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租車恢復營運,但要遵守多條新規

淄博交通 昨天

淄博出租車恢復營運,但要遵守多條新規

為統籌做好春節後錯峰返程運輸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企業復工市民上班的出行需求,經研究決定,恢復我市出租汽車(含網絡預約出租車)運營。現通告如下:

一、自2月9日0時起,恢復出租汽車運營。各巡遊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應提前做好恢復正常運營準備工作。

二、巡遊出租汽車企業應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制定和實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強對駕駛員疫情防控知識的培訓教育。要加強對駕駛員春節期間活動軌跡排查,對於市外返回未隔離滿14天的駕駛員,不得上崗參與運營;統籌兼顧疫情防控和運營服務,配備必需的防護和消毒用品。

三、出租汽車駕駛員要熟悉防疫知識,每天上崗前要測量體溫,體溫正常方可上崗;加強個人清潔衛生,運營服務期間必須全過程佩戴口罩,身體出現異常要立即停止運營並按要求就診,同時向所在公司報告。巡遊出租車載客一律按規定提供車費發票。

四、參與運營服務的出租汽車,必須“一運次一消毒”,特別是對車門把手、車窗按鈕等反覆使用部位要進行重點消毒;運營期間,車輛應做好通風,避免長時間封閉運行。

五、為防止疫情傳播,市民須佩戴口罩乘坐出租汽車,並儘可能在後排乘坐,自覺進行防控期間乘客信息登記,以備特殊情況查詢,拒不配合的,出租車駕駛員將不予提供服務。乘客乘坐出租汽車,應記錄車牌號以備查詢。

六、復工後企業如有特殊需求,可聯繫市公共汽車公司、淄博交運集團等客運企業提供臨時定向班車服務。

七、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密切關注出租汽車運輸市場動態,加大執法巡查力度,依法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及時依法處理投訴舉報,切實維護營運秩序。

投訴服務電話:0533-5200655

淄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

淄博出租車恢復營運,但要遵守多條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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