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健身館“無限期”整頓 預付卡的“坑”誰來填?

律師:不妨考慮引入強制性預付卡保險

游泳健身館“無限期”整頓 預付卡的“坑”誰來填?

游泳健身館大門緊閉


游泳健身館“無限期”整頓 預付卡的“坑”誰來填?

停業消防整改告知書

12月份,林慧的健身季卡到期了。9月中旬,她在合肥海斯曼游泳健身館辦的卡,結果“前後健身不超過5次”,健身館就因消防問題關停整頓,緊接著,對接人和負責人集體“消失”。

投訴、報警……為了不讓自己的錢打水漂,林慧用了所有能想到的辦法,可到最後,她還是沒能聯繫上相關負責人。

交錢

事情的發端於今年9月份,因為工作原因,林慧租住在合肥國光萬豪廣場附近。

剛搬來不久,愛好健身的林慧很快就發現,住所附近有家游泳健身館。騎車從住所到健身館,用時10分鐘不到。

9月17日,林慧走進了海斯曼游泳健身館,會籍顧問張某接待了她。優惠的購卡活動和超近的距離,很快讓林慧動心了。

儘管林慧有擔心過健身館的經營狀況,但張某告訴林慧,門店已經開辦了好幾年,就算整修關停,也會暫停會員卡或者退費的。

“當時我也準備學游泳,再聽他那樣講,我就在這交錢辦卡了。”經過對方的推薦,林慧在店裡辦理了兩張健身季卡外加5節私教課,“1320元的健身卡,還有1300元的私教課。”

突變

變故是在國慶假期後出現的。彼時的林慧剛從假期歸來,正準備重返健身館。等到海斯曼游泳健身館時,林慧看到的卻是緊閉的大門,以及門上的指令書和告知書。

近日,記者探訪時看到,海斯曼游泳健身館仍舊關閉。附近快遞點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健身館是去年這時候開的,關停已經有兩個多月了,一直沒有開門過。

玻璃門上的《責令改正指令書》顯示:經查,海斯曼游泳健身館存在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全帽上鎖以及消防栓無水的問題,並限令游泳健身館在10月10日前整改完畢,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在海斯曼游泳健身館出具的《停業消防整改告知書》中,也證實了存在消防問題一事。告知書顯示,海斯曼健身會所一直未取得《消防許可證》,多次被消防部門警告,公司決定取得《消防許可證》後再恢復營業。

“海斯曼健身會所將在停業當天,開始暫停各位新老會員卡及有效私教時間,直至會所恢復營業,再開始計算會員卡和私教時間。”在告知書底下,還附帶了負責人晏某的聯繫方式。

起初,林慧以為這只是簡單的消防整頓,但她很快發現,事情似乎並不像告知書上說的那樣簡單。

10月10日,原本消防整改完畢的日期,游泳健身館卻並沒有迎來重新開業。

私人教練告訴林慧,房東給的消防安全書是假的,國慶節店裡消防不過關,被消防局勒令整頓了,“我也是9月30日回家的,哪知道當天被查了,搞得我現在也挺煩,在家等通知”。

僵局

在得知健身館消防整頓的消息後,林慧曾多次撥打張某和晏某的電話,但對方“要麼是忙音,要麼是無人接聽”。而在微信上,林慧也一直沒能聯繫上張某。

“我的工作將要調到政務區,總不能一直盯著這邊啊!”面對健身館負責人的“失聯”,林慧有些失望。

10月29日,林慧再次聯繫教練時,教練告訴她,老闆在和房東打官司,營業恐怕得要三個月以後了。再後來,教練直接給了晏某的電話。但林慧始終沒能聯繫上海斯曼的負責人和會籍顧問。

在廬陽區雙崗派出所做完筆錄後,警方表示暫時不能立案,“只有等健身房那邊宣佈破產,然後我們消費者起訴,他們才能立案”。

而消防那邊的工作人員也告知林慧,10月10日後,曾前往現場檢查消防,但游泳健身館沒有營業,也就作罷了。

在向合肥市廬陽區雙崗市場監督管理所投訴後,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告訴林慧,監督管理所在10月份,曾聯繫上海斯曼游泳健身館的負責人晏某,晏某表示除了消防整改問題,還在和健身房之前的法人打官司。至於怎麼解決退費問題,晏某給的答覆是要等官司結束。

11月份後,雙崗監督管理所就再也沒能聯繫上晏某。

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光磊建議,就消費者而言,無論游泳健身館的負責人與他人之間存在何種糾紛,消費者均可以游泳健身的合同無法實現為由,要求解除與游泳健身館服務合同關係並退還剩餘款項。此外,如果游泳健身館明知自己提供不了相應的服務,卻大量收取消費者的預存費用,並將該費用挪作他用,致使無法返還消費者,游泳健身館則可能涉嫌集資詐騙,相應的人員將面臨刑事追責。

難點

如今,預付消費已經成為不少商家“拴住”消費者的模式,辦卡費用少則幾百元,多則成千上萬元。

預付卡興起,消費糾紛卻是屢屢出現,為何消費者權益總是難以保障?

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光磊告訴記者,健身卡的本質實則是預付卡的一種,而健身房在建設前期需投入大量的資金,兜售預付卡可以在較短時間內獲取現金流,但實則風險都轉移到消費者身上。如果出現資金挪用、經營者捲款跑路、經營不善等問題,消費者就會陷入退款無門的境地。

“健身館出現經濟問題後,消費者向市場監管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都屬於事後監管。事實上,許多商家此時已經沒有清償能力了,就算法院判決還款,也沒有辦法執行。”

記者瞭解到,2012年,國家商務部出臺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對於預付卡的備案、發行、資金管理等方面均有相應規定,要求髮卡企業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前往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合肥市商務綜合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的內容只規範了企業,並沒有規範個體戶,所以消費者如果準備辦理預付健身卡,還是要事先了解商家資質,簽署相關書面協議,儘量避免辦理大額長期的健身卡。

“消費者遭遇理賠不暢,更多的是因為消費者在資產清償順序中不靠前所致,所以,相比於事後追責,不妨考慮引入強制性預付卡保險。”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光磊建議,不妨通過法律的形式,規定商家必須將相關款項存入第三方機構,一旦商家出現經濟問題,消費者可以通過預付卡保險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避免贏了官司,要不到錢的尷尬局面。(文中林慧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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