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文公五年》即公元前622年,周襄王三十年期間。主要記述了六件事,一是周襄王派榮叔來魯國參加成風的葬禮。二是茷國叛離楚國,反讓秦國人進入。三是六國人叛離楚國,被楚國人滅亡。四是楚國人又滅亡了蓼國。五是晉國陽處父收寧嬴,寧嬴又離開了他。六是晉國趙成子、欒貞子、霍伯、臼季相繼去世。

《文公六年》即公元前621年,周襄王三十一年期間。主要記述了九件事,一是陽處父趁晉國閱兵時,改變中軍主將,使趙盾居上位。於是趙盾從此掌握國家政權。二是臧文仲想與陳國結好。三是季文子到陳國娶妻。四是秦穆公任好去世,用子車氏的三個兒子殉葬,受到秦國民眾的非議。五是季文子將訪問晉國。六是晉襄公去世,因立新國君之事,大臣間發生矛盾,賈季逃奔到狄國。七是魯國襄仲到晉國參加晉襄公葬禮。八是趙宣子派臾駢將賈季妻女送到狄國。九是魯國逢閏月而沒有舉行告朔儀式。

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經】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王使召伯來會葬。夏,公孫敖入晉。秦人入鄀。秋,楚人滅六。冬十月甲申,許男業卒。

【傳】五年春,王使榮叔來含且賵,召昭公來會葬,禮也。初,鄀叛楚即秦,又貳於楚。

夏,秦人入鄀。六人叛楚即東夷。

秋,楚成大心、仲歸帥師滅六。

冬,楚公子燮滅蓼,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德之不建,民之無援,哀哉!」晉陽處父聘於衛,反過寧,寧嬴從之,及溫而還。其妻問之,嬴曰;「以剛。《商書》曰:『沈漸剛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沒乎。天為剛德,猶不幹時,況在人乎?且華而不實,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餘懼不獲其利而離其難,是以去之。」晉趙成子,欒貞子、霍伯、臼季皆卒。

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經】六年春,葬許僖公。夏,季孫行父如陳。秋,季孫行父如晉。八月乙亥,晉侯歡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晉殺其大夫陽處父。晉狐射姑出奔狄。閏月不告月,猶朝於廟。

【傳】六年春,晉蒐於夷,舍二軍。使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處父至自溫,改蒐於董,易中軍。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於趙氏,且謂趙盾能,曰:「使能,國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制事典,正法罪。闢獄刑,董逋逃。由質要,治舊汙,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既成,以授大傅陽子與大師賈佗,使行諸晉國,以為常法。臧文仲以陳、衛之睦也,欲求好於陳。

夏,季文子聘於陳,且娶焉。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金鹹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君子曰:「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違世,猶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是以並建聖哲,樹之風聲,分之採物,著之話言,為之律度,陳之藝極,引之表儀,予之法制,告之訓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禮則,使毋失其土宜,眾隸賴之,而後即命。聖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

秋,季文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八月乙亥,晉襄公卒。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趙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舊好也。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為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四德者,難必抒矣。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嬖於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為二嬖,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闢也。母淫子闢,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讓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讓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賈季亦使召公子樂於陳。趙孟使殺諸郫。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無援於晉也。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十一月丙寅,晉殺續簡伯。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夷之蒐,賈季戮臾駢,臾駢之人慾盡殺賈氏以報焉。臾駢曰:「不可。吾聞《前志》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夫子禮於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介人之寵,非勇也。損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親帥扞之,送致諸竟。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

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譯文

五年春季,周襄王派遣榮叔前來致送含在死者口中的玉和喪儀,召昭公來參加葬禮,這是符合禮儀的。當初,鄀國背叛楚國親近秦國,後來又傾向楚國。

夏季,秦國進入鄀國。六國人背叛楚國親近東夷。

秋季,楚國的成大心、仲歸帶兵滅亡了六國。

冬季,楚國的公子燮滅亡蓼國。臧文仲聽到六國和蓼國滅亡,說:“皋陶、庭堅沒有人祭祀了。德行不建立,百姓沒有人救援,可悲啊!”晉國的陽處父到衛國聘問,回國時路過甯地,甯嬴願意跟著他。甯嬴到達溫地又回來了,他妻子問他,甯嬴說:“太剛強了。《商書》說:‘深沉的人要用剛強來克服,爽朗的人要用柔弱來克服。’那個人只具備其中之一,恐怕不得善終吧!上天純陽,屬於剛強的德行,尚且不觸犯寒暑四時運行的次序,何況人呢?而且華而不實,就會聚集怨恨。觸犯別人而聚集怨恨,不能夠安定自身。我是害怕不能得到利益反而遭到禍害,因此才離開他。”晉國的趙成子、欒貞子、霍伯、臼季都已經去世了。

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六年春季,晉國在夷地檢閱軍隊,撤去兩個軍。讓狐姑射率領中軍,趙盾輔助他。陽處父從溫地來,改在董地檢閱軍隊,調換了中軍主將。陽子,原是成季(趙衰)的下屬,所以偏向趙氏,而且認為趙盾富有才能,說:“任用能幹的人,這是國家的利益。”所以使趙盾居於上位。趙宣子從這時開始掌握國家的政權,制定章程,修訂法令,清理訴訟,督察逃亡,使用契約,清除政治上的汙垢,恢復被破壞的次序,重建已經廢棄的官職,提拔被壓抑的賢能。政令法規完成以後,交給太傅陽子和太師賈佗,使之在晉國推行,作為經常的法則。臧文仲由於陳、衛兩國和睦,想要討好陳國。

夏季,季文子到陳國聘問,同時娶了家室。秦穆公任好死了,用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針虎殉葬,這三個人都是秦國的傑出人物。國都的人哀悼他們,為他們賦了《黃鳥》這首詩。君子說:“秦穆公沒有當上盟主,活該!死了以後還拋棄百姓。以前的國君離世,還留下了法度,而何況奪百姓的好人呢?《詩》說:‘賢人的死亡,國家就睏乏損傷。’這就是說沒有好人。為什麼還去奪走好人呢?古代身居王位的人知道壽命不能長久,因此就普遍選出賢能,給他們樹立風氣教化,分給他們旗幟服裝,把對他們有益的話記錄在典冊上,為他們制訂法度,對他們公佈準則,設立表率來引導他們,給予規章讓他們使用,告訴他們先王遺留下來的訓導,教育他們防止謀求私利,委任他們一定的職務,開導他們使之合於禮儀,讓他們不要違背了因地制宜,讓大家都信賴他們,然後到死為止。這樣的做法,聖人和先王都是相同的。現在即使沒有法則留給後代,反而將傑出人物作為殉葬,這就難於處在上面了。”君子因此而知道秦國再也無法向東征伐了。

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秋季,季文子準備到晉國聘問,讓人代他請求如果遭到喪事以後應得的禮儀然後才動身。隨行的人說:“準備了做什麼用?”文子說:“預備好意外的事,這是古代的好教訓。臨時去請求而沒有得到,這會遇到困難。所得雖然一時用不著,有什麼害處?”八月十四日,晉襄公死了。晉靈公年幼,晉國人由於發生禍難的緣故,要立年長的國君。趙孟說:“立公子雍為君。他樂於行善而且年長,先君寵愛他,而且為秦國所親近。秦國,是老朋友了。能安排好人就鞏固,立年長的人就名正言順,立先君所愛就合於孝道,結交老朋友就安定。因為禍難的緣故,所以要立年長的國君。有了這四項德行的人,禍難就必定可以緩和了。”賈季說:“不如立公子了。辰嬴受到兩位國君的寵愛,立她的兒子,百姓必然安定。”趙孟說:“辰嬴低賤,位次第九,她的兒子有什麼威嚴呢?而且為兩位國君所寵幸,這是淫蕩。作為先君的兒子,不能求得大國而出居小國,這是鄙陋。母親淫蕩,兒子鄙陋,就沒有威嚴;陳國小而且遠,有事不能救援,怎麼能安定呢?杜祁由於國君的緣故,讓位給偪姞而使她在上;由於狄人的緣故,讓位給季隗而自己居她之下,所以位次第四。先君因此喜歡她的兒子,讓他在秦國做官,做到亞卿。秦國大而且近,有事足以救援;母親具有道義,兒子受到喜歡,足以威臨百姓。立公子雍,不也可以嗎?”派先蔑、士會到秦國迎接公子雍。賈季也派人到陳國召回公子樂。趙孟派人在郫地殺了公子樂。賈季怨恨陽子改變他的地位,又知道他在晉國沒有人援助。九月,賈季派續鞠居殺死陽處父。《春秋》記載說“晉殺其大夫”,這是由於陽處父侵奪了官職的緣故。

冬季十月,襄仲到晉國參加晉襄公的葬禮。十一月某一天,晉國殺了續簡伯。賈季逃亡到狄。宣子派臾駢把他的妻子兒女送到他那裡去。在夷地閱兵的時候,賈季曾經侮辱過臾駢。臾駢手下的人因此要殺盡賈氏來圖報復。臾駢說:“不行。我聽說《前志》上有這樣的話:‘有惠於人或有怨於人,和他的後代無關,這合於忠誠之道。’他老人家對賈季表示禮貌,我因為受到他的寵信而報復自己的私怨,恐怕不可以吧!因為別人的寵信而去報復,這不是勇敢。消減怨氣而增加仇恨,這不是明智。以私害公,這不是忠誠。捨棄了這三條,用什麼去事奉他老人家?”所以就把賈季的妻兒以及他們的器用財貨準備齊全,親自領頭保衛,把他們送到邊境上。閏月不舉行告朔的儀式,這是不合於禮儀的。閏用來補正四時,根據四時來安排農事,農事合於時令可以使百姓富裕,養活百姓的方法就在於此了。不舉行閏月告朔儀式,這是放棄了施政的時令,怎麼能治理百姓?

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註釋

1.賵:(feng奉)《儀禮·既夕禮》:“知死者贈,知生者賻。”《荀子·大略》:“貨財曰賻,輿馬曰賵。”《公羊傳·隱公元年》:“車馬曰賵,貨財曰賻。”《漢書·敘傳》:“賻賵甚厚。”這裡用為用財物幫助人辦喪事之意。

2.茷:(fa伐)春秋時期諸侯國名,故址今不詳。《左傳·定公四年》:“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

3.蓼:(liǎo了)古國名。今河南省固始縣東北有蓼城岡,即古蓼國之地,其境內小河即稱蓼水。《左傳·桓公十一年》:“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莊子·應帝王》:“天根遊於殷陽,至蓼水之上。”

4.蒐:(sōu收)《周禮·大司馬》:“遂以蒐田。”《管子·小匡》:“春以田,曰蒐,振旅。”《左傳·隱公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左傳·成公十六年》:“蒐乘補卒,秣馬利兵。”《穀梁傳·昭公八年》:“秋,蒐於紅。”《韓非子·十過》:“昔者桀為有戎之會而有緡叛之,紂為黎丘之蒐而戎、狄叛之。”這裡用為春天打獵閱兵、帶有檢閱之意。

左丘明《左傳》解析第五十六講:文公·文公五年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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