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發佈關於公開徵求《蘇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標準(2019年版)》意見的通知。
該協議中對醫保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明確規定未達到定點醫藥機構設置硬件要求的單位,在2020年前整改到位。
在2020年底仍未整改到位的,自2021年起解除醫保服務協議。
其中,對零售藥店的設施硬件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 設在城區(含縣城)的藥品零售企業,其營業場所使用面積不少於80平方米
- 設在鄉鎮的藥品零售企業,其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於60平方米
- 至少有2名以上執業或從業藥師、中藥師(包括符合規定的遠程審方藥師)
而近段時間,執業藥師這個圈子可謂風起雲湧,各種與執業藥師息息相關的政策信息紛至沓來。
隨著3.15晚會後執業藥師掛證被曝光,“掛證”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問題,藥監局下令全國範圍大力整治掛證。截至目前,北京、天津、遼寧、湖南等共計22省藥監部門已經發布通知,徹底整治藥店執業藥師“掛證”現象。在執業藥師緊缺的現狀之下,執業藥師配備能力逐漸成為醫保定點藥店的新要求。
隨著國家對執業藥師重視程度的提高,執業藥師證書含金量將逐漸提高。全國範圍大力整治執業藥師掛證,既可能是一場風暴,也可能是一次機遇,隨著無心從業的大批“影子藥師”的退出,堅守醫藥行業的執業藥師或許會迎來新的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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