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4月起坐地鐵不能外放電子設備聲音!

4月1日起,《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施行,辦法明確影響運營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為,包括#地鐵裡不得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不得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不得在列車內進食等。同時,辦法還明確禁止10類影響運營安全行為。(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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