有能力有担当,可以解决目前你们存在的问题。然后是什么保证啊、认错啊,男人嘛能屈能伸。

最后祝你们家庭美满,幸福一生。


bili洋葱


女方主张离婚,作为男方的你,愿不愿意离?就你而言,你认为你们夫妻的感情如何,有没有修复的可能?如果你们的感情出现问题,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的。若真的走上诉讼途径,三个月大的小孩,即便你主张孩子抚养权,法院也不会支持,到最后,婚离了,夫妻财产分割了,你还要按时给孩子抚养费。另外,离婚了,最不幸的是孩子。所以建议你,找出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尽力修复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闹离婚,虽常见却也值得重视,最好先找到矛盾根源,看看到不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如果感情还不错,还是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沟通,把心里的疙瘩解掉了,夫妻自然又和睦了,孩子肯定也能见到的。

所以,沟通、理解很重要。

孩子才三个月,跟着母亲也好照应,建议你审视下问题,找到解决办法。

另外,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离婚了,单亲家庭对小孩不是太好的。

当然,真到万不得已要离婚的话,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一般是判给母亲的,所以建议你还是深思熟虑,妥善处理夫妻情感。


李少帅律师


仔细找到你们之间的问题所在。

就算你们离婚,只要不要是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律都会让你们相见的。但凡事开始不要做得过激,老婆不让见,试着跟老婆的家人沟通一下,如果问题是出在你老婆身上,那你胜算大很多。

如果一家人不讲理不让你见,那你起诉好了,对待不讲理的人你太温柔是不会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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