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离婚,儿媳对公婆还有没有赡养义务?

用户6361569906943


从法律的规定上讲是没有义务赡养的,为此,你不必要去关心和考虑。

假如你想得到他的家产,那你就去。


陈宸宸2


我是绿色昨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离婚了儿媳对公婆还有没有赡养义务”这个问题,据我所知,法律上是有规定的。

能够享受赡养权利的老人,前提是他们把自己的子女抚养长大成人了,这样他们的子女就具有了赡养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儿媳不是他们的亲生子女,,他们也没有把儿媳抚养长大成人。只是他们的儿女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儿媳是没有的。但在一个正常的和睦家庭中,是分不了那么太清的。如男方在外面挣钱养家,女方在家里带孩子,照顾公婆,这样也是挺好的。可这在某种意义来说,是女方代替男方来尽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这个家,男方在外打拼挣钱,女方就得替男方来尽这个赡养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男方要回家来照顾自己的父母,来尽自己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的话,就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收入。所以一个正常的和睦家庭,分不了那么清。女方也应该为了这个家替男方来尽职尽责,照顾好自己的公婆,使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使男方无后顾之忧,努力挣钱,家庭生活才幸福、和谐、美满!

如果男女离婚了,公婆是绝对不应该由女方赡养的!如果男方去世了,公婆依然不应该由儿媳赡养。当然婆媳关系很好,儿媳愿意主动赡养公婆也有那个能力,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真是男方去世了,公婆如果还有其他子女,那其他子女就应该承担起全部的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公婆在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成年的孙子孙女,也有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这些规定不仅适合儿媳和公婆之间,同理,也使用于女婿和岳父母,外孙子外孙女和外公外婆之间。





绿色昨天


离婚儿媳对公婆还有赡养义务吗

1、从法律的角度将,离婚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离婚儿媳只是有赡养婆婆的习俗,不能认为是义务。对责令媳妇要赡养婆婆的做法也不尽妥当,因为责令带有强制性的行为,离婚儿媳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2、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继承法上并没有规定丧偶儿媳的法定继承权,法定的继承人中并没有儿媳。继承法中只是规定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继承。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讲,丧偶儿媳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3、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规定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4、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从上文对于离婚儿媳是否需要尽赡养义务这一问题的相关回答当中,我们能够得到答案,从法律角度上说,离婚的儿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要求,如果对于离婚儿媳是否需要尽赡养义务,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当面去咨询一下律师或相关法律部门。


华锐丫Lily


绝对没有啊,这还用问吗,都离婚了,凭什么有义务赡养公婆,就算不离婚,赡养公婆义务也是他儿子的,只能说夫妻两人共同来赡养,也不能说儿媳妇必须有义务赡养。就算和公婆关系好,离了婚可以去看看他们,或者帮助他们,那是情分,也不是义务。不过个别原因除外,具体的不懂。反正如果是感情破裂正常离婚的话,我觉得不管分不分财产,儿媳都没义务赡养公婆,那时候就是陌生人了,陌生人哪来的赡养义务,反过来,女婿对岳父岳母也一样。仅发表个人观点。[微笑]


抬头有阳光


离婚后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当然儿媳如果由于与公婆私人关系较好,自愿的进行生活上的资助和帮助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去世了,儿媳承担赡养公婆的责任,儿媳对公婆来说,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希望可以帮到你~





浮生寂灭


离婚,儿媳对公婆有没有赡养义务?从我个人理解角度上来说,我认为没有!

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处于一种血缘或者姻亲关系的基础上。当你和你老公离婚,你和他们家的人在法律层面上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当然不包括你和他的子女。

但是如果从情分上来说,你如果愿意赡养公婆,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并非义务,只是人情。

既然曾经是一家人,也许之前公婆待你不薄,离婚也并没有伤害你和公婆的关系。你愿意赡养她也是心甘情愿的事情,那在你能力范围内也未尝不可。

但是我的建议是,为了你以后的婚姻生活,除非你还有复婚的意愿和可能,能少接触前夫家的人或事,就尽量少接触。在这个世界可以做好人,但是做好人要有原则和界限。不属于你管的事意思意思就好。

不知道我的观点是否正确,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哦!





止水如云


我们可以从几点分析:

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义务和责任的。因为填写社保老人家赡养一栏,都是问及你自己的父母,而且不可以写岳父母或者家公婆。

亲情上来说,就看你觉得公婆对你这个儿媳妇如何!是很好,很值得你尊重,值得你去赡养,照顾吗?还是那种恶狠狠的角色?

例如我家婆,如果有什么需要,我还是很愿意赡养,照顾她,因为在我做月子时,她对我很好,照顾周到。但好像我一个同学的家公婆,居然连同老公一起打她,这种公婆,就算死也不必去看望吧!

人性上来说,如果他们对自己不过不失,那就看自己的能力吧。有能力得话,毕竟人非草木皆有情,尽自己所能还是应该得。因为他们还是你孩子得爷爷奶奶呢!

离婚,离的是两个人,还是两个家庭呢?如果有小孩,好歹他们是爷爷奶奶,肯定会有联系,总不能不让人家见孙子,见多了,你自己看到老人家一天天老去,然后他们对孙子也不错,那如果完全不管,又于心何忍,又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呢?所以。。。但如果没小孩,那可能联系的几率就很低了。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随便写写,不喜勿喷![微笑][微笑][微笑]


肆枂荼靡花开


两个人离婚,赡养义务只存在于夫妻之间,有孩子男女双方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赡养费按照法律规定去分割。还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付给女方的赡养费等等的分割。

儿媳对公婆不存在赡养义务,因为已经离婚了,婚姻关系不存在,自然不存在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薰微之恋


都已经离了婚了,你和你的前夫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关系了,那你当然就没有义务赡养他的他的父母了。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他的父母给过你特别的帮助,特别的关怀,使你在道德上不忍心去抛弃他们,不忍心去放弃他们,你觉得你还想像亲人一样跟他们相处,在这样的前提下,你是发自内心的想要去赡养他们,而如果从法律上来讲,你是没有任何的义务需要这样做的。


子涵自己带宝宝又怎样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的回答是:离婚之后,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请看以下三点。

1.从法律上来讲,你们离婚之后,就不在与他们家庭有任何瓜葛。与你有关系的就是你的子女,除了子女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关系,也没有义务去照顾他们一家。

2.从情理上来讲,法律是冰冷的,但人心是热的。虽然说离婚了,如果你与原公婆关系不错,可以给予帮助,或者是赡养。这取决于你自己的想法。法律上是干预不了的。

3.从感情上来讲,离婚之前你们肯定交集密切,多多少少都会有感情存在。如果公婆对你好,那你从情理上来讲也应该对人家好才对。相信你也是重感情的人。虽说是离婚了,但也别寒了人心。公婆对你好,你就对公婆好。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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