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山東統一這些人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標準

半島記者 肖玲玲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明確有關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明確並統一全省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標準。

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工傷保險基金實施省級統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和省級統籌要求,需在全省統一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支付的具體標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綜合考慮我省現行標準,借鑑兄弟省市經驗,按照穩中求進、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了支付標準。

關於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通知明確,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日人均消費支出額的35%的標準確定,根據住院期間的實際天數計算。

關於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標準。通知明確,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本市以外地區進行治療、康復或者配置輔助器具的,其在城市間往返一次所需的交通費、到本市以外轉診期間(不含入院期間)的住宿費,按照當地機關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標準執行。異地就醫的醫院外伙食補助費按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異地就醫的醫院外食宿費,限支付2天。

通知自3月18日起施行。執行新的支付標準,將切實保障工傷職工權益,增強工傷職工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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