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霄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購買退熱、止咳等藥品需實名登記的通告(第7號)

​雲霄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購買退熱、止咳等藥品需實名登記的通告(第7號)

雲霄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購買退熱、止咳等藥品需實名登記的通告

(第7號)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項防控措施,決定對全縣零售藥店購買退熱、止咳藥品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1.轄區內所有零售藥店要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宣傳工作,主動向購藥人員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引導群眾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勸導發熱、咳嗽患者到發熱門診及時就診,並做好場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護工作。

2.零售藥店出售退熱、止咳等相關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顧客須憑身份證實名登記和購買(發熱患者本人購藥還需進行體溫測量)。對於湖北等重點疫區人員購藥的,藥店須第一時間瞭解情況並上報。

3.所有零售藥店要落實專人負責,做好信息登記報送制度,確保信息登記完整準確。雲霄醫保局和雲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各零售藥店信息登記報送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的零售藥店,將嚴格追究責任。


雲霄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雲霄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購買退熱、止咳等藥品需實名登記的通告(第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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