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展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

4月20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即日起,省司法廳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對鑑定機構、鑑定人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不符合設立條件的,將予以撤銷登記並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根據《全省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方案》規定,此次全省開展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清理整頓的內容和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嚴格准入監管,對鑑定機構、鑑定人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不符合設立條件的,撤銷登記並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鑑定機構某一類別的在崗執業鑑定人實際少於3人的,依法撤銷該執業類別。儀器設備配置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停止執業並限期3個月內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銷該執業類別。《司法鑑定許可證》使用期限屆滿未申請延續的,或者申請延續但不符合設立條件的,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設立司法鑑定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此次清理整頓工作的全面核查階段時間為4月21日至5月10日,清理整頓階段為5月11日至5月25日,總結報告階段為5月26日至5月30日。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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