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7,8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178號文核准。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託憑證一定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商為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兩家承銷機構以下統稱“聯席主承銷商”)。

1、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繳款等環節發生重大變化,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主要變化如下:

(1)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場環境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5.47元/股,網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2月13日(T日),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30-11:30,13:00-15:00。

(2)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3)網下投資者應根據《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於2020年2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0年2月17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4)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5)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聯席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2、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3、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請仔細閱讀2020年2月12日登載於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全文、招股說明書摘要等文件。提請投資者特別關注招股說明書中“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4、本次網上網下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於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5、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場環境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5.47元/股,其對應的市盈率為:

(1)20.67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遵照中國會計準則確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8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數計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遵照中國會計準則確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8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的總股數計算,發行後總股數按本次發行27,800萬股計算為277,800萬股)。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屬行業為資本市場服務(行業代碼J67),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最近一個月行業平均靜態市盈率為40.67倍(截至2020年2月7日)。發行人與東北證券、山西證券等10家上市公司業務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8年每股收益及2020年2月7日(含當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計算,可比上市公司2018年靜態市盈率均值(剔除異常值)為50.20倍。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低於最近一個月行業平均靜態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2018年靜態市盈率均值,但仍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

6、提請投資者關注本次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及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7、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投資者基於真實認購意圖報價,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情況並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場環境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投資者若不認可本次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8、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瞭解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後不會跌破發行價。

9、根據5.47元/股的發行價格和27,800萬股的新股發行數量計算,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152,066.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4,284.93萬元(不含增值稅)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為147,781.07萬元。本次發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淨資產規模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10、網下和網上投資者在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發行申購,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網上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11、投資者獲得配售後,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允許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12、本次發行結束後,需經上交所批准後,方能在上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准,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13、發行人、聯席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並希望分享發行人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

14、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並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瞭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及蘊含的各項風險,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並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15、發行人的所有股份均為可流通股,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於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願承諾。

16、請投資者務必關注投資風險,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發行人及聯席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1)初步詢價結束後,參與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或剔除不低於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的最高報價後,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

(2)初步詢價結束後,網下投資者擬申購數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或剔除不低於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的最高報價後,剩餘擬申購數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3)網下申購後,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或當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小於回撥前網上初始發行數量,且網上認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仍未能足額認購的;

(4)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5)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

(6)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7)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後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第一時間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待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後並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

發行人: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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