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關於蚌埠閘

隨著航道秩序恢復正常,以及復工復產的有序推進,淮河水運日益繁忙。

為了更好為船民提供通航服務,近日,蚌埠閘在保證安全放行的前提下,制訂蚌埠1號船閘(老閘)上行重載船隻通航管理新規定,對違反該規定的船主進行相應處罰。


新規!關於蚌埠閘


  據瞭解,每日通航申請條件以蚌埠船閘微信號公佈當日09:00左右的蚌埠1號船閘(老閘)控制放行水位為準,符合條件的船隻可以到蚌埠船閘遠調站辦理相關申請業務。例如當日控制放行水位2.8米,船隻實際吃水不超過2.8米(含託底龍筋)的可以申請。


  申請從蚌埠1號船閘(老閘)通行的船隊或單船必須達到當日船閘公佈控制放行水位,由船隊長或船主帶齊申請材料及保證金,到遠調站辦理申請通行1號閘業務。船隊或單船必須手續齊全,不得提供虛假船舶信息,由船隊長或船主本人辦理並填寫含拖底龍筋的吃水深度保證書,蚌埠船閘工作人員將按序實地逐條進行復核船舶吃水深度。


  每天達到控制放行水位的船隊或單船到遠調站進行手續辦理的時間為早上9點至中午12點。如當天即時水情水位變化較大,不符合放行過閘條件,船閘工作人員有權取消船隊或單船的過閘業務。申請通過蚌埠1號船閘(老閘)的起駁船隊、單船與過駁船一起由1號閘進行放行,2號閘不予放行過駁船隻。蚌埠1號船閘(老閘)白天16:00以前以放行單機船隻為主,如白天符合需求的單機船隻放行完畢,可以依次放行船隊。具體放行時間以總調高頻通知為準。


  此外,規定還包括,申請蚌埠1號船閘(老閘)船隊或單船如吃水超過當天控制放行水位,船閘工作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凡申請從蚌埠1號船閘(老閘)通行的重載船隊及單船必須由船隊長或船主本人辦理相關業務,否則船閘工作人員有權拒絕辦理。申請從蚌埠1號船閘(老閘)通行的重載船舶如提供虛假不實信息,蚌埠船閘將不退還相應保證金,對該船隊或單船進行銷號、要求其重新排隊並上報海事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申請從蚌埠1號船閘(老閘)通行的重載船隻必須服從配合蚌埠船閘工作人員管理,否則將不退還相應保證金,對該船隊或單船進行銷號、要求其重新排隊並上報海事部門進行相應處罰。凡提供不實信息,不服從船閘工作人員調度指令,造成自身船隻及其他船隻損壞,後果由該船隻全部承擔。給蚌埠船閘設備設施造成損壞或耽誤通航時間,除不退還相應保證金外,船閘所受損失由該船隊或單船照價賠償。禁止任何船舶在引航道進行起過駁業務,一經發現不予退還過閘保證金,對該船隊或單船進行銷號、要求其重新排隊並上報海事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