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需实名登记的通告(第7号)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需实名登记的通告(第7号)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需实名登记的通告

(第7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决定对全县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宣传工作,主动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发热、咳嗽患者到发热门诊及时就诊,并做好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2.零售药店出售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顾客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和购买(发热患者本人购药还需进行体温测量)。对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购药的,药店须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上报。

3.所有零售药店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登记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云霄医保局和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各零售药店信息登记报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零售药店,将严格追究责任。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云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需实名登记的通告(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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