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离婚,儿媳对公婆还有没有赡养义务?

用户6361569906943


只有直系亲属关系才有法定抚养义务,还有隔代亲属关系也有抚养义务,如:两夫妻对各自父母有抚养义务;婚姻关系解除后或者一方死亡,没有法律规定需要抚养另一方的父母!但是作为原夫妻双方的子女有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代位扶养义务


图片上的颜色


我是绿色昨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离婚了儿媳对公婆还有没有赡养义务”这个问题,据我所知,法律上是有规定的。

能够享受赡养权利的老人,前提是他们把自己的子女抚养长大成人了,这样他们的子女就具有了赡养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儿媳不是他们的亲生子女,,他们也没有把儿媳抚养长大成人。只是他们的儿女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儿媳是没有的。但在一个正常的和睦家庭中,是分不了那么太清的。如男方在外面挣钱养家,女方在家里带孩子,照顾公婆,这样也是挺好的。可这在某种意义来说,是女方代替男方来尽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这个家,男方在外打拼挣钱,女方就得替男方来尽这个赡养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男方要回家来照顾自己的父母,来尽自己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的话,就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收入。所以一个正常的和睦家庭,分不了那么清。女方也应该为了这个家替男方来尽职尽责,照顾好自己的公婆,使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使男方无后顾之忧,努力挣钱,家庭生活才幸福、和谐、美满!

如果男女离婚了,公婆是绝对不应该由女方赡养的!如果男方去世了,公婆依然不应该由儿媳赡养。当然婆媳关系很好,儿媳愿意主动赡养公婆也有那个能力,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真是男方去世了,公婆如果还有其他子女,那其他子女就应该承担起全部的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公婆在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成年的孙子孙女,也有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这些规定不仅适合儿媳和公婆之间,同理,也使用于女婿和岳父母,外孙子外孙女和外公外婆之间。





绿色昨天


绝对没有啊,这还用问吗,都离婚了,凭什么有义务赡养公婆,就算不离婚,赡养公婆义务也是他儿子的,只能说夫妻两人共同来赡养,也不能说儿媳妇必须有义务赡养。就算和公婆关系好,离了婚可以去看看他们,或者帮助他们,那是情分,也不是义务。不过个别原因除外,具体的不懂。反正如果是感情破裂正常离婚的话,我觉得不管分不分财产,儿媳都没义务赡养公婆,那时候就是陌生人了,陌生人哪来的赡养义务,反过来,女婿对岳父岳母也一样。仅发表个人观点。[微笑]


抬头有阳光


既然已经离婚了,从法律上来说,前夫的父母也随着,变为你的前公公、婆婆了,你与原来这个家,除了儿女和原来家庭有关系外,你跟这个家丝毫没有任何关系,为此压根儿就不存在,对原来的公公、婆婆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

但话说回来,你们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离婚了,但你和原来的公公、婆婆平时互相关系处理得很好。

如果你离婚后,在自己经济条件尚好,在自愿原则下,可以去看望俩位老人,给一些经济相助还是可以的。不当请指教!


靠山4


离婚后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当然儿媳如果由于与公婆私人关系较好,自愿的进行生活上的资助和帮助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去世了,儿媳承担赡养公婆的责任,儿媳对公婆来说,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希望可以帮到你~





浮生寂灭


不论离婚不离婚,儿媳对公婆都没有赡养义务,只是没有离婚是代替老公在履行赡养义务。因为我们通常情况下是结了婚媳妇就成了婆家人,民俗上就要对公婆赡养义务,但是没有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没有规定子女的配偶对另一方父母有赡养义务,只是通常情况下为了让夫妻双方的关系,代替配偶履行赡养义务


努力了就会有


离婚儿媳对公婆还有赡养义务吗

1、从法律的角度将,离婚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离婚儿媳只是有赡养婆婆的习俗,不能认为是义务。对责令媳妇要赡养婆婆的做法也不尽妥当,因为责令带有强制性的行为,离婚儿媳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2、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继承法上并没有规定丧偶儿媳的法定继承权,法定的继承人中并没有儿媳。继承法中只是规定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继承。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讲,丧偶儿媳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3、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规定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4、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从上文对于离婚儿媳是否需要尽赡养义务这一问题的相关回答当中,我们能够得到答案,从法律角度上说,离婚的儿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要求,如果对于离婚儿媳是否需要尽赡养义务,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当面去咨询一下律师或相关法律部门。


华锐丫Lily


离婚,儿媳对公婆有没有赡养义务?从我个人理解角度上来说,我认为没有!

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处于一种血缘或者姻亲关系的基础上。当你和你老公离婚,你和他们家的人在法律层面上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当然不包括你和他的子女。

但是如果从情分上来说,你如果愿意赡养公婆,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并非义务,只是人情。

既然曾经是一家人,也许之前公婆待你不薄,离婚也并没有伤害你和公婆的关系。你愿意赡养她也是心甘情愿的事情,那在你能力范围内也未尝不可。

但是我的建议是,为了你以后的婚姻生活,除非你还有复婚的意愿和可能,能少接触前夫家的人或事,就尽量少接触。在这个世界可以做好人,但是做好人要有原则和界限。不属于你管的事意思意思就好。

不知道我的观点是否正确,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哦!





止水如云


有一点是对的,公婆是长辈,尊敬是该的。如果有赡养义务,那也是因为其丈夫,那么,首长是其丈夫有赡养义务,妻子最多是随其丈夫,实际呢也就帮助,协助丈夫。

还有其公婆养过她吗?现在,最差劲的就是女的丈夫不工作,都是吃公婆的,女的住公婆。

反正啰嗦事,一点又一点,有人又说自己供房,自己赚钱吃住,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其公婆有资本,可能需要你丈夫赡养吗?最多就是想领点钱,证明自己而已的心,心理安慰而已。如果其公婆没有资本,其丈夫肯定要赡养,女的父母如果没钱,女的也要给呀,不给,可能吗?然后有些人又争,男的给,女的不需要,又家谁出多,出少,还是一家人呢?

实际,男女搭配好,女的持家,男的对女的好,孩子好,赡养是必须的,又牵扯到 德。公理自在人心。既然提出来,就没有一概而论,想想为什么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野蛮,都有其原因道理。又如,公婆偏心呢?造成的损失呢?更严重的呢?怎么说,最多公婆给了其丈夫生命,那其丈夫给养老无可厚非,其它就看品德与其公婆过去的教养了。


人心不向事不成


都已经离了婚了,你和你的前夫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关系了,那你当然就没有义务赡养他的他的父母了。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他的父母给过你特别的帮助,特别的关怀,使你在道德上不忍心去抛弃他们,不忍心去放弃他们,你觉得你还想像亲人一样跟他们相处,在这样的前提下,你是发自内心的想要去赡养他们,而如果从法律上来讲,你是没有任何的义务需要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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